+
-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是得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7号陪审员: 我同意你的看法,老兄。
4号陪审员 (摘下眼镜): 对我来说,那孩子的说法根本就站不住脚。他说案发时自己正在看电影,但一小时之后,他却说不出自己看了什么电影,主演是谁。
3号陪审员: 对啊。你们听到了吧。(对4号陪审员说) 你说得太对了!
4号陪审员: 压根儿没有人看到他进出电影院。
10号陪审员: 听着,还有住在对街的那个女人呢?如果她的证词不能证明本案事实,就没有别的什么可以证明了。
11号陪审员: 就是呀,就是她看到谋杀过程的。
陪审团主席 (起身说): 大家按顺序发言。
10号陪审员 (站起来,拿着手帕): 稍等一下。这个女人……(擤鼻子) 这个女人躺在床上睡不着。天太热,受不了。明白吧?她透过窗户,恰巧看到对街那孩子拿刀刺他父亲。时间正好是十二点十分。完全吻合。她是看着这小子长大的。两家遥遥相对,中间只隔了一条电车轨道,她发誓说看到是他干的。
8号陪审员: 透过当时正经过的那列电车的车窗。
10号陪审员: 对。这辆电车开往市区,上面没有乘客。车厢是暗的,还记得吧?控方在法庭上已经证明,只要灯光是暗的,完全可以透过电车车窗看到对街的情形。他们证明了这一点。
8号陪审员 (对10号陪审员说):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10号陪审员: 当然可以。
8号陪审员: 既然你不相信那孩子的话,那为什么会相信这个女人呢?这两人不都属于你所谓的“他们”吗?
10号陪审员 (突然发火): 你觉得自己很聪明,对吧?
(他走向8号陪审员。)
(其他陪审员起身拦住他。)
陪审团主席: 好了,大家放松点儿。
10号陪审员: 他有什么好得意的?我告诉你……
3号陪审员: 好啦。坐下。何苦让人家激怒你?
(10号陪审员回位坐下。)
陪审团主席: 大家都冷静一下。这会儿还是心平气和比较好。现在轮到谁了?(对5号陪审员说) 那么,您说几句?
5号陪审员 (略紧张,环视四周): 我弃权。
陪审团主席: 这是您的权利。那么下一位。
6号陪审员: 我不知道。一开始我也相信他有罪。不过,我一直想确定他的动机。这个非常重要。没有动机,哪儿有犯罪?楼下的人提供的证词非常有力。他是否提到,小孩和他父亲大约在晚上七点钟发生争吵?我可能记得不太准。
11号陪审员: 是八点,不是七点。
8号陪审员: 没错。是八点。他听到了争吵声,但听不清在吵些什么。他又听到死者打了他儿子两下,然后看到小孩愤怒地冲出家门。可这又能证明什么?
6号陪审员: 是,什么都证明不了。但它是客观事实的一部分。我可没说它证明了什么。
8号陪审员: 你说它显示了杀人动机。检察官也说了同样的话。当然,我并不认为这属于一个有说服力的动机。这孩子出生以来就经常被打,暴力对他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我不觉得脸上挨了两巴掌,就足以让他去杀人。
4号陪审员 (温和地): 或许两巴掌已经足够了。每个人都有爆发的临界点。
陪审团主席 (对6号陪审员说): 您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6号陪审员: 没了。
陪审团主席: 好吧。(对7号陪审员说) 那下一位先生呢?
7号陪审员: 我?(他停顿了一下,环视众人,耸耸肩) 我不知道,话都被他们说完了。我们可以一直讨论下去,没完没了。我觉得,这孩子就是五岁看到老。看看他的记录。十岁就因为朝老师扔石头被送上少年法庭。十四岁进了感化院。他偷过车,因为拦路抢劫被抓过。因为拿刀刺伤其他少年被抓过两次。据说,他很擅长使刀。这孩子可真能折腾啊。
8号陪审员: 他爸从他五岁开始就经常揍他。不过是用拳头。
7号陪审员: 要是有这样的孩子,我也会这么做。
4号陪审员: 这类拳打脚踢难道不是杀父动机?
8号陪审员 (沉默了一会儿): 我不知道。我只能说,这会激怒这小孩。
3号陪审员: 现在的小孩都这样。愤怒!敌对!你根本都不能说他们。就连说话也是这样。知道么,我像他那么大的时候,叫我爸爸“父亲大人”。是的,“父亲大人”!现在哪个孩子会这样叫他们老爸。
8号陪审员: 现在的父亲们也不在乎这些称谓。
3号陪审员: 不在乎?你有孩子吗?
8号陪审员: 两个。
3号陪审员: 好吧,我有一个儿子,今年二十岁。我们为他付出一切,可又怎么样呢?他九岁时跟人打架,临阵脱逃。我看到后,觉得丢死人了,气得差点儿吐出来。我后来告诉他,“就算磨掉你半条命,也得把你打造成一个男子汉”。最后倒好,我的确把他训练成了一个男子汉。他十六岁那年,我俩打了一架,他一拳砸到我脸上。这小子人高马大的。我已经有两年没见到他了。这兔崽子,真是让人伤透了心……
(他突然打住。一下子说了这么多,有点儿尴尬。)
好啦。咱们继续吧。
4号陪审员 (起身说): 我想我们已经跑题了。这个男孩,完全可以说是一个来自卑贱街区和破裂家庭的产物。对此,我们也爱莫能助。我们现在要判断的是,在这起谋杀案中,他到底是有罪还是无辜,不用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