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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2/3)

升官发财在宋朝  | 作者:网络收集|  2026-01-14 19:43:35 | TXT下载 | 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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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就回到新居了。

  钟元本着帮人帮到底的大气,哪怕还不乐意给朱说好眼色看,仍大发慈悲地把东西全搬进他那屋了,才哼哼着回去隔壁。

  陆辞自己的房间在上午已收拾好了,这会儿也不着急忙别的,只抱着臂,悠哉地看朱说忙活,目光不时在简单陈设上扫过,琢磨着要一会儿要添置什么。

  朱说被陆辞若有若无地盯着,不知为何,竟感压力倍增,迅速将东西收拾好了,讪讪道:“从今往后,真得在陆兄这打扰了。”

  陆辞笑眯眯地点点头:“你先带上你的户籍凭证,随我走一趟。”

  他带上朱说去置造,正是只有在买房置田、升为主户之后才有的户贴。

  户贴上工工整整地记载了户主的名姓,人口数,所有的房屋等信息,最重要的,还是应缴纳的税赋数额。

  陆辞把朱说的名字给添了进去,尽管朱说对陆辞极为信任,不认为需要如此麻烦,陆辞还是正经地立了张租房的契书,照样是一式四份,其中两份交由彼此保管。

  摆脱了廉租房,真正拥有了长长久久属于自己的居所,自然是值得欢喜的事。

  可对于刚刚搬迁的一家之主而言,需要理通的琐务,也接踵而来了。

  陆辞对此早有准备,唯一担心的,只是自己或有思虑不周之处,遗漏了什么,届时给陆母带来不便。

  他先去集市上买了匹长期代步用的老驴,又买了些包装得漂亮的瓜果点心,拿去拜访了几位邻居,从那些人口中得到了不少建议。

  他们还给他介绍一位活跃在这区域里的、最为物美价廉的担水者。

  每日只需交上二十文钱,就能买来足够三人用的清水来。

  密州城中的居民用水,不是靠自挖的私井,便是从横贯城中的溪河中取得。

  只是,也不是每个人都有空去费这劲儿亲自担的,绝大多数都是宁可给点小钱给别人,得了对方送水上门的便利。

  陆辞当然也不例外。

  他先以指沾了一点水尝了尝,然后直接付了对方一个月的挑水费用。

  在这之后,他却不忙走,而是饶有兴致地同对方聊起了水源和水质的话题来。

  朱说插不进话,只乖乖地紧牵着一脸麻木地嚼着草料的毛驴,就站在旁边安安静静听着。

  等陆辞终于跟对方聊完了,他才忍不住问:“陆兄为何细问水源?”

  若换作别人细问,他也不会多想,可放在陆辞身上,他却莫名觉得,陆兄只怕不会做任何多余的事情……

  陆辞尤在沉吟,好一会儿才回道:“我尚未想好,等做好决定了,再同你细说罢。”

  回去路上,陆辞特意绕了一绕,在熟人的摊子那里买了一张《地经》,回到房中后,就拉着朱说一起研究。

  “与我想的一样,”陆辞蹙眉道:“我们房屋坐落的位置,处于内城河的下游,而他取水为了就近,选的点当然也在下游。”

  虽然宋政府对公共卫生的管控较为严格,《宋刑统》里更有明白的惩罚条例,然而市民“辄将粪土、瓦砾等抛入河中”的行径,却是屡禁不止,频有发生。

  位于下游,可不就意味着上游飘来的污物,全都到了他们这里?

  纵使陆辞一贯坚持将入口的水全都煮沸、这在陆母眼里太过奢侈的做法,可单这一点也不能杜绝一切疾病的源头。

  况且陆母一向节俭,只要陆辞不在家里呆着,她怕就得阳奉阴违,不看重自己身体了。

  也怪他在定宅子时疏忽了这点,光看重别的方面的便利,却忽略了这颇为严重的缺陷。

  朱说不解陆辞为何对这点如此忧虑,还在组织语言,陆辞就抓了一张白纸,一边对照着《地经》,一边开始写写画画,还以他看不懂的古怪字符列起了式子、进行计算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1.假期:

  宋代的法定节日包括元日(春节)、元宵节、寒食节、天庆节、冬至5个大节各休假7天,合计35天;天圣节、夏至、先天节、中元节、下元节、降圣节、腊日7个节日各休3天,合计21天;立春、人日、中和节、春分、春社、清明、上巳节、天祺节、立夏、端午节、天贶节、初伏、中伏、立秋、七夕节、末伏、秋社、秋分、授衣节、重阳节、立冬21个节日各休假1天,合计21天;宋代每个月还有3天旬休,一年合计36天;加起来,共有113天。和现代的节假日天数差不多。(宋人笔记《文昌杂录》)

  2. 关于污染公共环境的惩罚:

  政府同时立法严惩破坏城市公共卫生的行为,《宋刑统》就禁止居民打洞穿墙、向外倾倒垃圾;主管城市卫生的官员如果袖手不管,则与犯法者同罪。居民如果自行将粪溺倒入河道,将被处以杖八十的刑罚。

  3.女子读书。

  在宋朝,虽然男女受教育的权利兵不平等,可并没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明清时才出现),甚至“当时风尚,妇女皆知爱才”。欧阳修、司马光、朱熹等士大夫都主张让女子读书。宋朝有大量士庶家庭的女儿都得到教育,能断文识字,甚至吟诗作赋,譬如李清照、朱淑真。题壁诗中也可以读到许多首不知名女子的题诗。南宋时,还有两名女童参加了科举考试的童子科(《宋:现代的拂晓时辰》)

  4.民风好讼(爱打官司)

  宋朝社会既有“终岁不见长吏”的宁静秩序,也有“讼牒纵然”的健讼风气。江南一带,“诉讼日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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