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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3/3)

升官发财在宋朝  | 作者:网络收集|  2026-01-14 19:43:35 | TXT下载 | 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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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富弼下驴让道。富弼也不计较,默默鞭驴走开。

  宰相机构(三省)的公务员(胥吏),虽然行政级别不高,但因为公务繁忙,工作性质重要,也可以乘坐“公务用车”。

  不过文臣自六品官以上,均发给“公务用车补贴”,宋人叫作“马刍粟”。依宋制,“给马刍粟者,自二十匹至一匹,凡七等”,即“公务用车补贴”分为七个档次,最高补贴二十匹马的用料,最低补贴一匹马的用料。

  3.“走马头子”和“驿券”

  凭“走马头子”可以调用驿站与递铺的官马;凭“驿券”则可在各地驿站免费食宿。

  根据制度,官员若“差出勾当公事”,即因公出差,比如被委派到外地鞫治狱案、抚恤灾民、巡视地方,或者入朝奏事等,可以向枢密院、户部或地方的转运司申请一份“走马头子”和一份“驿券”

  但宋朝政府对递铺官马与驿站食宿的管理甚严,只有紧急公务或急程赴任,才可以动用乘驿,如宋真宗时的一项立法规定:“今后除急程赴任及勾当紧切公事,即得乞乘马,余不得更乞支借。如违犯并勘罪严断。”

  如果只是走马上任这种小事,是不可能得到动用官马的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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