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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是张让家的宾客,现为郡中督邮,仗着这层关系,他平时尽管不惹是生非,却也从来没将乡里的有秩蔷夫当回事儿,便是荀贞荀氏的出身,他也是没放在眼里的。
年前去阳翟,他在路上遇见荀贞,当时虽下车问礼,但姿态颇是骄傲,如今闻其一举将第三氏全族诛灭,当场就变了颜色。
他的妻子迟婢从屋外进来,瞧他神色不对,问道:“怎么了?”
费通挥手令报讯的宾客退下,说道:“新任的那位乡有秩荀君,便是年前咱们去阳翟时路上遇到的那个年轻人,你还记得么?”
迟婢前前后后总共见过荀贞三次了,怎会不记得?她说道:“记得,怎么了?”
费通吸着冷气,不敢置信似的说道:“他以妖言之罪,擒拿了第三氏全族。”
“啊?”
费通连着抽了好几口凉气,从榻上起身,绕室转了几圈,勉强平静下吃惊的心情,挠着他的胖脸,啧啧称奇,说道:“这第三氏虽无甚出身,平素在乡中只凭凶悍压人,比不得咱家乃张侯宾客,大兄高居郡督邮之位,可是老实说,就连是我,平时也不得不让他们家三分凶焰。,这荀家子看起来雅雅的,不意下手竟这般狠辣!”
迟婢也是没想到,眨了眨美目,说道:“是啊,让人想不到。”她前后三次见荀贞,每次荀贞都是温尔雅的模样,尽管因其身长佩刀的缘故,给她了一个英武的印象,可这毕竟只是一个肤浅的印象罢了,远远比不上“族灭第三氏”带来的冲击大。
她见费通只顾惊叹,没有注意她,不由借着收拾床铺的机会,走神想道:“他居然能将第三氏这样的豪强诛灭,实在太厉害了。以后他要再出来,在乡中走动的话,不知会有多么威风呢!”她一个女子,常年居住乡间,没甚见识。在她的眼中,第三氏已是一等一的豪强大族了,而能将此等豪强大族诛灭的荀贞自然越发了得,威风无比了。
粟亭甘泉里,四姓之一的谢家,也即前任乡有秩谢武的家族,他们的族长闻讯之后,也是和费通一样惊骇,随即马上命人准备了一份礼物,令子侄亲自送去官寺。
这些大姓家族的想法,荀贞虽不知,也能猜出一二。
既已诛灭第三氏,立威的目的已然达到,他秉承着“过犹不及”的原则,也不愿再给其它大姓压力,以免加深他们的恐惧,反不利曰后治事。因此,当谢家的子侄登门拜访时,他态度温和,相待以礼,若让不知情的人来看,分明是一个雅君子,任谁也想不到便在前几天,这个年轻人刚诛灭了一个本地豪强的全族。
谢家不比费家,没有什么背景,族中也没有什么显赫的大官,来拜访的那几个人又都是年轻一辈的子侄,城府浅,见事少,面对荀贞的时候,不管他再温和有礼,也依然感到压力重重,战战兢兢,前言不搭后语的说了会儿话,便提出告辞。
荀贞也不挽留,留下了他们带来的礼物,很殷勤地亲将他们送出院外,正要折回院中,听见马蹄声响,循声望去,却见是高素带了四五个宾客驱马来到。
谢家的子侄战战兢兢,高素还是那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直驱马奔到荀贞近前,方才勒住坐骑,翻身跃下,随手将缰绳丢给随从宾客,站在官寺院子的门口,先跺了跺脚,往手上呵了口热气,说道:“这两天又冷起来啦!从我家来这儿,只才几里地,就冻坏我了。”发完牢搔,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他也不避讳守门的老卒,直接对荀贞说道:“贞之,我有一桩大买卖。你想不想做?”
“什么买卖?”
“买马。”
1,“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这句话有多种解释,此处取“攻击异端,可以终止它们带来的危害”一说。
57 二月习射 上
第二更。
“买马?”
“买马。”
荀贞笑道:“你可是认识了北地的马商?想从马商手里低价买马,再转手倒卖?”
高素摇了摇头,掉了句,说道:“非也非也。”
“那是什么?”
高素瞥了一眼伏跪在门侧塾内的老卒,拉住荀贞,往院内走,令随从候在院中,登入堂上,与荀贞两人相对落座,这才继续开口说道:“我说的买马,不是从北地马商手里买,而是从乡人手里买。”
“乡人?”荀贞彻底糊涂了。
马为六畜之首,乃是兵甲之本,两汉民间的养马业一直都很繁荣。幽、并、凉、冀诸州和关中地区都有着许多水草茂盛的草场,许多豪门大族专以畜牧为业。如中兴功臣,大名鼎鼎的伏波将军马援,年轻的时候一个人跑到边郡去从事田牧,“至有牛马羊数万头”。帝国朝廷、军队、地方、民间所用之马大部分都是从这些地方来的。
与这些地方相比,颍川地处内地,虽也有少数的豪族自己养马,却都是小打小闹,根本不上规模,无法与边地相比。也就是说,要想要在颍川做马匹生意,只有一个办法,即从北地马商手里低价买进,然后再高价售出。此时听高素意思,他却竟是打算从本地乡民的手里买?
这买来又有何用?还能再转手卖去北地么?
过年以后的天气时阴时晴。今儿个又是一个阴天,堂内阴冷,寒风吹卷进来,冰凉刺骨。荀贞与高素很熟了,在他面前不需要刻意地守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