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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就像陈孤鸿说的,这就算死到临头也还是要说话的。**禁言,是堵不住的。
所以我没删除任何评论,书评不见了,原因也可能是起点没给发出来吧。
再说说的书的事,有书友说我是注水,我觉得很冤枉。因为本书的取意在于悠闲,仙乃是幻想的境界。
在我幻想中,仙人那是以玩乐为主的。
有喜怒哀乐,因为寿命太长,无聊时间太多嘛。比方说你活了十万年,你便只会想要怎么玩了。开心就好嘛。
陈孤鸿的目标便是那种境界的仙。当然反派就另算。所以我写的便有些细腻,与侄女烤鱼玩乐之类种种。
可能确实烦闷了点,也是我的错。
但我绝无注水的主观,因为注水对我没好处啊。书是分成,靠订阅吃饭的。订阅多我收入多,我不会故意注水,让读者看不起我的。
再此便又哭诉一回。
仙侠萧条,订阅实在一般,请各养书的读者们赶快宰了书剑仙吧,已经比肥猪都还肥了。请各位看了的读者们慷慨解囊,订阅一二。
可否?
第一百二十六章惊变
不管这阎春秋是不是任性,也不管是不是不大对,便是谁也阻止不了话唠的登场。万正龙在驳了全飞霞的脸面之后,便一抄手中宝剑。双足一踏,豪气喷薄中人便腾空而起,一个空翻落在了擂台上。
姿态潇洒,登场不俗。
“铿锵!”便在这时,万正龙拔出了手中之剑,长剑直指那“水生豪侠”仇飞花。嚣张狂放道:“仇飞花,我今天便踩着你的尸体扬名立万,使得我万正龙的名声传遍天运国的每一个角落。”
此言一出,便是惹得在场之人轰然作笑。
“这小子那是有毛病了不成?”
“这水生豪侠乃是成名已久,剑下斩杀的高手便不下百余,乃是与昆吾剑客水中平齐名的人物,这小子踩着他的尸体?简直狂妄。”
“妄人一个而已。”
便是那仇飞花也是忍俊不禁,他三十五六,生的好相貌,仪容不俗,身长七尺有余,身着一袭雪白衣服,衣冠胜雪。
手中握着一柄乌鞘长剑,并无出奇之处。
但是与那不败之刀一样,这柄剑也是赫赫有名。而且它本身也是神兵利器,不似不败之刀,只是因为万山刀客的名望而成名。
它为“奇侠剑”传承已经数百年,握着它的人每一个都是一代豪俊,赫赫威名。它与昆吾剑也是齐名。
仇飞花笑看了万正龙一眼,说道:“年轻人有朝气,不错。”随即,仇飞花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