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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信封里面装的是机密文件呢!因此,当艾尼用短剑逼迫她讲出秘密的时候,她仍然不动声色,看样子是打算守口如瓶,至死也不吐露半个字的。
“其次,我此前还以为班思小姐和那个褐发女郎是一伙儿的呢,可照目前的情形来看,她们不仅不是一伙儿的,说不定还是有着深仇大恨的冤家对头呢!
“最后,班思小姐或许就是塞茜尔·玛利斯的化名。可是,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掌握任何的真凭实据来证明这一点,因此还不能轻易地妄下结论。不过,等保克哈布回来之后,说不定所有的事情就可以真相大白了。”
正当罗宾苦思冥想的时候,保克哈布气喘吁吁地赶回来了。
“老板,我回来了。”
“保克哈布,真是辛苦你了。你调查到什么了?”
“那所宅子根本就是一幢空房子,没有人住在那里。”
“啊,果然是这样。”
“老板,另外,那幢空宅子的隔壁就是塞茜尔·玛利斯女伯爵的府邸。”
“你说什么?保克哈布,赶紧准备好汽车!”
罗宾讲这句话的时候双眼闪闪发光。
保克哈布开车把罗宾送到了目的地。罗宾下了车,保克哈布则一个人留在了车上。
罗宾用万能钥匙依次打开了门口的大门和里面的房门。
这是一幢年代久远的两层楼式的大房子。从房门穿过去之后,正对面的是一个大客厅和一个餐厅,旁边还有几个相邻的房间,每个房间都窗帘紧闭。
每间屋子里面都是阴暗无光的,而且似乎并没有太多的家具摆设,因此显得空荡荡的。地板上尘土密布,甚至就连通往二楼的楼梯上,也布满了一层薄薄的灰尘,显而易见,这个地方已经好久没有人打扫过了。
“哦?有人来过这里……”
有着敏锐洞察力的罗宾,一眼就发现了地板上的靴子脚印。那是一个体态瘦弱苗条的女子走过后留下的痕迹。由于地板上的尘土只有那么薄薄的一层,所以如果不仔细观察的话,是绝对难以发现的。然而,不管是如何细微的蛛丝马迹,也休想逃过罗宾的那一双明察秋毫、锐利十足的火眼金睛。
靴子脚印从一间屋子开始,穿过另一间屋子然后向厨房那个方向延伸过去。
这些脚印不管是从尺寸还是形状上来看,都是完全相同的,因此,能够断定那是同一个人在地板上转了好几圈所留下来的。然而,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楼梯上却没有任何的脚印。
罗宾小心翼翼地踏着地板上的脚印,踮起脚尖沿着脚印的方向朝前走去。
厨房的天花板上有一块盖板,可现在已经被人掀去了,从而留下了一个可供一个人钻进去的洞口。
罗宾朝洞中望去,只见洞里面漆黑一团,无法看清任何东西。于是,罗宾赶紧打开了手电筒。手电筒光线所到之处,一座石头建造而成的楼梯出现在了眼前。
罗宾顺着石头台阶差不多走了二十级,就来到了一块平坦之处。正前方出现的是一条两旁有红色砖墙的狭长地道。罗宾又朝前走了大约五十步,一座楼梯出现在眼前。罗宾沿着楼梯走上去,还没走多远,他的头似乎就触碰到了什么东西。
罗宾取出手电筒,朝上方照了照,原来头顶上是一块铁板。这块铁板虽然是可以活动的,但似乎已被人从里面固定住了。
“这上面是什么地方?”
从地道的延伸方向上来看,这里很有可能是旁边那所宅子的地下,也就是坎克斯别墅的女主人——塞茜尔·玛利斯女伯爵的府邸。
“噢……如此说来,班思小姐就是女伯爵本人了,或者她们是姐妹俩个。不过,到目前为止,关于这一点,我还无法得出结论。”
罗宾开始沿着原路返回。突然之间,他停下了脚步。
顺着手电筒发出的光线向前望去,只见地道的一个角落处赫然有一个白乎乎的东西。
罗宾弯腰把这个东西捡起来一看,居然是一朵已经枯萎了的白色牡丹花!
“竟然是这样的!”
罗宾默默地点了点头,然后用手帕把牡丹花包起来,放进了自己的衣服口袋里。
曙光初现
罗宾回到家中之后,发现他的部下麦里绍已经待在客厅里等着他回来了。
“老板,您回来了!您刚才到什么地方去了?”
“哦,我刚才去了一趟女伯爵塞茜尔·玛利斯的家。”
“真巧,我搜集到的情报也恰好是与女伯爵有关的!”
“是吗?辛苦你了!”
罗宾在壁炉前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喝了一口比克娣娃奶妈为他送来的热咖啡,然后悠然自得地点燃了一支雪茄。
“你可以说了!”
“这件事情真是太诡异了!”
“什么事?”
“女伯爵塞茜尔·玛利斯差不多每两天外出一次,而且每次都是在凌晨两点钟之前离开,然后一直到傍晚时分才会返回家中。尽管她拥有着一辆十分豪华气派的高档轿车,可她从未乘车离开过。”
“这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然后呢?还有什么奇怪的事情?”
“女伯爵每次都是步行到车水马龙的大街上,然后伸手拦一辆出租车乘坐。她每次回来的时候,也都是搭乘出租车的,然而,她一到街口就下车,然后徒步走回家。”
“我知道了!”
思维十分敏捷的罗宾立刻联想到那天晚上的事情:班思小姐孤身一人走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而自己从两名拦路抢劫的歹徒手中把她救了出来。
“那么,她究竟去了什么地方呢?”罗宾诧异地问道。
“事情古怪就古怪在这里了!女伯爵每隔两天都要去一趟女子精神病医院。那家医院并不是用来治疗或检测一般轻度精神疾病的场所,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