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扪虱谈鬼录_第14节(3/3)

扪虱谈鬼录  | 作者:栾保群|  2026-01-15 05:03:30 | TXT下载 | 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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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同,就是入冥而尚须还阳的人,是不能喝阴间的茶水的,因为喝了就不能再回到阳世,只好留在那里做鬼。《太平广记》卷三百八十五引《玄怪录》(《说郛》引作《河东记》)云:崔绍至阴司,有王判官降阶相见。茶到,判官云:“勿吃,此非人间茶。”洪迈《夷坚乙志》卷四“张文规”说的更明确,道:“有持水浆来者,切勿饮,饮则不得还。”

不仅是茶水,就是冥间的饭食也不能吃。那缘由不难理解,冥界的食物只能来源于人间,而坟墓里陪葬的食品又一定要变质,化为腐臭甚至一摊烂泥。这些腐臭的食品正如其他朽败的衣物一样,从冥界一方来看,却是很新鲜的。生魂在冥间吃的是看似新鲜的东西,但还阳之后,这些肚子里带回的东西就也随之“还阳”为腐物,于是不死也要大病一场。茶水本无须有这些顾虑,却也不能让生魂饮用,这就是被热粥烫了嘴,见了臭豆腐也要吹一吹了。但是例外却也不少,其中就有专供生魂喝的东西。唐人李伯言《续玄怪录》“王国良”条,记冥府中有种饮料,是专供暂到冥界却还要回归阳世的人喝的,因为喝了之后,就不会忘掉在阴间的所见所闻,以便还阳之后,巨细无遗地宣传冥间果报,以儆世人。冥间既有可以防止失忆的茶,也就不妨再有抹去记忆的茶,只要有必要,随时都可以造出来的。

关于迷魂汤的记载,明人朱孟震《河上楮谈》卷一“记前生”算是较早的了:

有一仆,年可十二三,自言前世为淮阴民杨氏女,名小闺子,九岁死。死时人引至一处,男女群聚,各饮以羹。人竞取器饮,女独幼,不能得器,或与一瓦,女坠瓦地上。忽促之去,不得饮。已乃堕一池中,觉,复生淮阴民家为子。三岁时父抱就某桥买糕饵,见其前父,手挽之曰:“我闺子也。”父不能识,乃求归其家,见前母,为道前世事历历。二家因共子之。

所饮之羹即是迷魂汤,只是没有说出名字。喝汤并不需要强制,鬼魂们大约已经渴到了十分,所以只有挤抢着才能喝上。而且这迷魂汤是在临转世时才喝,也是合乎情理的,不像有些民间传说,认为人死后到了阴间先喝迷魂汤,如此则喝下之后连自己是谁都懵然,还怎么到十王殿去过堂?那种入冥先喝汤的说法亦见于小说,最典型的就是《聊斋志异》中的《三生》:

刘孝廉,能记前身事。自言一世为搢绅,行多玷。六十二岁而殁,初见冥王,待如乡先生礼,赐坐,饮以茶。觑冥王盏中茶色清彻,己盏中浊如胶。暗疑迷魂汤得勿此乎?乘冥王他顾,以盏就案角泻之,伪为尽者。

还有陈叔文《回阳记》:

是夜昏晕,魂从顶出,欲往冥府,明此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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