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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史_第206节(2/3)

隋唐五代史  | 作者:史仲文/胡晓林|  2026-01-14 21:52:56 | TXT下载 | 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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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戈息马,论道尊儒,用弘庠序之风,俾有箪瓢之乐。宜令所司,量追集贤学生,精加选择,使在馆习业。仍委度支,准给厨米,敦兹儒术,庶有大成。甲科高悬,好学者中,敷求茂异,称朕意焉。

  唐代集贤殿书院性质与弘文馆等学馆相近,有时也与弘文馆、史馆一起称为三馆,因此,所谓追集贤学生"在馆习业",即在集贤殿书院内学习学业。按唐代中央官学生皆由官方公厨食堂免费供给伙食,故这里所谓"准给厨米"即供给公厨粮食。这道记载明白的《选集贤学士敕》可以说明唐代集贤殿书院是有教学活动的。

  综上所述可知:唐代集贤殿书院具有读书、藏书、教授生徒、供祀先贤、研治兵法等项内容,其中以教授生徒一项具有特别意义。在以往的研究中,常援引清人袁枚"书院之名起唐玄宗时,丽正书院、集贤书院。。为修书之地,非士子肆业之所"(《随园随笔》卷十四)之说,而认定唐代书院无教学活动。其实,书院是中国士人的文化组织,教育不能涵盖它的全部内容,以有无教学活动来衡量书院是否具有"完全意义"这是不能成立的。书院是儒者之区,往往与寺院、道观并立而强调其与佛道的区别,但儒生、和尚、道士又能和平共处,同论短长,显示出文化交融的趋势。另外,仅从教育的意义来讲,书院的教育功能已经发展到相当成熟的阶段,松洲书院对士民的社会教育和对学生的课堂教学,东佳的书堂书房分级授受等都可以说明这一点。

  2。私立书院:读书治学之所作为真正教育机构的书院,起源于私人的著书讲学。有的学者说:"书院是私学的高级表现形式"(杨荣春《中国封建社会教育史》),这是有道理的。从孔墨私学、经稷下学宫、汉代书馆和精舍,到书院制度,代表着古代私学教育发展不同阶段的典型形态。书院制度堪称私学教育发展的最高形态。

  唐代有不少私人创建的书院。起初,多数得将个人读书治学之所称之为书院,后来逐步发展成聚书建屋,授徒讲学的书院。《全唐诗》中提到书院有十一处,如李宽中秀才书院、沈彬进士书院和杜中丞书院等。这些书院多以人命名,还不像是稳定的正式名称,反映了书院初建时期的特点。见于地方史志书,注明为唐代设置的书院的,有十七处,如石鼓书院(衡阳)、丽正书院(绍兴、洛阳各一)、景星书院(九江)等。这些书院多因地因事命名,有了固定的特有名称,表明书院已成为稳定的教育机构。值得注意的是《全唐诗》中李宽中秀才书院和《湖南通志》中石鼓书院之间的联系。石鼓书院"旧为寻真观,唐刺史齐映建,元和间李宽结庐读书其上"(李宽即李宽中秀才),恰好透露了从"寻真观"到"李宽中秀才书院"发展成"石鼓书院"的演进过程。

  建于唐代的书院,明确记载有讲学活动的有四所:皇寮书院。光绪《江西通志》卷八十一:"皇寮书院在(永丰县)二都渝州,唐吉州通判刘庆霖流寓永丰,建以讲学。其十二世孙炎修。"

  庆霖生平及建院年代,均无资料可考,只能待之后来,然则书院为讲学授业之地的性质则很明确。光绪《吉安府志》卷十九中也称"唐刘庆霖为吉州通判,留寓永丰,始建(皇寮)书院讲学。"

  松洲书院。同治《福建通志》卷六十四:"松洲书院在(漳州府)二十四都,唐陈珦与士民讲学处。今废。"

  查民国《福建通志·列传》卷二:"陈珦,字朝佩,元光子,入籍漳州。自幼不群,从许天正受学,万岁通天元年(公元696 年)举明经及第",开元十九年(公元731 年)登王维榜进士。"武后称制,上疏乞归养,使主漳州文学。龙溪尹席宏聘主乡校,乃辟书院于松洲,与士民论说典礼。是时,州治初建,俗固陋,珦开引古义,于风教多所裨益。。。(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 年)乞休,复寻松洲别业,聚徒教授。"

  由上引材料可见福建漳州龙溪县松洲书院创建于光宅元年(公元684年)书院为具级"乡校"性质,开办的目的在于移风易俗,教化乡里,主持人由县令聘请州文学教官陈珦充任(后期陈珦则以退休官吏身份主持书院教学工作),教学内容为儒家经典和礼仪,教学方法则为"论说"、"开引",可以名之曰启发式,"于风教多所裨益",则反映出其良好的教学效果。总之,它是唐代早于丽正、集贤书院,且教育功能齐全的书院之一。

  东佳书堂(义门书院)嘉靖《九江府志》卷十:"义门书院在(德安县)敷扬下乡,去县西北六十里东佳山下。唐义门陈衮即居在建之,聚书千卷,以资学者,子弟弱冠悉令就学。至宋徐锴为之记。今废。"

  查徐锴记名《陈氏书堂记》,书院当正名为书堂。据胡旦《义门记》载,唐大顺元年(公元890 年),江州长史陈崇立《陈氏家法》规定,"立书堂一所于东佳庄,弟侄子孙有赋性聪明者令就学,稽有学成者应举。除现置书籍外,须令添置,于诸生中立一个掌书籍,出入须令照管,不得遗失。宾客寄止修业者延待于彼,一一出东佳庄供应周旋。"另"立书屋一所于住宅之西,训教童蒙。每年正月择吉日起馆,至冬月解散。童子七岁令入学,至十五岁出学,有能者令人东佳。逐年于书堂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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