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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父母或者爷爷奶奶就能知道了,一般将孩子送人的实在很少很少,都是电视里才会出现的情景。因为自己家的女儿都杀死了,谁还愿意养别人的女儿?)
我的姐姐……死了?
我顿时一愣,我们村里确实到处都是女婴的尸体,小的时候在哪儿玩都会碰到女婴的尸体。不管是臭水沟。还是山里,或者是河面上,都时不时飘过几具女婴的尸体。
难道我的姐姐--就是其中的一员?
我惊愕地看向父母,他们是要我复活姐姐吗?我根本不敢想象他们是这样的人,如果是我的话,哪怕再穷再辛苦,也一定会把自己的女儿给养大。
父亲吸了口烟,道:“但是你的姐姐没有死,那时候你大姑叫我们淹死她,我实在舍不得。可家里穷啊,哪里养得起女儿。那个时候也算我们运气好,你的小姨有出息,她一直在国外干清洁工,你应该知道吧?”
我点了点头,在我发展起来之前,我的小姨是我们村的首富。她在国外扫大街,每个月都能拿到三千多欧元,相当于农村三万多啊!那时候父母出事了,小姨也拿出了自己全部的存款,可惜都像打水漂一样丢进了父亲的医药费。
难道是小姨,带走了姐姐?
“你小姨一直没有孩子,她就想要你的姐姐来当她的孩子。你可能不知道,很多人要是没有孩子的话,都会跟别人要来孩子,而从此那孩子跟亲生父母就没有瓜葛了。”
(PS:也是真的,全国有许许多多的孩子都是父母生下来后送给了某个亲戚或者朋友,因为对方没有孩子。)
姐姐是给小姨了?
“但是……”父亲叹气道,“在你小姨那天要带你姐姐出国的时候,会上网的青少年反抗组织闹革命了。”
会上网的青少年反抗组织!
我顿时一惊,道:“是不是他们抢走了我的姐姐?”
“是的……”父亲重重地叹了口气。
青少年反抗组织,非常可怕的一个恐怖组织。
在一千年前,世界发布了法律:所有会上网的青少年啊,诶,都必须死!
法律发布那天起就被严格执行了,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用手触碰到电脑的话,就要砍去手脚;如果学会了上网的话,就要将其分尸。
当然,虽然看似很严格,但法律也不是不讲人情的。比如说十四岁以下的孩子如果触碰了电脑,只需要割断手筋脚筋;如果说学会了上网,也只需要砍下头颅而已。
这个法律出来之后,一直都被世人所称赞。人们觉得这一条法律大大地降低了杀人,绑架,恐怖袭击,强奸,偷盗的几率,给了这个世界一片真正的净土。
可是,总有例外。
在五百年前,一个青少年在上网的时候被抓住了,那个青少年的名字叫做杰克斯帕罗,他将面临被火烧死的处罚。但是这个杰克斯帕罗非常狡猾,他甚至做出了越狱这种事情。
随后,他还联合了一群志同道合的青少年,使得自己当上了杰克斯帕罗船长,他们驾驶着黑珍珠号整天藏匿于大海,在海里上网,人们也捉不住他们。
之后,爆发了大上网革命!
全世界的青少年被那群不法之徒所蛊惑,竟然闹发革命,说是一定要上网才行。那时候还流传出了一句口号:网络不给,圣战不休。
为此,全世界死去了一亿多的青少年,同时也牺牲了十个成年人士兵。这是痛苦的回忆,那十个成年人士兵都很英勇。世界政府迫于无奈,只能发布了新的法律--青少年可以在电脑上玩扫雷。如果敢玩其他的东西,一律斩首。
那一天,举国欢呼,青少年们个个趾高气昂。
但是人都是贪心的,再次时隔五百年,就是这几十年的时间,会上网的青少年反抗组织出现了。他们严格要求希望能在电脑上玩4399小游戏,这不是明摆着不要脸吗!呆边估巴。
大上网革命再次爆发了,这群该死的家伙袭击了各个机场,火车站以及肯德基,到现在还时不时会爆发出一次袭击。
“你的姐姐被他们带走了,肯定是从小就接触了电脑,也许现在别说是扫雷,小游戏,哪怕是英雄联盟,泡泡堂,甚至传奇世界都可能会玩了……”父亲眼睛通红,道,“但是……那是我的女儿啊!萌萌,拜托你,你把你的姐姐找回来好不好?”
“可是……”
我心里一痛,道:“从小就会玩电脑的姐姐,我不知道该怎么接受她。爸爸,这……这打击来得太大了,她肯定是在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会聊QQ了!这种姐姐……这种姐姐……”
“萌萌……”
妈妈抱住了我,她痛苦地说道:“不管怎么样,她也是你的姐姐。就当妈妈求你了,你去把她给找回来好不好……”
我闭上了眼睛,喃喃道:“有什么线索吗?”
“有!”母亲一喜,然后道,“她的眼睫毛一共有七十五根……”
老妈你是有多无聊啊!
这种特征谁能找出来啊!谁能找出来啊!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了,眼睫毛肯定又掉又长不知道几百次了啊!
父亲瞪了母亲一眼,然后道:“你怎么能把女儿的隐私说出来呢?”
这是个屁隐私啊!
这父母是随便找的群众演员吧?是不专业的吧?作者君找群众演员认真一点好不好啊!这两个人演我的父母只会让这本书的槽点更多啊喂!
“对了!”这个时候母亲忽然一拍手,道,“服务员啊,芥末怎么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