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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的事。再说现在也认识了。”
没想到施杰反而认真了,表情诚恳地发出邀请:“不行不行,我得正式向你表示歉意。请你吃饭吧?”
“真不用,别这么客气。我还得打电话退货,你们先聊。”我指了指摆在身边的那一包书。
此时,他用不容拒绝的语气下了结论:“那就下次!下次一定得给我机会请你吃饭。留个电话?有空咱们聊聊翻译的事。”
“好。”我和他同时拿出了手机。
撇开先入为主的偏见不谈,我觉得施杰完全可以算得上讨人喜欢。他开朗、坦率,还有点孩子气。更重要的是,当他面对你时,你会坚信他真的很乐于与你交谈。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被重视,无论此人是否对其他所有人都表现出同样的重视。如果我是十几岁的少女,我一定会承认施杰是个迷人的工作伙伴。
——而当你超过二十五岁、恋爱次数超过一次,你开始不再偏爱那些看上去讨人喜欢的男人。
经验带来判断力,却剥夺了冒险的乐趣。
这大概也是成长的定律之一:时间为你画下一个轮廓分明的圈——圈外新鲜刺激头破血流,圈内循规蹈矩稳妥平安。可以不计后果地跨出去,却也清楚总有退路可以回来。
施杰走时已经接近午饭时间。黎靖还坐在那里看书,像棵长在椅子上的树。
我想过去问他怎么还不去吃饭,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太好,这行为简直就是赶客。常来我们店的客人多半都会逗留几小时到大半天,这里本就是个给人看书、喝咖啡、朋友小聚聊天的地方。
客人去不去吃饭我不好干涉,但黎靖是否应该归在“朋友”的类别里?提醒朋友吃午饭,至少比半夜给朋友发短信更正常吧?
我前思后想犹犹豫豫,黎靖一抬头便接住了我的目光。
他朝我笑了笑,看不清这笑容里有几分是礼貌几分是友情,唯一能肯定的是,他似乎乐意被打扰。
于是我走过去问他:“你不去吃饭吗?”
“等你的推荐。”他合上书,站起来。
长在椅子上的树就这么把自己连根拔起,跟着人类去太阳下进行光合作用了。
004
北京的暮春很少有雾。
从山顶往下俯瞰,整座城市都被包裹在一层略带橙色的薄薄的沙尘中。视线所及之处,如盖着薄纱般朦胧却又通透,而鼻腔吸入的空气则带着隐约的泥土味道和草香;头顶着灰蓝色的天空,风若有若无地拂过耳边。
手机在这时候突然响起,确实是有点杀风景。是施杰发来的短信:“试译章节校对完成了,马上给你快递过去?”我简单地回复了个“好”,再抬起头来,只见站在一旁的黎靖正凝视着某个目标不明确的远方,似在专注地看风景。
这是我第一次爬香山,在跟黎靖认识两周后。
这两周里,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