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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灭,杀神魔子石梵,灵魔童子洛雨.....,
至于罗公子和玉侯爵,压根听都没听说过。
玉侯爵还好,在羊角大陆上能被称作“侯爵”的人再不济也代表着不俗的出生。
罗公子就寒碜的多了。
王离和卢延鹤也饶有兴致地侧耳倾听。
高太清却只是摇了摇头:“你们没听说他们两人是理所当然的,这两人一个卓尔不群,自视甚高,一个韬光养晦,潜伏爪牙,都还没到声名鹊起的时候,等着吧,他们的命格交错的时候整个大陆都会震惊的”,
......
叶然和芙蕊雅都沉沉地睡了一宿,直到第二天晌午才起床。
芙蕊雅坐在床上一副忧郁哀伤的样子,叶然倒是和平常一样,起床做好饭然后行气一周,叫芙蕊雅吃饭。
芙蕊雅虽然忧郁,但肚子却不争气,掀开被子小跑到桌边拉出椅子坐下。
叶然一面给她盛饭一面道:“芙蕊雅,我找了一个布鞋店的工作,明天起中午就不回来了,钱放在柜子里,你看着用,如果觉得无聊就去云梦那里玩,晚上要记得早点回家”,
芙蕊雅乖巧的点了点头,心里却十分难受。
吃了两口饭还是在画板上写道:“阿然,芙蕊雅一定要让你进入神殿”,
“别别,姑奶奶”,叶然吓了一跳,他故意对她外出的事只字未提就是不想她对这件事这么执着,但现在看来不说清楚是不行了。
当下放下筷子道:“芙蕊雅,我想清楚了,我不想进入神殿,也不想进入什么学院读书,人的一生有许多条路可以选择,学院,神殿只是其中平坦的两条,就算这两条路都堵死了也仍然有许多条路可以走”,
叶然道:“红叶学院的事我从一开始就做了最坏的打算,虽然有些不甘心,但我经历的不甘心还算少吗?没什么大不了的,睡一觉就全部都过去了”,
“我想过了,以前我都是零零散散的打着零工,挣钱也慢,现在我打算在布鞋店好好干,等攒够了钱做点自己的生意不也很好吗?到时候我做老板,你当个小富婆,既富裕又开心,干嘛非要往学校里找不自在?”,
芙蕊雅想了想,忽然觉得很有道理,但隐隐又觉得哪里不对。
说到底还是要给人打工吧。
叶然伸手将她嘴角的饭粒擦去,柔和地道:“就当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吧,至少我们比以前好多了,以后也不会差”,
“芙蕊雅,永远也不要求别人,尤其是高高在上的那些人”,
芙蕊雅看了他一眼,低下头。
“他们对于别人的哀求早就司空见惯了,除了一些无关紧要的怜悯,他们什么也给不了你”,
“我从懂事起就没有求过别人了,因为我所拥有的东西,没有一件是求来的”,
在他年幼的时候何曾没有苦苦哀求过别人?但换来的除了白眼和怜悯还有什么?
当他懂得不再哀求的时候他才在人格上与贫民区的乞丐们彻底区分开来。
也因此,十年过后贫民区的乞丐们还是乞丐,而叶然早已经可以凭借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一番天地了。
芙蕊雅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叶然这才松了口气,忽而又想到了什么,指了指摆在墙角的那辆小三轮问道:“对了,芙蕊雅,那是什么东西,你好像宝贝的紧”,
见叶然提到自己心爱的小三轮,芙蕊雅灵动的双眼中露出兴奋的色彩,在画板上写道:“是芙蕊雅的神器”,
“咳咳....”,叶然的喉咙一下子被卡住了,含糊不清地道:“....你的神器还真是....匪夷所思啊....”,
见芙蕊雅气呼呼地瞪他他连忙又改口道:“说错了,是神秘莫测,神秘莫测......”,
......
第四十三章怪客
叶然工作的鞋店在暴流城东南的城郊,虽然远比不上兰榭大街车水马龙,锦绣繁华,但对小本生意人来说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了,鞋店临街而设,周边社区繁多。
叶然给芙蕊雅做好早餐后就匆匆赶到了鞋店,他足足跑了一个小时才到,到门口时瞥见胖乎乎挺着啤酒肚的老板也在,理了理衣襟进去打了个招呼。
“哈哈,小叶来啦,先去换衣服吧,这会儿没什么客人”,老板名叫徐新,在暴流城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商人,比之叶然自然高等海了去了,但与真正的贵族还是天壤之别,加之白手起家历练出来的人情世故,脸上的笑容让人很是舒服。
店里还有一名女店员,她比叶然来得早几天,名叫张诺,是泰丁学院的学生,周末的时候在店里挣点零花钱,今天恰好是周末。
张诺家虽然一般,但也算是娇生惯养,加上颇有几分姿色,平时不乏护花使者,自然瞧不上叶然这样的,他来时只是瞥了一眼,歪了歪小脑袋。
待到老板徐新叫他“小叶”时她好奇地转过头:“老板,新来的小哥姓叶?叫什么名字?”,
徐新呵呵笑道:“叫叶然”,
“叶然?参加红叶学院武考的那个叶然?”,
徐新点了点头没说什么。
小马推荐的人他当然知道底细。
叶然换上店服后走到属于自己的柜台上低头看着徐新给他的进货单。
张诺偷偷看着他,冷峻的面孔,颀长的身材,略长的头发,与在泰丁学院和沙梨学院广为传播的那个形象一模一样。
连叶然自己也不知道这件事,虽然由于红叶学院内定了名额没能进入红叶,但他的名字在泰丁学院和沙梨学院绝对算是赫赫有名了。
虽然同样名列三甲,但每年的各类比赛中红叶学院都稳稳的压泰丁学院和沙梨学院一头,虽然明面上不说,但这两所学校从上到下都着实憋了一口气。
所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