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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向以“整顿”出名的林则徐讨教,如何改变福建水师兵匪一家的局面,林对曰:
虽诸葛武侯来,亦只是束手无策。[83]
而后来督练湘军的曾国藩,更是一针见血:
国藩数年以来,痛恨军营习气,武弁自守备以上,无不丧尽天良![84]
以上的描写,颇有专门暴露黑暗之嫌。其实,我为了研究结论的公允,曾千百度地寻找光明,但光明始终远我而去。我不能不得出这样的结论:鸦片战争时期的清军,本是一个难得见到光明的黑暗世界。
我的这一结论会否失之偏颇呢?只消看看当时人的言论即可释然。当时的人们因体会更真切,而评论更痛切,甚至呈递皇上的奏章中亦直言不讳。黄爵滋说:
今日之兵,或册多虚具,则有额无兵,粮多冒领,则有饷无兵;老弱充数,则兵即非兵,训练不勤,则又兵不习兵,约束不严,则更兵不安兵……顾何致积弊如此,臣思其故,皆由于营弁之侵饷自肥,扣饷自润……
(京城旗营)三五成群,手提雀笼雀架,终日闲游,甚或相聚赌博。问其名声,则皆为巡城披甲,而实未曾当班,不过雇人顶替,点缀了事……[85]
耆英说:
营员兵丁,亦无不以民为可欺,藉巡查则勒索商旅,买食物则不给价值,窝留娼赌,引诱良家子弟,包庇汤锅,代贼潜销牲畜。牧放营马于田间,名曰放青,阻夺货物于道路,指为偷漏。盗劫案件,则怂恿地方官,扶同讳饰;兵民涉讼,则鼓胁众丁,群起而攻。[86]
曾国藩说:
兵伍之情状,各省不一。漳、泉悍卒,以千百械斗为常;黔蜀冗兵,以勾结盗贼为业;其他吸食鸦片,聚开赌场,各省皆然。大抵无事则游手恣睢,有事则雇无赖之人代充,见贼则望风奔溃,贼去则杀民以邀功。章奏屡陈,谕旨屡饬,不能稍变锢习。[87]
在这些描写之下所能得出的清军总体印象,不正是一片黑暗吗?
至于由此而产生的训练废弛、军纪荡然,当时人的言论就更多了,我们已无必要再作进一步的讨论。
因此,在鸦片战争中,清军在作战中往往一触即溃,大量逃亡,坚持抵抗者殊少。在这种情况下,谈论人的因素可以改变客观上的不利条件,又似毫无基础可言。
因此,对于鸦片战争的失败,当时和后来的人们得出了同样的结论:清军已经腐败。
可是,眼下流行的各种鸦片战争的论著中,一方面承认清军已经腐败,一方面又使用了既模糊又明确的说法,“广大爱国官兵英勇奋战”云云,似乎只是一小部分上层人士对此应负责任,而下层官兵毫无责任可言。他们的例证,正是一小部分在抵抗中牺牲的将士。且不论这种以偏概全的方法在逻辑上的错误,就此一说法的倡导者的心态而言,多多少少又有一些阿Q的味道。
* * *
[1] 本节关于中国火药、火器的叙说,主要得益于王兆春先生的杰出著作《中国火器史》(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1991年);此外,刘旭的《中国古代火炮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吕小鲜的《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中英两军的武器和作战效能》(《历史档案》1988年第3期)也给予我有益的启示。在此特表示感谢。
[2] 相对说来,在这二百年间,西方的火器发展也很慢,主要是点火装置的改良,制造工艺的进步,而在外形上大体相似。双方对于对手使用的火器,亦非完全不知或迷惑不解。但在性能上的差别是很大的。
[3] 1548年,明朝军队在与倭寇作战的双屿之战中,缴获了倭寇使用的葡萄牙及日本的火绳枪(日本火绳枪是仿照、改良葡萄牙火绳枪而来),时称“鸟铳”。在此次战斗中,明军还俘虏了善于造枪的外国工匠。明朝军事当局立即派工匠学习,得其传而自制。清朝在明清战争中,又从明军那儿学会了制造火绳枪的技术。
[4] 清军的装备极为混乱,此据庆桂纂:《钦定大清会典图》卷69,嘉庆十六年(1811)刻本。
[5] 此时英军在枪械制造上开始采用机器,制成的枪械规格统一。尤其是使用镗床后,枪管直,弹道延伸性能好,而枪管与枪弹之间的缝隙较小。在清朝,鸟枪制造工艺仍为手工打制,枪管壁厚薄不均,有不平滑之处,致使弹道紊乱,射击精度差;且口径也大小不一,口径过小,即无法装药填弹,而口径过大,易泄燃气,弹出无力,飞行不远即坠地。
[6] 吕小鲜先生对此曾有研究,见《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中英两军的武器和作战效能》(《历史档案》1988年第3期)。另外,即便是鸟枪手,一般也配有腰刀等冷兵器,以便与敌格斗。
[7] 1850年底黑龙江副都统清安奏请各地驻防八旗改造所部鸟枪,以如京旗健锐营样式。咸丰帝命各驻防大臣议复。从15件遵旨议复的奏折来看,鸟枪的使用年限很长。除泛泛地提到“使用已久”外,提到具体使用年限的共有6份。最早者为黑龙江,称“康熙时征剿俄罗斯由部颁来”,如此推算,达166年之久。其次为福州驻防,1755年启用,使用95年;又其次为杭州,1761年启用,使用90年;又其次为荆州,1779年更换半数,使用72年,另半数不知何时启用,其使用年限当在7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