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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十分有限,我们都摆出一副世界真美好的友好态度。他们中有一家男子服装店的老板、一个卖酒的老板,还有一个作家,脸上全都洋溢着因远离了伤脑筋的世界,过上了安全的美国式生活而倍感满足的微笑。
在我穿过一条马路前往一家五金店的路上,我突然听见有人在我耳边轻轻说了声“AK-47”,这人从我身边经过,往和我相反的方向走去。我急忙转身,从他高大的背影和内八字的步伐里,我即刻认出他来。他是我去年夏天雇的一位粉刷工,我雇他来为我粉刷外墙,可是,因为他没能按照约定每隔一天来干活——而且,即使他来干活也从不会超过两到三个小时——与其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还不如把他给解雇了。于是,他寄了一张金额离谱的结账单过来,我没有和他理论——那是因为,此前不论是在电话里还是面对面地,关于那是算他的工作时间还是旷工时间,我几乎每天都在和他争吵——而是把它直接交给我的律师去处理。那位油漆匠的名字叫巴迪·巴恩斯,后来我才知道他是阿西纳的一个臭名远扬的酒鬼,我知道得实在太晚了。我从来也不喜欢在他汽车的保险杠贴纸上写着的查尔顿·赫斯顿(34)是我心目中的总统,可我也不怎么在意,因为尽管这位传奇的电影明星因成为不计后果、不负责任的全美枪支联盟的名誉主席而声名显赫,可在我雇用巴迪的时候他其实已经步入了老年痴呆阶段,因此贴纸上的句子让我觉得没有什么比这更愚蠢、更无聊。
当然,在大街上听到这么一句让我着实吃了一惊。我实在是太过惊讶了,以至于我都没有工夫去考虑我该如何反应,或者说考虑是否该做出反应。我向着绿地飞奔而去,他刚好爬进了他的皮卡里。我喊着他的名字,在皮卡的挡泥板上砸了一拳,他这才摇下了车窗。“你刚才对我说什么呢?”我问他。巴迪是个态度粗鲁的四十多岁的人,可是却有一张宛如天使的粉红的脸,尽管在他的鼻子底下和下巴上面都长着一层薄薄的金毛。“我跟你无话可说,”他用那习惯性的大嗓门吼道。“你刚才对我说什么了,巴恩斯?”“老天,”他翻着白眼说。“回答我。回答我,巴恩斯。为什么你要跟我说那句话?”“你有幻听吧,你这个疯子,”他说。随后,他倒了下车,临阵脱逃了。在轮胎发出一声如孩子般的尖叫之后,他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到最后,我认为这次事件并不像我一开始想的那样具有任何戏剧性的意义。是的,他确实说了“AK-47”,我完全可以肯定。我一到家就给FBI纽约支部打了电话,我要把这事告诉M.J.史威尼,却被告知她早在两年前就离开了FBI。我提醒自己那些明信片在我搬到这里来之前的几个月就收到了,像巴迪·巴恩斯这样的人当时根本不可能知道我的存在。不可能是巴恩斯寄那些明信片的,尤其是上面都盖着北泽西大小城镇的邮戳,而马萨诸塞州的阿西纳则在它以南的一百多英里。他用来骚扰我的这个字眼和十一年前写在邮件里来骚扰我的一模一样,这不过是个荒唐的巧合而已。
话虽这么说,可自从我买下点二二口径步枪在树林里练习射击以来,我还是第一次打开子弹盒,这些年来我一直把未上膛的步枪靠在我卧室里的壁橱板上,可如今,在我睡觉前,我会把它上好膛摆在我床边的地上。我一直这么做,直到我出发去纽约,甚至在我怀疑巴迪根本什么也没对我说之后,甚至在我最终断定那只是我的幻听之后。在那个美丽的夏日清晨,在那个我兴致勃勃地欣赏了雌鳄龟辛苦地穿过马路去完成繁殖任务的清晨,我经历了我一生中最为逼真的一次幻听,为什么会那样,没有任何理由,至少对我而言没有。
在注射完胶原质之后,我失禁的情况未见丝毫好转。在大选日的早晨我汇报了这个情况,医生办公室建议我预约一下时间,在下个月进行第二次治疗。如果在间隔期里有改善的状况,那我随时都可以取消预约;如果没有,那就再注射一次。“如果还是不管用呢?”“那就再做一次。第三次,我们就不会再通过尿道注射了,”护士解释说,“而是通过前列腺手术的伤口。只是刺一个孔。只需要局部麻醉。不疼的。”“如果第三次治疗还是不见效呢?”我问。“哦,现在说这个还为时过早,祖克曼先生。我们一步步来。不要失去信心。不会一无所获的。”
就好像小便失禁的问题还不够有伤大雅,人家还非得像对付一个不愿吃鳕鱼肝油的任性的八岁娃娃一般来哄着你。可事情只能是这样的,如果一个年迈的病人拒绝屈服于无可避免的苦难,拒绝温文尔雅地蹒跚着走向坟墓:医生和护士要照料的其实是个孩子,一个必须得到安慰的孩子,那样他才能为了自身早已不存在的理由而继续硬撑下去。无论如何,在我挂掉电话的时候,脑子里就在想着这些。我感觉已耗尽了我的骄傲,感觉我的气力已走到尽头,感觉无论我抵抗还是默认,我都注定要失败。
我在这座城市里转悠的最初那几天里,是什么最令我惊奇呢?就是那最普通不过的东西——手机。在我那座山上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信号接收站,而且,在山下的阿西纳,虽说那里有信号站,但我也很少看见有人走在大街上对着自己的手机喋喋不休。我还记得以前的纽约,那时如果有人走在百老汇街上自言自语,那他一定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