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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诡事录2长安鬼迹_第9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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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为将军,祝之而拜。象以鼻卷人上背,复取其弓矢药筒等以授之,因尔遂骋行百余里,入邃谷。至平石,迥望十里许,两崖悉是大树,围如巨屋,森然隐天。象至平石,战惧,且行且望。经六七里,往倚大树,以鼻仰拂人。人悟其意,乃携弓箭,缘树上。象于树下望之。可上二十余丈,欲止。象鼻直指,意如导令复上。人知其意,径上六十丈,象视毕走去。其人夜宿树上,至明,见平石上有二目光,久之,见巨兽,高十余丈,毛色正黑。须臾清朗,昨所见大象,领凡象百余头,循山而来,伏于其前。巨兽躩食二象,食毕,各引去。人乃思象意,欲令其射,因傅药矢端,极力射之。累中二矢,兽视矢吼奋,声震林木,人亦大呼引兽。兽来寻人,人附树,会其开口,又当口中射之。兽吼而自掷,久之方死。俄见大象从平石入,一步一望,至兽所,审其已死,以头触之,仰天大吼。顷间,群象五六百辈,云萃吼叫,声彻数十里。大象来至树所,屈膝再拜,以鼻招人。人乃下树,上其背,象载人前行,群象从之。寻至一所,植木如陇,大象以鼻揭楂,群象皆揭,日旰而尽,中有象牙数万枚。象载人行,数十步内,必披一枝,盖示其路。讫,寻至昨寐之处,下人于地,再拜而去。其人归白都护,都护发使随之,得牙数万,岭表牙为之贱。使人至平石所,巨兽但余骨存。都护取一节骨,十人舁致之。骨有孔,通人来去。(《广异记》)

  白象将猎人送回。

  这期间,每行数十步,必以一根树枝留作路标,为的是叫猎人将来能找到埋藏象牙的地方。猎人回到当初休息的树下,大象又行礼拜谢,随后才离去。

  猎人出山后,将遭遇上报地方官。地方官派人去挖掘,果然得到象牙数万枚。

  由于大量象牙出现在市面上,导致那一年岭南象牙价格跌了不少。

  地方官又派人去查看深山巨兽的尸骸,带回来一节骨头。骨头非常重,需要十个人抬才抬得动。骨头中间有孔,可以钻进去一个人。我们可以想象那巨兽之庞大了。

  这则异闻是关于大象的,但更令人好奇的是那头比大象还凶猛的超级巨兽。这怪兽到底是何方妖孽?

  大象本是这世界上现存的最大的陆地动物,而那头巨兽却在须臾间吞噬了两头象。这深山怪兽,有没有可能是史前幸存下来的动物?在这个世界上,恐龙之后,最庞大的陆地动物有可能是猛犸象和剑齿象,它们也是现代象的近亲。

  剑齿象生活在一万年前的南方热带地区,但身上没有长毛。而在此故事中,巨兽“毛色正黑”,这倒符合猛犸象的样子。不过,灭绝于一万多年前的猛犸象,通常生活在北方的寒冷地带,不大可能出现在炎热的南方。

  奇异的巨兽消失在唐朝的深山,但关于大象和象牙的故事还没完。

  武则天时期,四川阆州有叫莫徭的,在江边割苇,忽见大象奔来,将其卷到背上,载行百余里,入一湿地,有老象倒卧,一脚掌中嵌有竹钉。莫徭晓其意,遂帮它把竹钉拔出来,又进行包扎。为表示感谢,老象示意小象取来一根巨大的象牙。

  莫徭将象牙带到洪州,有西域胡商以四十万钱的高价购买。

  到手后,胡商很高兴,到一酒馆喝酒。他用苇席包着象牙。同行追问得到了什么宝物,胡商没办法,只好向他们展示。同行欲以百万钱购买,胡商不卖,最后为争夺象牙,众人还进行了械斗。

  事情闹到州府。最初,胡商想遮掩,不肯说出象牙的价值,州府长官威胁:“此象牙将献于我朝天子,你们不说真话,对你们也没什么好处。”

  胡商听后才不情愿地说:“该物为罕见之宝,因为象牙里面有两块龙形简,价值数十亿钱啊!”

  莫徭、众胡商以及象牙被送至洛阳,武则天听完故事的原委,很是好奇,叫人将象牙剖开,果得两枚龙形简。女皇爱不释手,告诉莫徭:“你为平民,不可多得钱财,还是把象牙献给我吧,其他事我会叫人安排一下。”

  再后来,则天皇帝通知阆州刺史,叫他从财政里每年拨款五万钱给莫徭,用完了还可以再取,以此供其终身之用。

  媚珠、蛇珠与龙珠

  讲媚珠、蛇珠与龙珠前,先说说唐朝狐狸的故事。从唐朝开始,狐狸作为主流妖怪,已经大量涌入人们的视野了。

  玄宗开元年间,有二人上访到长安御史台,控告河北东光县令谢混之杀害其父兄。当时做宰相的张九龄令御史张晓去处理这件事。张与谢关系不错,赴东光县办案前,事先叫人将此事透露给谢。

  谢混之很吃惊,心想自己并无杀人之事。

  正在他茫然时,一属下路过县里的一座寺院,听到金刚像下的木室里有人窃窃私语:“县令谢混之杀我父兄,今我二弟去御史台诉冤,御史大人即将来到,愿神灵保护,一切顺利进行。”

  属下心中大惊,却不动声色,悄然离开。

  属下将此事禀报给谢混之,后者惊愕良久,陷入回忆。

  张晓到来后,把那两个原告也带来了,但县里没人认识他们。原告情绪激动,一再指责谢混之杀死其父兄。此时,谢混之已回忆起什么,叫人牵来一头猎犬。猎犬到来后,那两个原告惊慌失色,跳上屋顶,化作两只狐狸。

  狐狸化作人形魅惑人间的故事在唐朝屡有发生。

  德宗贞元年间,湖北江陵裴少尹,有个十几岁的儿子,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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