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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是镇办教师,母亲在镇上企业上班,整个家庭收入属于中等偏下。沈美君的家庭条件跟刘琳家差不多,都是普通工薪阶层。
但是沈美君学习非常刻苦,她也没别的心思,就是一心学习。
她这种心思一直维持到大三,也就是碰到林成之前。甚至以前也偶遇过林成,不过她从来也没把林成当回事。
她自己也说不清楚,自己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对这个与两个校花传出绯闻的家伙感兴趣的,她真的不知道,一切来的都很突然,等她发现的时候,林成不知何时已经走入她的心里。
开始的时候,她不信,直到甚至有时候晚上做梦都能梦到林成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坠入了爱河中。
不过那时候,他的身边已经有了好几个红颜知己,甚至她们都是不逊于自己的校花的追求,她自己也曾鼓起勇气,送还林成交给她的生死文书,她曾无数次想过去医院探看这个她魂牵梦绕的人,不过,家庭的教育方式,让她这一步迈的很艰难。
直到有一次,她终于鼓起了勇气,邀请林成跟她一起逛超市,这也是她这一生中鼓起的最大的勇气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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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幸运女神
() 那一次,是最值得沈美君怀念的时刻,因为他们两个因为一次公交着火事件,而登上了报纸封面,并被冠以救人英雄的称号。**
沈美君其实并没有做什么,她对这些东西也不在意,但是她却非常兴奋,因为报纸把他们两个救人英雄冠之以“金童玉女”的称号。
金童玉女,这次词本身极好,比郎才女貌更好,郎才女貌这个词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加了一层世俗的东西在里面。而金童玉女这词却是清清纯纯,一如自己。
沈美君的这几年一直处在“金童玉女”的回忆中,但是她却再也没见到林成。两年后大学毕业,她不知道是喜欢这个城市,还是对这个城市抱有什么幻想,她也没有考研,就在岛城找了个工作,稳定了下来。
要说沈美君的工作能力,就像她的学习能力一样,出色的让人无懈可击。她的美貌和和蔼让她备受同事和领导赞扬。
工作上,沈美君干的出色,短短的两年工夫,她就脱颖而出,被领导委以重任,担任部门领导,公司并奖励她一辆小铃木天语作为代步用,当然这是建立在她为公司创造了非常好的效益的基础上。
沈美君的工作性质并不是总是坐在办公室,而是很多时候,需要她出门沟通客户,当然这也是公司给她配车的原因。
沈美君今天驾车刚走到八大关别墅区的时候,前面远远的一个人撞倒了一片铁围墙,飞了出来,把前面的车惊的连声按喇叭。
可是当沈美君走到这个把墙撞倒的人近前时,却发现这人正是无数次出现在她梦里的那个人。
林成一身是血的模样,吓坏了这个乖乖女,她一抬头,正好看到街对角的好几个人,奔着这面而来,而且身上的枪都掏出了一半。在沈美君的心中,这些人肯定是对林成不利的,她此刻顾不得心底的那一丝害怕,她只想把她的情郎救出来。
“快点,上车!”沈美君摇下车窗,对林成喊道。林成此刻自己都感觉自己是必死无疑,这个社会,连摔倒的人都不敢扶,更何况面对浑身是血的血人了。他不奢望在这个时候有人能救自己,他只想找到他的那把枪,在死之前,能有个武者的荣誉。
不过这时沈美君的娇喝“上车!”他根本来不及反应,立刻就是条件反射般的从沈美君摇开的车窗钻了进去。
沈美君一脚油门,小天语飞速的窜了出去,丝毫没有排量该有的肉的感觉。提速非常快,简直可以堪比。
跃出墙外的李朝宗,身形也有些摇晃,他捂着自己中枪的肚皮,想阻止血液的流出,还有奔到他眼前的七八个特种兵,望着绝尘而去的小天语一阵叹息。
李朝宗精神一松,向旁边倒去,被他旁边眼疾手快的特种兵扶住。
“哎,这都是命,他命不该绝!”李朝宗在昏迷前说着这么一句话。他也不知道心底到底是想杀林成还是对他的命不该绝有些庆幸,现在的李朝宗心思很复杂。
铃木,小天语,为什么叫小天语?那是因为他确实非常小,空间小。林成一头扎进去,小腿还漏在外面,头却几乎拱上了沈美君的胸。
不过林成可没有这么好的命,去欣赏沈美君纯洁无比的胸部椒乳,也闻不到她身上淡淡的处子体香,因为林成昏迷了。
沈美君一连转过四五个街区,才在一个小巷口停了下来。下来费了好大气力把林成给扶正,坐好。
面对昏迷不醒的林成,沈美君费了琢磨,把他送到哪里去?送到旅馆肯定不方便,送他到自己住的地方,可自己住的是公司的宿舍,虽然自己住的是单间,但是旁边可都住的是自己公司的人,自己带一个男人回去,他们会怎么看?
沈美君心有点乱,她坐在主驾驶位置想了半天。但是连她自己都感觉奇怪,她在担心的是并不是林成住哪里,而是林成住进了自己宿舍后,自己是不是应该请几天假来照顾一下他?
不过沈美君看到林成口鼻溢出的鲜血,她又不禁有些担心,但是她没有林成的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