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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指美国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死亡。同样,Lay Dying一般指“病得起不来快要死了”的短暂时间,但也可能指一段较长时间,还可以指更为长久的时间,可以是几年,甚至是十几二十年。这是艾迪在小说里一再强调的一条信念:“我父亲说过,活着就是为不死不活做准备。我终于明白他的意思了……”(见40节,第153页)她在这句话里用了stay dead,应当说是与lay dying有区别的,即“不死不活”——指“没有意义地活着”,而这一层涵义也许更符合艾迪的实情。正是出于这种观念,她早就认为,安斯死了,可是他并不知道。她自身的情形也一样,她受父亲的虚无主义思想影响,无法在现实生活中与别人(包括她的学生、后来的丈夫和子女)建立起正常的人际关系,她的婚姻、婚外恋、子女也都无法使她获得自我的价值。因此,她精神上早已死亡,后半生都处于“不死不活”的弥留状态。她自己也坦然承认生了珠尔之后,她就“开始为清扫自己的屋子做准备”(见40节,第153页),即进入了不死不活的弥留阶段。
然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必须把小说的标题放回到历史的时空去看它的隐喻涵义。福克纳惯于把小说中的现实指向历史的传说和古老的神话,建立一种非凡的联系,使读者得到一种超越时空的感受。福氏其他小说的标题,如《喧哗与骚动》《押沙龙,押沙龙!》《去吧,摩西!》都是类似的例子。
神话传说与现实故事
福克纳是一位具有浓厚神话色彩的作家。背靠他自称的“邮票般大小的土地”,他创作出了十多部彼此相联系的小说,营造了一个约克纳帕塔法神话王国。用评论家乔治·奥唐奈的话来说:“他的小说主要是一系列围绕特定冲突的相互联系的神话(或一个神话的各个方面),这个冲突发生在传统主义与反传统的现实世界之间,并沉浸在这个反传统的现实世界里面。”80与此同时,他在创作自己的小说时,又常常有意识地使作品的故事情节、人物或故事结构与古希腊罗马神话或宗教传说中人们熟悉的人物、情节或结构相对应,形成一种对位关系,使读者瞬间超越时空,产生丰富奇特的联想,获得一种全新的启迪。而他这样做的常用手法,便是采用一个神话原型式的隐喻标题。
《我弥留之际》(As I Lay Dying)这个标题,据考证,引自荷马史诗《奥德赛》,出自1925年出版的威廉·马礼斯的英文译本。在该译本的第11卷里,阿伽门农的影子对奥德修斯描述,他被剑刺中正要死去(即小说的英文标题)的时候,背叛了他的妻子都不愿意伸手去抚合他的眼睛和嘴唇。阿伽门农在特洛伊战争后历经千辛万苦流落十一年才返家,被不忠的妻子和其情夫杀害,这与《我弥留之际》里艾迪和牧师的私通是暗合的。艾迪虽然没有杀害安斯,但她恨不得杀了他。为了报复,她提出他必须在她死后把她运回杰弗逊老家的墓地安葬,于是有了小说中的主要情节。履行承诺是传统价值——诚信的体现,安斯不顾洪水、火灾和尸体发臭的困扰,坚持带领全家把艾迪运回老家墓地安葬,这虽算不了什么英雄之举,不能与阿伽门农归途的艰辛相比,但也构成了一个相似对应点。应当特别指出,这类隐喻只能是暗示或影射,并不要求直接的对应或对位。有时这种对应可能是逆向的或反讽的,只要能够把现实的故事与古代的神话关联起来就行。这就是神话原型批评家弗莱所谓的原型“置换变形”。
安斯全家运送艾迪的尸体回老家安葬的艰苦旅程花了六天时间,还与古希腊的酒神节祭祀活动持续六天产生联系。酒神狄俄尼索斯的祭祀活动是盛大的狂欢,继隆重的祭祀和游行之后,前三天演出悲剧,后三天演出喜剧,这与安斯一家的艰苦跋涉形成强烈的反差。小说中对安葬的场面只字不提,却对送葬的旅程仔细描写,不仅有路途的艰辛,更有人物各自的私心和彼此之间的矛盾,凸显了这家人在灾难的环境下表现出的丑恶、可笑与疯狂。
看来,要阅读和理解福克纳这位富有神话风格的作家,读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西方古代神话和宗教的知识,尤其对古希腊罗马神话和基督教以及《圣经》,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有了这些知识,才能更好地穿越小说隐喻关联的历史时空,领略小说深刻的现实意义。
不同的聚焦层面,不同的主题涵义
福克纳的小说从来不是一个单面的现实故事,而往往是立体的、多层面的。我们聚焦在故事不同的层面,会领略到不同的主题涵义。同时,福克纳总是巧妙地引导或者迫使读者越过表面的故事,从其人物或行动中看出更普遍的意义、更深刻的意蕴。
《我弥留之际》可以当作一部家庭小说,一部关于美国南方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的故事,是福克纳许多家庭小说中的一部。它描写本德仑家的主妇艾迪的死亡和将其遗体运回艾迪的家乡杰克逊墓地安葬的旅程,把全家放在家庭遭遇剧变的时刻。旅途中灾难迭起的典型环境,展现出这个没有爱、失去了传统价值观念的家庭悲剧抑或闹剧。但是《我弥留之际》又不仅仅是本德仑一家人的故事,它反映了美国南方的穷白人在那个时代的生活状况与道德困境,同时也是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