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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陆话说的越来越好了,语气像极了一个寻衅滋事的无赖,躲在一旁的斯特恩忍不住笑了。听见秦烨的话,身旁的民兵也没有了刚才的紧张,多了些轻松。
劫匪的头领不是傻子,当然不会被秦烨的话所动摇。不过一直躲在马车后的佣兵队表现出的懦弱,让他认为自己对面的那些人才是真正的杂种。况且劫匪头领打劫过的商队,旅人,多的数也数不清。甚至公国的士兵,如果人数不多的话,他也可以轻易让他们缴械投降。就凭借这一点,他自信只需要一个冲锋,杀到商队的马车边,那些躲藏在马车后的佣兵就会伸着脖子等他宰割。
劫匪头领开始行动了,他把拿在手里的长矛平端着,开始慢慢的从山坡上冲了下来。头领身后的劫匪也纷纷收起了弓,抽出了单刀,跟在头领身后冲向了商队。
劫匪们跑下山坡的速度越来越快,瞬间就到了佣兵队藏身的马车前。秦烨为起表率作用,大吼一声,提着剑迎了上去。所有蹲在地上的民兵也在斯特恩的督促下,拿着武器冲了上去。
加上秦烨和斯特恩,佣兵队现在有十人,与劫匪的人数并不是悬殊很大。秦烨来到西陆的这一年半中,大大小小也经历了不少战斗,所以他深知一个新兵需要的东西,那就是自己在这一战中的表现。
没有过的的花哨,秦烨用剑挡开了从侧面向自己劈过来的单刀,然后把剑向上一挑,直逼与秦烨对战的劫匪。挑起的剑像有了灵性一样,刁钻的划过了劫匪浑身唯一没有护甲的咽喉部位。被划破的皮肉向外翻腾着,断裂的动脉井喷似的往外喷射着红色的液体。受到秦烨一剑的劫匪,松掉了手里的单刀,双手捂住脖子,软软的跪倒在了地上。
第十章嗜血才能生存
结束了一个劫匪的生命,秦烨提着剑继续寻找下一个对手。这时一个身材高大,满脸胡须的劫匪进入了秦烨的视线。劫匪被秦烨注意到并不是因为他的身材和浓密的胡须,而是他拿着与其他劫匪不一样的武器(传说中的长刃剑)。这种武器有长长的刃,长长的杆,似剑非剑,似矛非矛,既可以直刺又可以劈砍,与秦烨曾在厄布鲁守卫队那里见到的长戟有些相似,但又有些不同。
这名劫匪,仗着手中的武器,凶悍的对着一个雇佣兵不停地攻击。与劫匪交战的佣兵举着蒙皮盾,承受着对方的攻击。随着对方挥着长刃,一下又一下野蛮的打在盾牌上,佣兵只好把身体尽量藏在盾后,躲避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