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便给我10拉本买纸烟。之后,两人重又对坐起来,一边吞云吐雾,一边慢慢地啜饮,不知不觉一公升酒就已喝光,这种色黄、入口麻辣的瓦德酒,的确甘醇无比。渐渐地,邻席的村人也夹进我们的谈话,最后一个接一个一面清清喉咙,客气地把位置移过来,过一会儿话题一转,我反而形成中心人物,显然,他们还未忘怀我是登山好手,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描述我当时如何如何冒失地攀登上去,坠落时又是如何如何惊险万状,简直把我的勇敢形容成神话中的人物。于是议论纷纷:“那样的事情可能做到吗?”“真有其事?”在这样的讨论声中,第二公升酒又空了。我觉得我已两眼充血,开始一反常态,大声地自我吹嘘,连为了萝西摘石南花,冒生命的危险,大胆攀登圣纳尔帕斯特克顶峰岩壁的事情,也抖搂出来。大家都不相信我的话,我一再强调那是真有其事,反而惹得众人发笑,我不由气起来,指着那些不相信的人说,哪一天有时间他们几个联合起来,我一下子就可将他们一个个摔倒在地。那时,有一个水蛇腰的老村人走到里边,取出一陶器制的缸子,放在桌上。
“我们来赌个东道,”老人笑道,“你既是那般强壮,看看能不能用拳头把它敲破。如果敲破的话,这个缸子所能盛的酒量的钱由我们来付;如果敲不破,就由你付钱。”
父亲立表赞成,我站起身来,把手巾缠在手上,开始挥拳劈下,第一次、第二次都徒劳无功,第三次击下陶缸应声而破。“嘿!你们要付钱了!”父亲满面喜色地叫道。老人似也别无异见,“好的!”他说道,“我们会付钱的,我说过是这个缸子所能容纳的酒量,但看来这缸子似乎无法盛酒了。”当然,已成碎片的陶缸是装不了几滴酒。我的手腕白白痛了不说,还遭众人的取笑,连父亲也笑我是冤大头。
“说来说去还是你赢。”说着,我把我们瓶中的酒注入那破片中,往老人头上泼去。这一下我似成了胜利者,博得在座诸人的喝彩。
以下又做了许多类似这类过分的恶作剧,然后父亲才拖着我回家。嘴里呼呼嚷嚷地壮胆通过两三周前停棺的那间房间,躺在床上就睡得像死人一般。第二天早上犹觉懒懒散散浑身不带劲,为此,而被父亲取笑。他仍是精神饱满,心情愉快,显然,他是属于有酒万事足的人,我则暗自发誓以后绝不喝酒,等待着动身日子的来临。
我终于整装起程,但那以后我并没信守自己所立的誓言,除黄色的瓦德、深红的维特利纳、起星形泡沫的努夏特尔外,我更认识许许多多的酒,并和它们结上难解的缘分。
第三章 青春
跳出故乡沉郁而干燥无味的空气后,我开始高举挥动欢欣和自由的羽翼。在人生的其他方面都是亏损,但青春时代的热力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欣喜,已足够让我饱尝,仿佛一个喘气不迭的青年战士,在森林尽头的花丛中,疲于奔命地往来于奋斗和爱欲之间。同时,又像一个能知往察来的预言家,站在黑暗深渊的边缘,集中心志侧耳谛听急湍洪流或暴风雨的轰隆声,俾能听出万物归一,一切生命融合为一的声响。我畅快地啜饮那满溢的青春之酒。为了把思慕之情奉献给美丽绝色的女性,我曾悄悄体验过那甜蜜的苦恼,体味到那种只有年轻人才能具备的纯洁友情所迸发的高贵喜悦。
我穿上新棉绒西装,提着装满书籍和日用品的小箱子,踏上旅途。我兴致勃勃一心想支配其他的一部分世界,尽早让故乡的父老知道,我这个人和其他的卡蒙晋德可不能相提并论。以后3年的美好时光,我住在一间空气流通、宜于眺望的二楼房间,在那里读书、写作和幻想,只觉得大地所有的美,充满温馨地包围着我。虽然也有三餐不继的时候,但每天每夜,有欢乐也有悲伤,激动的心灵狂热地紧抱着可爱的人生。
苏黎世是我这个乡下出身的毛头小伙子所看到的最大都会,最初的几个星期,简直使我眼花缭乱,样样感到新奇。但我既不羡慕,也不赞美都市生活——也许是我身上的泥土气息太重。这世界上每个人的脸孔固不相同,连道路或建筑物也形式不一,有时想想也着实有趣。我看到车辆拥塞的街路、港口、广场、公园、有装饰的建筑物和教室等,看到勤奋的人群行色匆匆地赶赴各自的工作场地,也看到悠闲的大学生漫步街头,上流缙绅乘车遨游,一些油头粉面的男人昂首阔步,几个外国游客在街头流连踟蹰。富家淑媛,个个浓妆艳抹,打扮得很时髦,显得美丽而高贵,但我总觉得那犹如鸡舍中的孔雀,实在有点滑稽。我原本不是胆小怯懦的人,只是以稍微顽固的心情来观察这些。无疑,这样子我也能充分学习都市的活泼生活,由此慢慢构筑自己的坚实立足地。
青春,首先化成一个美少年的姿态对我招呼。这位青年,在我所住的二楼租了两间漂亮的房间,他是本地大学的通学生。我每天都听到他在底下弹钢琴,就是此际,让我开始领略到音乐实是最女性化、最具魅力的艺术。因此,这位美少年出门时我悄悄地看他的背影。他,左手拎着不知是书本还是乐谱,右手夹着香烟,潇洒地迈步而去,背后升起袅袅烟雾,我的心也被他吸引去。而我一直过着完全孤立的生活。我深恐倘若糊涂跟这些公子阔少交往,必将自己的贫穷和自己的粗俗暴露无遗,而叫我羞愧到无地自容。我虽这样想,他却主动向我伸出友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