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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有趣。那时,女画家才把视线移到我身上来,似乎要对我做个详尽的观察,她毫不拘束地凝视久久。
“你是出身高地的吗?”
“是的!”
“嗯!我也有那种感觉。那么你对我画的山羊有什么高见?”
“的确画得很美,至少,我和理查一样,不致认为那是一头母牛。”
“谢谢。你是音乐家?”
“不,我还在就学中。”
问到这里,她就没再跟我交谈。现在轮到我对她做仔细地端详。在长围裙的覆盖下,看不出她的身段如何,脸庞也不算美,脸孔紧绷,显得聪敏机智,眼神有点严肃,头发浓密、柔软、乌黑。最引人注意——不,该说最刺眼的是她的脸色。如果硬要举个比喻的话,那就像是Gorgonzola7。在她那如同乳酪一般的脸上,即使发现到青霉色的裂缝,我大概也不会有丝毫的惊奇。我第一次看到这种都市人特有的苍白。大概是早上画室的光线对脸庞的颜色不利的关系,她的肤色就像石头一般可怖,不是大理石,而是一块长年受风吹雨打褪色的石头。而且,当时的我还没有以脸形来鉴定女性美丑的习惯,看女人的脸容但凭少年人的直觉,观察对方是否明媚艳丽、娇俏可人。
那一天的访问,理查也是怅然扫兴而归。但在过后几天,他转告我说,叶密妮想请我做她的模特儿画幅画。这使我大吃一惊,也觉得莫名其妙。她说,我肩宽背厚,肌肉结实,是标准的男性体格,准备以此画两三张素描,但不须画脸庞。
在未进行这些谈话之前,另外还发生一件小事,虽是芝麻小事,却改变了我此后的生涯,决定我未来若干年的人生。有一天早上,一觉醒来,我在一夜之中摇身一变而成作家。
因为理查喋喋不休地催促我写些东西,我也当它是一种练习性质,经常涂涂抹抹的,其中有对周遭朋友的人物描写,或者把我的一点体验或会话尽可能忠实地记录下来,此外还有几篇有关文学或历史的随笔。
却说,有一天早上,我还躺在床上,理查闯进来,在被上放着35法郎。“这是你的钱。”他以生意人的口吻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搜索枯肠询问他这笔钱的来历,但无论如何也猜不中,在我才尽智竭的情形下,他才慢条斯理地从口袋掏出一份报纸,找出我所写的一篇短篇小说给我看。原来,理查偷偷把我的底稿拿去誊清,带给他要好的编辑看,发表出来了。这是我的文章第一次印成铅字和取得报酬。
我当时的心情实难以言宣。对于这位命运的向导者——理查的所为固然有点气愤,但自己文章的能被人欣赏,自己的心力已可换取报酬和获得一点文学方面的荣誉,这些得意甜美的滋味已足掩盖那点怒意,对于理查的不满随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