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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微镜下的大明_第7节(2/3)

显微镜下的大明  | 作者:马伯庸|  2026-01-14 20:51:27 | TXT下载 | 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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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黄册跟《大明会典》矛盾,应该以后者为准。”

这一下子,五县舆论哗然。在他们看来,这个主张实在荒唐。黄册是国初朝廷派员监修,当地人怎么可能篡改?而《大明会典》是政府法规手册,二手资料怎么跟原始资料比可信度?

不用问,这是歙县知道黄册查询结果对自己不利,开始造势了!

五县毫不含糊,立刻具文反击,两边的话越说越难听。你骂我“罔上规避,侮文蔑法乱政”,我骂你“五县奸刁,妄行捏奏”,甚至还有好多百姓跑到官府门口,哭着要求“恳天作主,剿虎安民”。瞧瞧这用词,剿虎,这是恨不得把对方当土匪给剿了。

结果正如宋仪望所担心的那样,闹事者关了一批,又来一批,抓都抓不完。在他们的煽动下,诸县立刻又沸腾起来,局势又一次大乱。

倒霉催的徽州府一面四处安抚,一面催促南京那边尽快拿出一个结果才好。

这一等,就等到了九月中旬。调查团终于完成了工作,整理出一份从洪武十四年到隆庆六年的黄册抄件。

随之而来的,还有帅嘉谟的一份报告。

在报告里,帅嘉谟说,洪武十四年造的黄册,缺损甚多,尤其是最关键的“乙巳改科”以及当年四月一日改科的记录,完全丢失。

没了?

没了!

所有人听到这个消息,都傻眼了。

六县人民都望眼欲穿,指望着黄册来主持公道呢。之前你说得那么热闹,现在你告诉我,档案丢失,死无对证,那怎么办?

帅嘉谟对此早有准备,不慌不忙地在报告后半段写道:从乙巳年改科到洪武十四年造册,前后差了十六年,很有可能五县改窜黄册、府志在先,造册在后,不足为信。然后抛出一句话:

“切思《大明会典》乃祖宗立法垂统之宪章,黄册乃民间遵文攒造之图籍……岂奸反指府志黄册为成法,而妄奏藐《大明会典》、部劄为私书。”

意思是说:朝廷存的黄册原始记录已经没有了,所以大家要相信《大明会典》的权威性。

得,事情转了一大圈,又回到原点。

全白忙活了。

说实话,帅嘉谟这个主张,实在强词夺理。资料汇编怎么可能比原始记录还可靠?无非是《大明会典》对歙县有利,所以他才死死咬住这一点。

消息传回徽州,给本来就激烈的舆论又泼上了一勺油。徽州府各县民众几乎气炸了,放弃了讲道理,直接改成人身攻击。再后来干脆开骂,污言秽语,什么都泼上来了。六县几乎到了开战的边缘。

第三章

稀泥与暴乱

徽州府的这个乱象越闹越大,户部终于看不下去,迅速下发了一道公文。

在这份公文开头,户部自己承认:“本部若径依歙县之奏,则五县不从;若径依五县之奏,则歙县不从,告讦日增,终非事体。”

你们天天这么骂,也不是个办法。既然黄册已经没有了,那么怎么解决呢?户部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由户部和应天巡、按提供一个徽州府的部额和府额(即每年解送户部和解送应天的税额),然后请徽州府统计六县丁粮,加上存留本折麦米、官府办公费以及各项额外钱粮,总算总除,平均一下。如果把那8780匹生绢算进去,而数字均平的话,说明丝绢税是歙县分内的;如果数字不均平,说明丝绢是额外多出来的,就不该歙县独负。

户部给的这个算法,似乎有些无理。六县人口、田地均不相同,不同等级的田地、赋税额度和内容也不相同,这么大笔一画,均平折算,未免太简单粗暴了。

户部有的是精算高手,怎么会提出这么一个糊涂点子?

奥妙就在“均平”二字,这已经是这个词第二次进入我们的视野了。

上一次还是在隆庆年,帅嘉谟用这个词,成功地响应了国家号召,引起了海瑞的注意。而这一次,户部用了这个词,自然也有用意——因为当朝首辅张居正大人正在酝酿把一条鞭法推广至全国。

虽然张居正真正开始着手清丈田亩要等到万历六年(1578年),正式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是在万历九年(1581年)。但在万历四年这会儿,各种前期准备工作已经逐步开展。南京户部作为税法执行部门,对政治风向自然最为敏感,他们必须紧跟中央新形势。

在户部看来,徽州为什么会起纠纷?是因为税种太杂太乱,什么“人丁丝绢”、什么“夏税生丝”、什么“亏欠夏麦”,这么多科目夹缠不清。一会儿交生丝,一会儿交夏麦,乱七八糟,折算复杂,正是旧税制的弊端,不出问题才怪。

如果能重新统计出徽州府的丁粮田亩之数,再把所有税赋合并,两下一除,均摊下去,再折成银子,这事就算彻底解决了。

这个思路,恰好就是一条鞭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把所有的正税、杂税都合并起来,归于田地,计亩统一征收银两。

也就是说,南京户部认为,徽州的问题,是旧税法的错,只要改成新税法,问题自然消弭。因此,现在应该搁置历史争议,推行均平赋役之法。

这不禁让我们想到一件往事:徽州丝绢案在隆庆五年本已归于沉寂,到了万历三年年初,南京户部突然“奉圣旨”旧事重提,这才让徽州府心急火燎,重启调查。

会不会从一开始,这就是户部——或者更大胆地猜测一下,首辅大人——为了推行新政所谋划的一步棋呢?

只有利用丝绢案引发一场大辩论,才能凸显出旧税法的弊端。届时民意汹汹,都要求改革,朝廷从善如流,即时推行一条鞭法,岂不是顺水推舟?

户部的这个方案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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