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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切做完之前不能。
再次抬手腕,表盘上映着我苍白的脸和略带兴奋的眼神:六点五十五分,离目标出现还剩五分钟。
出发。
从我家到小巷需要三分钟,最后一班二十六路公交到达误差不超过两分钟。从我走到那里到目标出现,时间不会超过四分钟,以那条小巷的偏僻程度,被其余人看到的可能性极底。
三分钟后,我走到路灯下面用石头将它打灭时,公交车进站的声音也响起来。
开始了。我握着三棱刮刀的手干干的,没有颤抖,也不带半点汗水。脚步声响起,一个穿天蓝的西装,手拿黑色公文包的男子走进了小巷。他看了我一眼,没认出这张早已被遗忘了的脸,继续向我走来。
错身而过时,我突然横跨一步拦在他身前:“还记得我吗?x先生。”
男子愣了愣,眯起眼借着微弱的灯光仔细看我。
我没再开口,举左手向他脸上打去。
他双手拿包,挡住了我的拳头,而我拿着刮刀的右手也同时刺入了他的心脏。
一转,一拉。血入我所料地喷涌而出,溅在黑色绒步衫上,但除了刺鼻的腥味外并不显眼。
男子喉咙口发出一阵怪响,直挺挺地向后倒去。我扶住他,轻轻放倒在地上。检查脉搏,已经很微弱了。用手电照在他眼睛上,瞳仁开始放大没救了。
我松了口气。拿出腰上的劣质水果刀,胡乱在他腹部胸口刺了几下,又从书包里拿出碎头发小心地扔在周围。
起身环视一圈,没有人看见。
很好。
三分钟后,我回到车库。把衣服帽子,书包和刮刀全部换下,拿出香水在自己身上各处洒了几滴。然后把水泥,沙子一起放在大木桶里,把换下来的东西也仍进去,放水搅拌,看着它们慢慢凝固成一个完整的石块。
开车到城南的小河边,把水桶扔进去,看它沉底后迅速离开,也没有人看见。
快到家时,我停下车,在小区便利店里买了一杯香草冰淇淋。
开门前再次嗅了嗅自己身上的味道很好,除了劣质香水,没有任何血腥味。
“回来了?”妻子迎出来,看着我笑:“神神秘秘的,上哪去了?”
“说了随便逛逛嘛!”我不理她,走到女儿身边:“给你,香草味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