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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资料:“一九六三出生”,那么年轻,已经功夫这样好,分明是个天才,于是打分的时候,我每项各写个“十”字,全部计分项目,都给满分!
我当歌唱比赛评判多年,绝少给参赛者满分。但当前这位新人,实在令人眼前一亮。歌艺和台风都一流,不给满分,对她不公平。
我回过头再问老顾:“你给多少?”作为主席评判的老顾却说:“四十九!本来想给五十;但艺术没有满分的,只好扣她一分!”我们到后来才知道,这位天赋奇高的女孩子,早有十多年表演经验。
“如今见她举手投足,咬字吐句,全是大家风范。天生绝佳的身体语言,再加上如此惊人的舞步,简直令人神为之慑。假以时日其成就不可限量啊。”黄沾感叹地说道。
荣少亨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在前世他看过一篇报道,说是当年歌坛天后王菲挟《容易受伤的女人》、《我愿意》等受欢迎歌曲开她第一个红馆演唱会时,歌迷们从红馆走出来的反应竟是“想不到这样闷!”因为那是个只有“听”而没有得“看”的秀。可见自八十年代开启的红馆式演唱会文化,对香港人来说没有别的意义,就只有追求“极尽声色艺之娱”。
而奠定这种文化的,当然就是当年的一干红馆神祉。又在诸神之中,梅艳芳便因她善于引起公众注意的技巧而凌驾了许多女艺人的同行——是她那渴望娱乐别人的欲望,使她作为艺人的多面性得以发扬光大。那年代,女艺人还未作兴标榜“个性”和“格调”,唱歌就是把歌规规矩矩唱好,台风只是辅助性的一些姿势,很少人会想到要把它变成向自己挑战的难度。徐小凤便曾说过,拖着长长裙琚,在台上走一步路都好不困难,何况分秒必争地把歌衫一袭一袭的换出来,为观众的情绪兴风作浪?
梅艳芳是汲取了东洋演艺文化,因而改写香港女艺人的舞台地位的第一人。就算她不是第一个有此意图的,也是第一个做到了。故此她后来的舞台表演,表面上是要标榜她的堂皇华丽,实际却是借大场面来表现她的功架,和宣示她对观众情绪的操纵与驾驭能力。所以说,梅艳芳当之无愧是秀场之女神,其演绎能力无人能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