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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了摇头:“得饶人处且饶人!”
“饶你妈的头!兄弟们上!剁了这老东西!”就在恶汉们想要动手的时候,却见陈启礼动了,他一路走到其他桌上,笑着说:“不好意思。各位没什么事情就走先吧!一会刀枪无眼,伤着各位不好看。”
那七八个恶汉都以为他是吹的呢,说点场面话充充面子,也就大不咧咧看着他表演,等他表演完了,就上前剁了他。
不大一会儿,客人走的差不多了,陈启礼这才笑容可掬地回过头,说道:“动手吧!”
眼看陈启礼那不惊不慌的架势,几个恶汉犯疑了,忍不住问道:“我们刀下不死无名之辈。报上名来,我们也好送你一程!”
陈启礼用手习惯性地划拨了一下自己灰色的鬓角,淡然道:“我的名号,你们还不配问!”
太狂了,简直不给面子。老家伙,你这是找死!就在恶汉们将要发飙的时候,忽然,他们看到了陈启礼拨弄鬓角无名指上的竹叶指环!
竹叶飘飘片片联!
顿时,恶汉们像是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一样,大惊失色,双腿一软,扑通一声,全体跪倒在陈启礼面前,“对不起,我们有眼不识泰山,您老人家大人有大量,就饶了我们吧!”
陈启礼依旧一副淡然的样子,看着地上惶恐不安的几个人,说道:“我刚出来,不想沾染晦气,你们应该知道该怎么做吧?”
“我们知道!”当头的恶汉从怀中掏出一把刀,将手指头往桌子上一搭,然后刀起指落,鲜血霎时间就染红了桌面。
忍着痛,那恶汉的面颊肌肉抽搐着,“这一下你满意了吗?”
陈启礼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这才道:“你们走吧!”
“啊?”那恶汉不由一喜,似乎已经忘记了手指的疼痛,脑袋撞地砰砰磕了三个头,然后招呼弟兄们:“我们走!”
这群人哪里还敢停留,急忙准备离去。
就在这时,陈启礼忽然道:“慢着!”
众人心里咯噔一下,脸色苍白,心说,难道他要反悔?
然后就见陈启礼指了指那根断指道:“把那带走,我不喜欢看见血淋淋的东西!”
那当头恶汉一怔,急忙吩咐身边人道:“还愣着干什么?快点找冰块呀!”
匆匆忙忙的找冰块装了断指离开,这时候夜总会老板刚好拿了一瓶红酒出来。这样的场面他似乎早已司空见惯,并不感到惊讶,只是吩咐手下人道:“去,把桌子打扫干净,不要扫了陈老大的雅兴!”
然后回头一脸谄媚地说道:“老大,这可是上好的天堂马爹利呀,我打开你老尝一下!”说完就拿起酒刀就准备开启瓶口,就在这时,他忽然像是看到什么可怕的事情,眼睛睁得大大的。
陈启礼是什么人,血雨腥风闯出来的,透过夜总会老板眼睛中的影像,他清晰地看到背后那个刚才被自己搭救的女子,从自己的内衣中抽出一条锋利的钢丝,正勒向自己的脖颈。可以确定,如果脖子被勒住的话,出现的结果只会是头颈分离!
谁能想到这女人竟然是个杀手?
谁能想到内衣里面会藏有凶器?
就在这短短的瞬间,只见陈启礼动了,他一把夺过那把酒刀,然后用一个个堪称优美的姿势,瞬间旋转,划过女人的喉咙!
就像竹叶飘过。
鲜血瞬间迸射!
女人眼睛瞪得大大的,死不瞑目。她想不明白为何对方会警惕自己,更不明白对方的动作为何会那么快?!
噗通一声,尸体倒地。
啊!夜总会传来一声惊叫,却是那歌女,瘫倒在了一旁。
那原先看不起陈启礼的小跟班此刻更是面无血色,今天他总算是见识到了号称天下第一帮大佬的风采,只不过这风采未免太冷酷和血腥了一点。
仿佛刚才所做的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陈启礼脸色丝毫未变,用那犹自滴着鲜血的酒刀,熟练地打开酒瓶,而后,一杯马爹利荡漾在杯子中。
陈启礼轻轻地呷了一口酒,忽然对那个吓得不知所措的歌女说道:“我很喜欢刚才那首歌,你能不能再唱一遍……”
歌女牙关打着寒战,半天才缓过劲儿来,音乐响起,那首《爱拼才会赢》再次响彻整个夜总会。
“一时失志不免怨叹一时落魄不免胆寒……人生可比是海上的波浪有时起有时落……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
伴随着这首非常励志的歌曲,夜总会大厅里面,老板一边擦着额头的冷汗,一边吩咐人匆忙地处理着尸体……鲜血在地板上很快干涸,变色……
此刻所有人的心情都很沉重,唯有陈启礼依旧笑容淡然,很悠闲地欣赏着歌曲,模样就像是电影中的教父,没人能猜得透他的心思。
过没多久,夜总会外面一阵呼啸,来了数十辆崭新的豪华跑车,上百名身穿黑色西服,戴着黑色墨镜的黑衣人,像接受检阅的士兵一样整齐划一地排成两排。
这时候夜总会里面陈启礼站了起来,走到那个歌女身旁。
歌女已经停止了唱歌,惊恐地望着朝自己走过来的陈启礼。脑海中涌起很多杀人灭口的传闻。
一步步走进,陈启礼来到了歌女的面前。
此刻歌女才算把眼前的男人看得很清楚,四十来岁的年纪,浓眉,星目,眼角过早地出现了鱼尾纹,他的鼻子很挺直,嘴唇很薄,可以看出他年轻的时候一定很俊朗……实际上陈启礼年轻时就是出了名的帅哥,香港邵大亨曾希望他能够演电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