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武侠·仙侠 > 犹大之窗 > 犹大之窗_第32节(2/3)
听书 - 犹大之窗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8 +
自动播放×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全书进度
(共章)

犹大之窗_第32节(2/3)

犹大之窗  | 作者:约翰·狄克森·卡尔|  2026-01-15 06:03:20 | TXT下载 | ZIP下载

分享到:
关闭

上挣扎。最后,让我最高兴和最感安慰的是,他会因为说了实话而给关进大牢里好久。”

我们瞪着H.M.大口地喝着威士忌水果酒,他要做大师;天啦,你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位大师。

“我倒是有点觉得,”艾芙莲说,“你实在丢了英国法律讲求公正的光荣传统的脸。既然我们都是好朋友——”

“呣,我想也是,”H.M.沉吟地承认道,“我其实还违法找了我那做小偷的朋友,绰号‘虾米’的卡洛威,在有天晚上闯进了莫特伦警探的警局,去确定我认为有一小截羽毛卡在犹大之窗里的推论正确无误,我绝不会在法庭上因为没有那截羽毛而毁了我那样伟大而漂亮的戏剧效果……不过,东西的确是在那里。这个老头子很喜欢看到年轻人过得快快乐乐的;我认为吉姆·安士伟和玛丽·胡弥一定会像你和你老婆一样有个美满的婚姻。所以你们为什么还要找我麻烦呢?”

他又大口地喝了点威士忌水果酒;把他熄了的雪茄烟点上。

“结果,我们那位雷金纳锒铛入狱,”我说,“是因为扭曲了公理正义的原则;而我开始怀疑,吉姆·安士伟是因为玩了花招才能获得开释;而这一切又都是因为——因为什么呢?”

“我可以告诉你,”H.M.相当认真地说,“就是那该死的、可怕的机缘巧合。”

附录:

英美法系刑事诉讼程序简介

◎辛可加

作为推理小说的一个重要类型,法庭推理小说往往将焦点集中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的唇枪舌剑、斗智攻防,通过法庭程序的推进将案情起落交织其间,其利落的节奏每每能在一定程度上消解结局揭晓之前容易带给读者的冗长烦闷感。卡尔的《犹大之窗》便是一部经典的法庭推理代表作。

法庭推理在英美的繁荣,又是与英美法系的审判方式采用对抗制的当事人主义、使得律师在庭审中居于主角地位分不开的。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在法律渊源、立法技术、法律程序等诸多方面均有显著差异,而就推理小说中体现的部分而言,基本集中在法庭审判程序、尤其是刑事诉讼程序这一层面。

英美法系刑事诉讼主要包括如下程序(如根据证据规则,案件不属于陪审团审理的范围,则略过与陪审团相关的步骤):

1,控辩双方共同选定12人组成陪审团。

2,开庭陈述,依次由起诉一方和被告一方向法庭简迷案情概要,以厦后续将要提交的证人情况与证据要点。

3,起诉一方出示物证、传唤证人在法庭上就事实问题作证。在这一过程中法庭也可以让证人当庭鉴别物证。

4,主询问(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cross-examination),主询问是指询问本方证人,交叉询问指的是对另一方提供的证人进行的询问。询问过程中还可以要求证人对证据进行演示、操作等等。询问一般可以进行一至二轮。

6,被告一方提供证据,鉴于无罪推定的原则,被告方并无提供证据的义务,但如果被告方希望作证,那么同样也要接受起诉一方的交叉询问。

7,法庭辩论,经过证据的提交和质询,控辩双方可以进一步就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等效力问题进行辩论,这一过程与质证可视为一个整体。双方在这一阶段还会对已方的观点进行综述与总结,结合庭审情况对案情进行全面概括,力求最后争取陪审团的支持。

8,法官就本案的整体内容向陪审团作总结提示,涉及法律适用、证明责任等等,这一环节目的是提醒陪审团在作出判决时应当立足于法律,而非个人好恶。

9,陪审团退席,进行秘密评议。

10,评议结束后,陪审团返回法庭宣布裁决结果。如果陪审团宣布被告无罪,法官必须接受,被告人如已被审前拘留,则应当庭释放,庭审程序到此结束;如果陪审团宣布被告某一罪名成立,则由法官进行量刑。

此外,英美法系采用刿例法制度,判决书多使用归纳法进行推理,由法官个人署名,生效判决对将来的其他案件起到判例作用。

大陆法系更为强调实体公正,在审判中采用的是以法官为中心的职权主义、干涉主义,询问、质证等主要庭审程序基本上均由法官主导,最后的判决也由法官作出。而英美法系的诉讼价值取向则首先强调程序公正,进而通过程序公正来保障实体公正;庭审奉行当事人主义,控辩双方在庭上的陈述与相互辩论构成了庭审的主体,法官的作用则相对弱化,除了主持必要的程序、控制法庭节奏之外,一般很少插手干预庭审的实质性内容,最后的判决则由陪审团作出。所以代表控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辩方的律师便成为庭审的核心人物,他们的发挥对于案件走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众所周知,对证据的认定与采信,是法庭攻防战的重中之重。相对于大陆法系法官主导的质证过程,英美法系在质证环节上的交叉询问更为考验控辩双方的庭前准备细致程度以及庭上的临时应变能力。在法庭推理小说中,案情分歧的焦点往往也集中于控辩双方各自所掌握的证据之上,因此交叉询问过程中的盘诘与辩难总是占据了小说的主要篇幅。交叉质证的目的是通过质疑、攻击对方证据的弱点和漏洞来降低该证据在陪审团心目中的可信度,进而为本方的主张提供支撑。而对方必然要通过随后的主询问来维护本方证据与证人的可信度,因此主询问与交叉询问的激烈性、对抗性可想而知。同

(快捷键:←) 上一页返回目录(快捷键:Enter)下一页 (快捷键:→)
next
play
next
close
自动阅读

阅读设置

5
X
Top
关闭
手机客户端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