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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喜欢这个有花摊、有回忆的百福巷。我有手有脚,能赚钱,能陪你侍弄花草,能陪你看日出日落,这就够了。”
她顿了顿,从口袋里掏出一朵压得平整的勿忘我干花,花瓣还是淡紫色,边缘却多了一圈细细的金边——是白天制作时,她特意用金粉轻轻描上去的。“你看,花会枯萎,但做成干花就能长久;人会变老,但心意能一直新鲜。就像这朵花,我给它加了金边,不是改变它,是想让它更亮眼,就像我想陪你把往后的日子,过得更热闹一样。”
太叔龢看着那朵描了金边的勿忘我,又看向不知乘月认真的眼神,眼眶突然发热。他想起老伴生前总说,“日子啊,只要有人陪着,苦的也能变甜”,以前他以为那是奢望,可现在,这份奢望就摆在眼前。他抬手,笨拙地反握住不知乘月的手,掌心的温度透过皮肤传过去,带着岁月沉淀的踏实。
“乘月,”他深吸一口气,声音虽然还有点哑,却带着从未有过的坚定,“我……我也喜欢你。就是怕委屈了你。”
“委屈什么?”不知乘月笑起来,眼睛弯成了月牙,凑过去轻轻碰了碰他的额头,“以后每天早上,我给你熬养生粥,你教我插花;中午我们一起收拾花摊,下午陪你坐在巷口晒太阳;晚上我给你讲我以前练武术的趣事,你给我讲你和阿姨的故事,这不就是最好的日子吗?”
太叔龢点点头,嘴角忍不住上扬。他低头看着两人交握的手,一个年轻纤细,一个苍老粗糙,却紧紧扣在一起,像巷口的青石板路,历经风雨,却愈发坚实。
晚风又吹来了,带着花香和远处早点铺残留的油条香气,比清晨时更添了几分温柔。挂在花摊旁的干花轻轻晃动,淡紫色的花瓣在夕阳下闪着光,那朵描了金边的勿忘我,被太叔龢小心翼翼地放进了贴身的口袋里,像是珍藏了一份沉甸甸的温暖。
不知乘月靠在太叔龢的肩膀上,看着夕阳一点点沉到巷尾的屋顶后面,轻声说:“大叔,你看,星星要出来了。”
太叔龢抬头,果然看到天边已经缀上了几颗零星的光点,像撒在黑丝绒上的碎钻。他握紧了不知乘月的手,轻声回应:“嗯,星星出来了,日子也亮起来了。”
花摊前的勿忘我,不管是盛开的还是制成干花的,都在晚风中轻轻摇曳,像是在为这突如其来的心意,送上最温柔的祝福。而百福巷的青石板路,见证过风雨,也终将见证这段跨越岁月的温暖时光,在往后的日子里,陪着他们,一起看花开花落,看星起星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