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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仿佛是一个助教在告诉教授如何打开电脑,“你们那会儿没有这样的笔吧?”
“说实话,我只在书上读到过。我们用的笔里都装了墨水。”
“那样的我也见过,院长就有一支。我来教你怎么用这个吧。”
“劳驾。”
玛莎从书桌底下拉出了旧椅子,椅子脚下安了轮子,但滚不动,玛莎小心翼翼地坐了上去。她拿起墨水瓶紧紧握住,在生锈的“吱嘎”声中小心地扭开了瓶盖。接着,她向马特展示了蘸墨的方法:先把笔半浸入墨中,再将笔头在瓶口左右擦拭,抹掉多余的墨水。然后,她在一张纸的页眉处一丝不苟地写道:“基督为拯救我们的罪孽而死。”马特想起他来的路上,在收费站看到的“前万波土顿/收弗一米元”那几个歪歪扭扭的字,心说这姑娘的才华还真不一般啊,最起码字写得不错。
玛莎写完之后站起来,把笔递给了他:“你想试试吗,教授?”
其实他不是很想试,但他还是坐了下来,试着重复她的动作。他用印刷体工整地写下“棕色的狐狸跑得快”,写到一半没墨了。几个字母左摇右摆,渐渐化成了墨团。
玛莎念了起来:“棕色的狐狸跑得快——是指敌人吗?”马特蘸了两次墨,写完了整句。玛莎接着说:“听起来像是个故事的开头,又像是个寓言。狐狸跑得很快,它逃走了吗?”
“只是随便写一句,没什么意思。这句里用到了所有的字母。”
“哦,就像‘基督今日升堂,堂下兔眼儿疯狂’之类的吧?”她捂着嘴哈哈大笑,“这是学校里的一个嬷嬷教我的,她还挨了骂呢。”
“你说的对,字词是没有魔法的。”
“小部分还是有的吧,如果排列得当的话。”她从他手里接过笔,用布抹了抹。
“写完一定得——”这时,有人在门上敲了两下,“哦,应该是你的午餐到了。”
她打开门,外面站着个男生,递给了她一个盖着黑布的木托盘。“谢谢,西蒙。”她接过托盘,放在了门边的一张小桌子上。
“教授是不和学生一块儿吃饭的。我自作主张先把这个房间的号码给了厨房,还是你喜欢在宿舍用餐?”
马特心想:去马革辛街还要走好久。玛莎接着说:“我们下午去为你找宿舍吧,我三点下课,到时候在这儿见面好么?”
“好啊,就这样吧。”马特答道。玛莎点点头,轻轻地开门走了出去。
黑布下盖着一小块面包和一块三角形的奶酪,看上去像是从前的干酪。旁边放着个小碟子,里面盛着风干的苹果片,用线串着。一个杯子里盛着葡萄干,在甜酒里浸得鼓鼓的。两个陶制烧瓶里分别装着清水和葡萄酒。不是甜甜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