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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是《骆驼祥子》,这本书也是中国作家唯一在美国曾经畅销过的小说。这时,我想起几年前看过觉得没劲的那本没头没尾的旧书,猜到就是这本书,也不敢说没劲了。肯定是没再找来重读,但后来看过凌子风导的电影和“人艺”演的话剧,都觉得好,再加上受舆论大力灌输,都说好,自己也有了下意识的接受,当做是自己的判断再不去想它,一提老舍抢先便说:知道,《骆驼祥子》,写得好。其实我是没有资格讲这个话的,因为我并没有好好读过这本书,说它好只是人云亦云。对那些不管什么原因我曾觉得好的小说,我都不敢再看,生怕破坏了过去的好印象。
真正使我对老舍这个人作为作家感到佩服的是话剧《茶馆》。这部戏我连舞台带电影看了大概有五六遍,真是好。那个北京话的魅力在这部戏里充分得到了展示,直到现在,我们遇到和《茶馆》里某句台词相似的情景还会干脆就用这句台词说话,好像没有比这么说更贴切的了。很多话都不是光说事儿而是带状态的,因而很易于借指,譬如:“我饿着,也不能让这鸟饿着。”就是一种精神嘛,在世纪末大家都很在乎自个儿的今天,说出来也是掷地有声,听上去也不像句大话。
我喜欢老舍的都是他那些“说话”的作品,话剧和改编的电影、电视剧,《龙须沟》、《四世同堂》、《我这一辈子》,还有上面说过那两部《茶馆》和《骆驼祥子》。20世纪80年代初还看过他的一部话剧《女店员》,剧情现在看没什么意思,好像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什么事,挺假的,但那些诙谐的台词引起的剧场效果至今记忆犹新。鲁迅说过老舍“油滑”,叫我这半吊子北京人看,这是南方人对北京话的偏见,那不是老舍油滑,而是北京人就这么说话。老舍的作品有时给人感觉软,绕半天圈子不切题,正是有些失之厚道,舍不得,对北京小市民太热爱。他也没法儿不这样,那些人没一个外人,都是亲戚街里街坊的。
老舍不是那种一辈子只写了一本小说的作家,也不是一出手便才华立现的天才少年,像每一个职业作家一样,他的小说也是瑕瑜互见,良莠不齐。我觉得写得不好的首推《二马》和《四世同堂》。我不知道老舍在《二马》中是有意做文字试验,还是当他打算要用他最熟悉的北京口语创造一种新的白话小说之后就决心一条道走到黑了。一个发生在伦敦的故事通篇用北京话叙述,连小说中的英国人也是一口京片子,怎么读怎么别扭,怎么读怎么难以置信。北京话的后面总是反映北京人的精神状态和生活态度,不是活在这个环境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