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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工夫闲心情这样骂我们了。
医生看我一眼,说:小孩的受伤部位皮肤仅有红,肿、热、痛,但未起水疱,表面干燥,为I度烫伤,表明表皮被烫伤,2-3天后症状消失,到时候皮肤脱屑,不留瘢痕。
我暗自舒了口气。
配点小儿烫伤药膏,回去涂抹在她身上。以后要当心,多心疼点孩子,他们那么小,是最无助的……这两天万一有不良情况,赶紧再来医院。
那儿科医生在家肯定是个好妈妈,虽然被她骂,但是也心甘情愿地接受了。
我配好了药,然后去搀扶缩在休息区角落里的小叶。
小叶看起来那么瘦弱,恍惚,胆小,与不久前的她真是天壤之别啊。那时候,她明媚张扬,伶牙俐齿,聪慧美丽,衣着得体,妆容精致,但是现在,一件旧兮兮的棉睡衣胡乱地裹着她,头发散乱,泪眼迷糊,话语结巴,神情憔悴,说她是进城农民女工,肯定有人信。
她紧紧抱着绿袖,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在绿袖的衣服上。绿袖估计哭累了,已经睡着。
没事了,小叶,别担心。我搂过她的肩膀,安慰。
若她出点事情,我怎么对老罗交代呀?
但是现在已经没事了,不怕,我的好老婆。
她若真烫伤的话,我会用我身上的皮肤换给她。
我紧握住小叶的手。
她那么小,那么无辜,那么可怜,却还要受罪……
小叶的眼泪纷纷地下。
想起她在烫水里挣扎的那时候,就心痛,她连话都不会说呀,都是我不好,没了爸爸,还受伤……
小叶,你不能没完没了地哀叹了,你要振作……你瞧,这次出事,也是因为你不振作,神情恍惚,不然,哪个妈妈会给孩子洗澡时遗漏掉测水温的那一步的?你若继续这样下去,绿袖还要再受苦。你原本是那么爱孩子,分娩时再痛也自己生,为了催奶,再油腻的猪脚汤也整碗喝,你那么富有母爱,会舍得再让绿袖吃苦?听话,为了绿袖,振作起来,先把自己弄好看点,不然绿袖会不喜欢你的,你忘了以前你是多么漂亮的?
小叶有点害羞,她以前是最不能忍受人家说她穿衣服失败的,而现在,她也感觉自己穿得太随便了。
绿袖是个小女生,她可会感觉自己的妈妈漂不漂亮啦,为绿袖想,你也要活得开心,活得精彩,让她以后骄傲地说:我妈妈可漂亮了,好不?我搂着她,在她耳边轻声打气。
小叶紧抱绿袖,靠在我身上,喃喃地说:好的,我不害怕了,为了绿袖,我什么都不害怕了……不用担心,也不用再劝我,你们也劝地够多了,我保证好好地过,坚强地过,绿袖会给我勇气,绿袖能做到,我也能做到……
104
林森带着律师起草的一封信与我一起去小叶家。
律师那信,从头到尾都在向一个法盲耐心地普及法律,信中提到:
老罗与小叶是结婚多年的夫妻,现在他们的家产是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不是老罗一人的遗产。
根据法律,遗产继承人的排序是配偶,然后是子女和父母。子女不会因为性别不同而在继承权上有不同待遇。所谓女儿不继承遗产的农村风俗没任何法律依据。
从来信中看,老罗在县城里买的房子,那属于老罗和小叶的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处理那房子,是继续还银行的贷款还是把房子出售他人,小叶有权决定。所以不存在“负债子还”一说。
老罗生前因出于亲情,承诺资助侄子的大学学费,但因意外死亡,承诺中止。老罗侄儿已年过20,是成年人,应该具有一定的挣钱能力。老罗的爱人可以视财政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资助,但是她没有必须资助的义务。
等等。
最后,按照律师的意见,给小叶两个建议:
父母继承老罗遗产的那部分,即现在家产的一半的一半的一半,要么以货币的方式折算给他们,以让他们安度晚年,要么把那县城的房子送给他们,余下的部分再补足货币,有了房子后,老人可以出租房子得到收入。这两种方式由老人自己选择。
至于侄子这里,若小叶觉得自己财政压力不大的话,可以承诺资助侄子一年学费,最后一年学费由侄子自己解决,既给侄子一个缓冲,同时也算是了了老罗的心愿。
小叶答应了,但她想通过律师来彻底解决问题。
林森说那好办,就由律师来发这信。
小叶抓住林森的手问:这事我全部委托给你,好吗?你全权替我处理这些事,好不好?
小叶妈妈照例留我们吃饭。
饭后,小叶出乎意料地提了个请求:请我们帮她拿拿主意,究竟是卖哪套房。
林森显然有点愣。对他来说,小叶完全是个刚认识不久的朋友,但现在,她对他信任的程度竟可以把家底都掏出来晾给他看,并让他帮她在卖房子这样的大事情上拿主意。他不知道,由于我和小叶的闺蜜关系,他在小叶面前虽没露过面,但其实早已经被小叶纳入好友名单,甚至曾被她内定为我的真命天子。
小叶现在有三套房产:80年代的福利旧房,六七十平米,处于市中心地段;现在住的房子,在城市非中心地带的高档小区内;刚刚交付的酒店式公寓,投资用的。后两套房子都还有银行贷款要还。
我们都建议小叶保留那套酒店式公寓,因为那房子已经可以生钱,租金很可观,基本能“以房养房”,过不了几年,等还完贷款,每月的租金就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