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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其实只是出于好奇心起,觉得好玩而已,即使哪一天,自己真的一个不小心喜欢上了那个混蛋,这份感情恐怕也只能漫无目的消失掉了:
第四十五章:居然还不放手
今天,一向白天工作都是很紧凑,十分忙碌的韩墨难得有休假日放了,于是卜夕言和韩墨一起跑去了百货超市里面大挥霍了一笔,买了好多吃的喝的,打算要去韩墨的家里好好的聚聚。
于是就有了现在的一副场景:卜夕言和韩墨俩个,手上各自都提着好大一袋子的东西,并肩着站在一家比较小型一点的咖啡厅的大门外前面,等着乐巫那个臭小鬼赶过来和他们会合。
原本乐巫是可以和卜夕言他们一起出门的,可惜就在他们要出门的时候,乐巫的学校里打来了电话,说是需要每一个学生提前上交一份志愿报告书,很急的。
无奈之下,卜夕言和韩墨俩个只好先出门到百货超市里面购买东西了,而乐巫则是得先赶回去学校一趟,交了报告书后马上就会赶回来的。
所以咯,乐巫刚才有来了电话,说他已经从学校出来了,已经在赶回来的半路上了,叫卜夕言他们找一个地方在那呆一会儿等他,于是卜夕言和韩墨现在只好站在这儿等着乐巫那个臭小鬼赶过来和他们会合咯。
“韩墨,你还记不记得那个红毛男就是之前在男惑gay酒吧里专找咱们麻烦的,还把你推倒了害你进了医院的那个混混红毛头,记不记得”等得都有点儿无聊了,卜夕言突然想起了前几天发生的事情,主动和韩墨说起。
小巫那个臭小鬼也真是的,动作怎么那么慢现在可是夏天耶,这大白天正中午的,要他们站在这里等,很热,也很无聊耶
“他当然记得,怎么了么”没想到卜夕言居然会在这个时候提起了之前的那个红毛,韩墨不禁纳闷了一下。
笑话,他怎么可能会不记得那个红毛混蛋,居然敢当着他的面,对卜夕言动手动脚的,还那么不要脸的缠着卜夕言不放,韩墨算是把那个红毛男给记得死死的了。
而且就因为那个死红毛忍的祸,害的那天晚上,他还得被卜夕言硬拖着去了医院看医生,要知道医院那种地方啊,可是很恐怖的啊
他最讨厌的就是去医院看医生了,别说他没出息,害怕的东西始终还是会害怕的嘛。
“韩墨,我跟你讲哦,就在前些日子,你请假没有去酒吧里兼职,跑去参加你的啥亲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