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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小镇,路过周姐饭店门口又被叫住了。
周姐是个充满自怨自艾的人,她的人生,用她自己的话说叫做“高开低走”,无论学识还是容貌,她都觉得现在的男人配不上她。曾经的她也算光鲜亮丽是十里八乡的一枝花,虽说骑白马的王子够不着,好歹配坨牛屎马粪也成,起码量大管饱,不曾想最后找了个狗屎。狗屎也就罢了,偏偏还防贼一样防着她。
她坐在饭店门口,手里绞着块洗得发白的蓝布帕子。初春的日头斜斜穿过街边的绿化树,在泥地上投下斑驳光影,像极了她心里七零八落的念头。
看着远远走来吗沈山河,想着他这些天和陶丽娜的温馨浪漫,也就想到了自己刚结婚那年,她才十九,齐耳短发衬着白里透红的脸蛋,走在田埂上能让犁地的汉子们直起腰多看两眼。媒人说男人是个“老实本分”的,还炒得一手好莱。她想着老实人总比油滑的强,却没料到这“老实”背后,藏着块捂不热的冰——别说温情与浪漫,便是一句关心的话也从不曾有过。更让她堵心的是,他总拿那双浑浊的眼睛瞟她,像是盯着粮仓里怕被偷走的稻谷。她去村口代销店打酱油,他要掐着钟点跟在后面;她给娘家送新收的玉米,他能在田埂上绕三圈,看有没有男人跟她搭话。有一日她帮隔壁李婶缝被子,不过多坐了半个时辰,陪李婶男人说笑了几句,回家就见男人蹲在院坝里磨菜刀,刀刃映着光,割得她心里发慌。
“又去哪儿野了?”他每次开口,声音都像磨盘碾过石子。她想顶回去,话到嘴边却咽成了叹气。初中课本里的“外面世界”早被柴米油盐腌得发馊,柜底那面缺了角的镜子,照得出她眼角新添的细纹,却照不见当年那个敢在课堂上举手发言的自己。
夜里躺在土炕上,听着身边男人震天的呼噜声,她总睁着眼数房梁上的椽子。窗外的狗叫、虫鸣,都比身边这个人热闹。有时她会偷偷翻出藏在箱底的碎花衬衫——那是出嫁前自己缝的,领口还绣了朵小雏菊。穿上身,对着窗户纸透进来的月光转个圈,影子单薄得像片落叶。可一听到院门锁响,又得慌慌张张换下来,生怕被男人撞见,又惹来一顿没头没脑的数落。
村里人背后叫她“闷葫芦里的西施”,她听见了,也只是扯扯嘴角。去河边洗衣服,女人们扎堆聊家常,说谁家男人赚了钱,谁家新添了彩电,她插不上话,只能低头搓洗着男人沾满泥渍的汗衫。水凉浸骨,像男人看她的眼神,总让她觉得身上裹着层甩不掉的寒气。
可她的日子,就像被钉死在那方土院里,连同那点可怜的念想,都被男人用“防备”的绳子捆得死死的,只余下日头从东到西,把孤闷和怨怼,一寸寸熬进骨头里。
好在机缘巧合之下眼前的这个男人把她带到这个小镇上,因为要开门迎客,她男人才不得不给了她多一点的喘息空间。所以她迫不及待的与街坊邻居扯闲,与客人聊天。这种事情,她男人即便不愿,也只好忍着,他要是敢以此便数落自家婆娘,街坊邻居的口水都会把他淹死。有人甚至打抱不平说要是她男人还像以前一样就让她跟他离婚,另找一个。别说这还真就镇住了她男人,她明显的感到日子舒服了不少。
所以,周姐打心眼里感激着沈山河。
不过周姐喜欢与沈山河交往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她觉得沈山河是一个能懂她理解她的男人,符合她心中最满意男人的形象。
“山河送娜娜回来了啊?来吃个饭呀。”
周姐对于怎么称呼沈山河很是花了一番心思。叫“沈老板”太生疏;叫“沈弟弟”太生硬;叫“小沈”更没那个资格;叫“山河”似乎有点……,但她最后还是这么叫了。
“不了周姐,厂里留着呢。”
沈山河也知道了她家男人的情况,尽量不与她单独来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