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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叶秋生醒来时,摸着发蒙的脑袋,突然想起自已昨天晚上抛下老婆独自去喝酒的事,不由地一阵内疚,再看看老婆没有在床上,便一“骨碌”地起床,去找王娟。
“你起来啦?头还难受不?”没想到,王娟正从厨房里端早餐出来,是熬得浓浓的大米粥,还有清炒榨菜、酱黄瓜、荷包蛋,都是叶秋生喝酒后喜欢吃的清淡的食物。
“不难受,睡一觉好多了,老婆你真好!”叶秋生赶紧上前抱着王娟,心里挺愧疚的。
“赶紧吃点东西填填肚子,你不是说喝了酒肚子更空吗?”王娟笑咪咪的,别提多贴心了。
叶秋生暗道:如果老婆天天都是这样子就好了,那他都幸福上天了。
吃完早餐,叶秋生舒服了,招呼王娟一起上班。王娟同意了,换了一身合体的春装,再化了个淡妆,走出来时,把叶秋生看得眼睛都错不开了,夸道:“我老婆真漂亮!”
“去,这么肉麻。”王娟笑笑,然后象是无意中提起似的,道,“秋生,爸妈回去有一段时间了,不如咱们让他们过来常住吧?你看秋桐姐也怀孕了,如果他们过来,就能就近照顾她了。”
叶秋生楞了,他没想到一夜之间,王娟好象突然成熟长大了,以前父母都担心王娟不喜欢和他们住,借口给他们自由空间,回老家去住了。没想到,现在王娟主动提出来要父母过来住,叶秋生都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了。
正文 第七百九十三章到城里团聚
一接到叶秋生打来的要让他们长住向阳的电话,叶长志和钱秀花虽然有点意外,但心里自是欢喜的。
他们之前一直担心王娟这个城里的儿媳妇会嫌弃他们农村来的,种种生活习惯和城里有区别,让王娟不舒服。他们没想到,儿子说是王娟主动提出来让他们一起住的。
既然儿媳妇都提出来了,老俩口也是义不容辞,钱秀花当即把家里能杀的鸡鸭都杀了,除了带一部份进城,带不走的就分给吴月桂和亲戚们,还喜孜孜地对大家说,她要进城享福了,儿媳妇主动让她去的。
听说这件事的亲戚都为她感到高兴,因为在大家看来,他们农村人到了晚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子女考大学留在城里工作,然后把他们接到城里养老了。
现在钱秀花这些农村人最美好的心愿都实现了,大家都纷纷来送上祝福。至于其中有多少是真心的、有多少是难免带着酸溜溜假意的,至少人家面上做到了,钱秀花也不会计较。
一时间,叶家在后山村的小院子热闹了好几天,可谓门庭若市,叶长志和钱秀花也被这件喜事乐得脸颊都笑酸了。
“月桂,我家那一分菜地就让你种了,还有后拢那处竹林,现在春笋长得正旺,你想吃春笋自已去挖。竹林前面那两棵龙眼树,每年都有好几百斤龙眼,你记得去摘,吃不完就卖掉。可以包整棵树卖,这样水果贩子会自已来摘,价钱便宜一点,省心……”
钱秀花把家里大小事宜处理完,又把最后放心不下的一点资产交待给吴月桂。
“知道啦,你们这次去真的不回来了?”
吴月桂有点怀疑,因为事情来得太突然,她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最主要的是,吴月桂旁观者清,觉得王娟并不是那么好相处的人。现在突然大发孝心,吴月桂反倒有点担心了。
当然,迟生和叶秋桐是一直想让她进城的,只是现在迟丽还在上高中,她脱不开身,要不然她也早进城里了,并不是迟生和叶秋桐不孝顺。
“当然不回来啦,我在猜啊,是不是王娟有了。嘿嘿,所以让我们过去伺候她。如果生了孩子,之后的事情更多,要带孩子,上下学要接,秋生家没个老人怎么行?所以我们这一去,估计真的不好回来了。”
钱秀花一脸任重道远地道,但是眉宇间却满满的喜悦和欣慰。
吴月桂见钱秀花满心欢喜,也不好再说什么泼凉水的话,不过,她心里却莫名地有一点不安。
……
“妈,你这次是不是把家里的鸡鸭全杀了?带了这么多只?我的冰箱放不下了,我拿点到母亲家里冻着吧。”
叶秋桐为了区别两个妈妈,就自作主张,一个叫妈,一个叫母亲,省得两个人在一起时,叫混了。
“好。你们俩也吃不完,我本来就是要带给你母亲几只的。”
钱秀花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总算把冰箱塞好了,然后一屁股坐在叶秋桐的沙发上,看着她的肚子问道:
“秋桐,最近反应小了吧?”
“都三个多月了,没反应了,能吃能睡,早一个月,还看到水就想吐,喝不下去。那些天正好家里跑了一只野猫来,我不小心被挠到,生哥还吓坏了,以为我是不是得了狂犬病,有恐水症,大半夜叫我上医院,后来人家医生说这是怀孕时正常的反应。他才止住惊恐。”
叶秋桐想起那次意外,迟生因为知道狂犬病发作的一个征兆就是恐水,在医院诊查后还不放心,回来一直拿着杯水,问她怕不怕水。她当然怕啊,口渴都不想喝白开水,觉得白开水让嘴里发凉,恶心得很。
但是白开水实在喝不下,最搞笑的是连茶水也喝不了,一闻到茶水的味道,就觉得刺鼻。最后迟生无奈,总不能渴死吧?他便带着叶秋桐,到无上良品超市的饮料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