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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革命暗杀事件层出不穷,却由于种种条件的局限,比如刺客对枪械的使用不熟、暗杀准备不足或不慎、暗杀对象的防范措施严密以及诸多偶然因素,暗杀行为败多成少,实际收效并不如预期的大。
而从陈文强的专业角度来分析,暗杀和杀身成仁,在通常情况下,不应该是划上等号的。暗杀又不是自杀袭击,非要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而且,暗杀如果只是同归于尽,那当然简单,却不是陈文强所赞赏的。
耐心地刺探侦察,精心地筹划准备,势如雷霆的一击绝杀,巧妙周密地撤退远遁……难道专业性的暗杀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吗?难道暗杀不应该由专业人士来操作执行吗?
而就刺杀卖国贼王之春来说,没有保镖,不是高官,只是一个寓居上海的老朽,只有仆人和车夫,简直太稀松平常了。别说是稍加训练的勇士,就是个地痞流氓,用匕首、斧子也大有可能来完成任务。
兴师动众,细致筹划,诡计邀请,枪手埋伏,对付这样稀松平常的对手,在陈文强看来,简直是小题大做。所以,他争取了三天时间,便是要用实际行动来向暗杀团的菜鸟展示专业人士的风采,让暗杀团的成员看清这其中的差距,使他们明白暗杀是个技术活儿,光靠激情和勇敢是不行的。
而革命更应该是个系统、综合性的工作,各人的条件不同,便要人尽其才,却不必每个人都要拿起炸弹搞暗杀,弄个轰轰烈烈。拼却一死,容易;艰难缔造,很难。舍难就易,或许是人之常情,但最关键的还是多了浮躁,少了冷静的分析判断,少了耐心的坚忍持续。
现在的陈文强虽然有了班底人马,但在性质上却是维护、争取自己利益的看家护院,要投身时代洪流,这帮人显然还没有那样的觉悟。杨笃生等人虽然有种种不足,但从文化、思想等方面,却具有相当的优势。
好吧,加入,影响,引导……这些工作固然繁琐,且有很大困难,但陈文强已经决定去做。而刺杀王之春,则是投名状,或是得到信任的敲门砖。为此,他不仅要干成,还要干得漂亮,让别人看看什么才是专业人士。
第三十三章团体?政党?
作为上位者,或者是筹划者,陈文强已经不太用事必躬亲。特别是王之春这样没有多大难度的目标,他交给李亚溥和大头梨便行了。
事情有了这样的变化,陈文强不知道预期的南洋之行是否还能按期出发。因为他不仅仅是要加入暗杀团,更想建立一个团体,一个能进行综合性工作的革命团体。在他的设想和计划中,这个团体应该目的明确,分工明晰,部门齐全,组织严密……
也就是说,暗杀团可以存在,但却只能是团体下属的部门,暗杀也将更有目的性,暗杀工作也将不再是第一要务。
想得很好,但陈文强却知道这并不容易。蔡元培、杨笃生等人都是有知识、有文化、有头脑的人,可不比江湖草莽,你说什么他听什么。而且,他们的激情和冲动,令陈文强很感头痛。要说完全控制他们,陈文强还没那个奢望,但也要听劝告,有纪律,不能自行其事,太过失控啊!
而一个团体的内部分歧是很可怕的,由分歧到各行其是,伤害的不仅仅是个人,更会危及到团体的安全。其实,这也是陈文强一直对革命党若即若离的一个原因。
业余,太业余,完全没有地下工作者的觉悟、警惕和技能。还没干成什么大事呢,就被官府查觉通缉,陈文强确实深恐被某个人或某些人带下水去,落得个抛家舍业,亡命天涯。如果是那样的话,他辛辛苦苦创下的这些基业可就要泡汤了。没了资金支持,什么宏大目标岂不是都成了镜花水月?
那有没有办法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陈文强停下了笔,陷入了长长的思索。
组织,是现成的模式,对陈文强整顿和管理兴义堂有很大的帮助。但若用于革命团体或政党,则又有诸多问题。革命党人的文化素质都比较高,也就有自己的独立思考,这是一个优势,也有其弊端。要使他们越来越多地加入团体,并且自觉自愿地服从安排,遵守纪律,显然要比让帮派中的兄弟服膺困难得多。
所以,要使团体具有吸引力,首先要有一个高大上的目标,也就是行动纲领;其次是要使团体组织严密,意志集中,行动一致,动作协同……这些方面倒是可以大量借鉴组织,比如内部有森严的等级制度,有明确的分工,有严格的管理办法,行动有周密的计划等等。
思路在慢慢打开,陈文强或许觉得还不够完全,还不够满意,但他所编写出来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方式,在当时已经是很先进,很严密的了。要知道,第一个革命团体兴中会成立时,只有个会议章程。等到同盟会成立时,才算是一个基本完全的政党结构。
高大上的行动纲领,是注重于眼前,还是放眼将来,使其更具有深远的意义,更具有持久的生命力?陈文强对此反复考虑,决定先写出自己的想法,然后再与加入团体的众人进行讨论商议。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陈文强认真分析着已为众人知晓的兴中会宗旨,深觉其不完整,以及其中的偏颇。
驱除鞑虏,这在以前就是陈文强所不赞同的,种族革命的意味太浓,很容易为外国势力所利用。在当时,也有很多杰出的革命宣传家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
比如蔡元培,就对邹容《革命军》中的偏激排满提出过异议;陈天华也提出“满洲民族,许为同等之国民,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