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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讨伐,把金灵玲批得体无完肤,尤其是她当初复出影坛时所说的那句话,也被媒体大肆讽刺,说她为了进击好莱坞把自己好不容易穿好的衣服,又给一件一件的脱光。
金灵玲笑了一下:“不是,拍这部剧我不后悔。只是厌倦了那种生活在镁光灯下,做什么事情都放大无数倍放在人们眼前的生活。”她洒脱一笑,从包里掏出一个请柬递给常欢:“我要结婚了。”
“啊。”常欢吃惊:“和谁?”问话的同时,手里的请柬已经打开,她看了一眼觉得特别神奇:“秦肃是谁?”
江南在一旁笑:“灵玲在纽约街头和一个男人一见钟情。”
金灵玲捂脸羞涩笑,常欢大喜:“恭喜你呀灵玲,你们结婚我一定去。”
“谢谢你的祝福,秦肃呆会儿就过来。”
“坐等。”
秦肃是个三十五岁的中年男子,看起来成熟稳重,和金灵玲很相配。从言行举止间也看的出来,秦肃很在乎金灵玲。
好朋友找了幸福,常欢自然为她高兴。
吃过了饭,秦肃和金灵玲先行离开。
江南和常欢继续坐在饭厅里面等张起,看着江南落落寡欢的模样,常欢叹了口气:“既然喜欢为什么不说出来?”
江南勉强笑了一下:“或许也没那么喜欢,只是年少时的一个梦而已。况且……”他拿勺子搅着杯里的咖啡,勺子碰撞着杯檐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和着江南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她不会爱我。”很早以前我就知道,她永远都不会爱我。
常欢听着叹了口气,爱与不爱之间,真的强求不得。
☆、第125章
金灵玲和秦肃的婚礼在美国一个风景优美的小镇上举行,布莱恩得知消息后哭的稀里哗啦,别问为什么,因为他的女神都脱光了,而他还是个苦逼的单身汉。
常欢是伴娘,伴郎当仁不让的落在张起身上。
在神父宣言有请新娘上场的时候,江南起身从常欢手中抢过了新娘的手,像世界上所有的“父亲”那样,庄严神圣地把金灵玲交到了秦肃手中。
两个男人相对视,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深情执着。
“好好爱护她!”
“我会的。”
“好感人啊。”常欢在一旁感动的稀里哗啦:“起哥,你咋啥话都不说?”
张起叹了口气,是谁要的中式婚礼?是谁说新娘子应当盖着红盖头,含羞带怯的坐等新郎来挑盖头。又是谁挑了盖头,直接把新郎撸上床压倒的?
是谁?
是他媳妇儿!
可是这些话他不能说,只好哄道:“媳妇儿乖,咱们还有个西式婚礼,等你二十岁一起办了。”
常欢心痒痒地不行,最后才算大方的原谅了张起。
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