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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的名儿,说不定还有什么高深远大的意思在里面呢,可不必他这老爹随口取得名字。
沈含章又摇头,看了一眼猜不到,生了烦恼的鲁成,自顾自的说道:“是我妻子取的。”父亲大字不识,兄弟几个取的名字也是直白的大郎,二郎,三郎,四郎,只有大姐和小妹,是闺女儿,不好随便乱叫,想了一宿给娶了俩花名儿,大姐叫做菊花,小妹就叫了兰花。
他的名字是绣绣取的,就在他跟着妻子认字那天,‘六三,含章可贞。章,美也!’绣绣娇笑着说他貌美。
离家那日,绣绣又说‘丕造百辟宝刀,……其二彩似丹霞,名曰含章’不求他建功立业,惟愿他能若那曹丕的含章宝刀一般,质坚且硬,不受刀枪,平安归来。
前世一别,五年有余,绣绣你可还好?可教了清儿叫爹?这一世,便不纳妾了吧!
第三十章
上一世,沈含章,沈三郎,自从一年前回来,就再不愿意想起那地狱一般的日子。
红英在嫁给他之前,大概是个爽朗爱笑的姑娘,爱随着兄长往军营里来,只是那时候的他位卑事多,不曾留意。
渐渐的,知道有这么个姑娘的时候,他已经是有品秩的致果校尉。
只是那时候的他一心只想着建功立业,能衣锦还乡,报答家乡替他孝敬父母,抚育幼子的爱妻绣绣。
绣绣自来貌美,远比宋红英漂亮,性子温柔,每每看她,都是柔柔的一笑,笑声清脆,真正像林间的鸟鸣一样悦耳动听。
便是那场大战,三天三夜,虽然全歼了吐蕃军,却也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胜,那时候的他官位低微,当时并不能弄明白上头隐晦莫名的事,只知道那场大战毁了一位极尊贵的皇子,他也因此差点丧命。
是宋红英衣不解带地照顾了他大半年的功夫才缓过劲来。
他本是不想娶的,家里已有绣绣,红英又是他的救命恩人,万没有恩将仇报,反将救命恩人贬为妾室的道理。
那时候的他甚至收拢了手里战时截留的金银,预备着,送给红英做嫁妆,全了他的感激之情。
造化弄人,不知何时,城里流言四起,损了红英的闺誉,迫不得已,他只得娶了红英做妾,却也害了她,害了绣绣,害了清儿,害了红英的一双儿女,到最后,只剩了他一人,独留于世,苟延残喘。
侥天之幸,能够重活一世,沈含章步步留心,那场大仗里救了三皇子,也成为了这锁阳城里炙手可热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