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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有力,却又飘逸洒脱,仿佛每一个字,都蕴含着一股磅礴的气势。
很快,一首诗,写完了。
陈宇放下笔,后退一步,淡淡地说道:
“献丑了。”
所有人,立刻围了上去,看向那张宣纸。
只见上面,写着一首七言绝句。
《登飞来峰》
飞来山上千寻塔,
闻说鸡鸣见日升。
不畏浮云遮望眼,
自缘身在最高层。
包厢里,陷入了一片死寂。
所有人都呆呆地看着这首诗,仿佛被石化了一般。
这首诗的气魄,太大了!
前两句,借景抒情,写出了高塔的巍峨和旭日的磅礴。
后两句,更是神来之笔,借典故,表达了自己的高瞻远瞩和无畏气概。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好一个‘身在最高层’!”
王强喃喃自语,眼中充满了震撼。
他虽然文学素养不高,但也知道,这是一首绝世好诗!
他看向陈宇,眼神里,充满了敬畏。
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陈宇吗?
这分明就是一个,从古代穿越而来的诗仙!
而赵凯,更是脸色惨白,双腿发抖。
他引以为傲的文学才华,在这首诗面前,简直就像是一个笑话。
他写的那些酸溜溜的散文,在这首气吞山河的诗面前,连提鞋都不配!
他输了。
输得彻彻底底。
他看着陈宇那张平静的脸,仿佛看到了一座高不可攀的山峰。
他转过身,踉踉跄跄地冲出了包厢。
“哎!赵凯!你去哪?”有人喊道。
陈宇却只是拿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
他看着赵凯逃跑的方向,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
“跳梁小丑。”
他轻声说道。
随后,他转过身,对目瞪口呆的同学们,举起了酒杯。
“来,大家继续。别为了不相干的人,坏了兴致。”
一场风波,就这样,被他轻描淡写地化解了。
从这一天起,再也没人敢质疑“键盘之神”的实力。
而陈宇这个名字,也随着那首《登飞来峰》,在这个小小的圈子里,传为佳话。
他的文豪之路,才刚刚开始。
但这第一步,他走得,无比稳健。
他就像一个站在山顶的王者,俯瞰着山脚下那些仰望他的人们。
他知道,属于他的时代,已经到来了。
而他,将用地球上那些璀璨的文化瑰宝,将这个世界的文学星空,照得亮如白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