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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这些陌生人之中——在和旅社经理讲“条件”时,又怎样加重了我的痛苦啊!经理是个普萨式的人物,满脸满嘴都是毛病(挖掉好几个疖子,在脸上留下了伤疤。由于祖籍遥远,童年时期起便在世界各地闯荡而口音混杂,给他的声调留下了毛病),他身穿花花公子的大礼服,闪动着心理学家的目光。“慢车”一到,他一般总是把阔老爷当成满腹牢骚的人,而把住旅馆的吝啬鬼当成阔老爷!他大概忘记了他自己一个月也挣不上五百法郎的薪水,却深深鄙视那些认为五百法郎——或者更确切些,如他所说,是“二十五路易”——“是个数目”的人,总是把这些人当成是贱民的组成部分,而大旅社可不是给这些人预备的。在这家豪华大旅馆里,有些人并不花很贵的房钱却也受到经理的敬重,这也是真的,条件是经理确切知道这些人注意开支是因为吝啬而不是因人穷。吝啬是一种毛病,在各个社会阶层中均可遇到,因此它确实丝毫不会损害威望。有社会地位,这是经理唯一注意的事情。有社会地位,更确切地说,在他看来有说明地位高的标志,例如走进旅社大厅不脱帽啊,穿高尔夫球裤和紧身短上衣啊,从镶金、带红的高级皮革烟盒里往外掏雪茄烟啊之类(可惜,这些优越性,我一样也没有)。他用讲究的字眼去点缀自己的生意经,但意义总是用得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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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普氏1907—1914年夏天到卡布尔度假,他描写的巴尔贝克大旅社便是卡布尔大旅社。
我坐在一张长椅上等待。我听到外祖母拿腔拿调地问他:“房钱……是什么价?……啊!太贵了,我这点钱可不够!”他听外祖母说话时,帽子也不摘下,还吹着口哨,外祖母也不生气。我听着这话,尽量逃进自己内心深处,竭力到一些永不改变的想法中去游荡,不让任何有活力的东西露出我的躯体表面——就象动物的表皮出于抑制作用,当人们伤害它们的时候,它们装死一动不动一样——以便在这个地方不要太难受。我对这种地方还完全不习惯,看到别人对此很习惯就使我更加敏感。我看见一位衣着华丽的妇人,经理对她毕恭毕敬,对跟在她身后的小狗十分亲热;一个衣着讲究、样子可笑的青年,帽子上缀着羽毛,回到旅馆,问“有没有我的信”。所有这些人都将登上那假大理石的台阶视为回家,他们似乎对这一切都很习惯。与此同时,一些大概很不精通“接待”艺术却带有“首席接待”头衔的先生,严厉地向我投以迈诺斯、埃阿刻和拉达芒特①的目光(我将自己赤裸裸的心灵投入这目光之中,就像投入一个再没有任何东西保护我的心灵的未知世界一样)。再远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