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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着嘴道出一句很难听的话,但大家都听到了,他自以为捂嘴说话是讲礼貌呢。
就连我们的老弗朗索瓦丝,她正垂眉低眼走过楼梯口准备到“邮厅”吃晚饭,此时也不由抬起头来,一眼认出了饭店宾客不加怀疑的一位仆人——犹如老奶娘欧律克勒亚早在入席宾客(求婚者)之前就认出了乌利西斯①一样——并看到德·夏吕斯先生正亲亲热热地同这个仆人一起走着,不觉一愣,仿佛她早有耳闻但不肯相信的丑言恶语突然间就在她眼前变成了令人痛心的事实。她一直没有对我谈起这件意外的事故,也没有向任何其他人透露过,但此事肯定使她伤透了脑筋,因为后来,每当她在巴黎有机会看到她此前极为爱恋的“朱利安”时,她对他总是彬彬有礼,但这种礼貌已经降温,而且每次都增加一大味“保留”的剂量。这同一场变故却反导致另外一个人对我说了心里话;这人便是埃梅。当我与德·夏吕斯先生交错而过,此公原没料到会同我不期而遇,便举手朝我喊道:“晚上好,”说话漫不经心,至少表面上是如此,俨然象个贵族大老爷,自以为可以为所欲为,觉得不如装出坦荡无藏为妙。没想到埃梅,他,此时此刻,正用怀疑的目光观察着他的言谈举止,他看到我正向那位一眼就看得出是仆人的同伴致意,当天晚上就问我此人是何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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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典出希腊神话。英雄乌利西斯回到伊塔后,奶妈欧律克勒亚为他洗脚,看到他膝上的伤疤,一下子便认出了他。
因为最近以来埃梅爱同我交谈,或者如他所说,喜欢与我“讨论”,这也许可以为我们的交谈标以哲学的性质。我常对他说,在我吃晚饭时,他可以坐下来,同我共享晚餐,可他偏要站在我身边,我对此感到不自在,他声称他从来未曾见过“如此通情达理”的顾客。这时他正同两个小厮谈天。他们向我问好,我不知为什么;他们的脸我觉得眼生,尽管他们对话时那吵吵闹闹的劲头我并不感耳生。埃梅为他们俩定亲的事教训了他们俩,因为他不同意他们各自的婚事。埃梅要我出面,我说我不能出什么主意,因为我不认识他们。他们对我重报了姓名,再次提醒我,他们在里夫贝尔经常伺候我。但其中一个长长了胡子,另一个则刮光了胡子并让人推了平头;正因为如此,尽管仍然是他们往昔的脑袋安在他们的双肩之上(而不象巴黎圣母院修复过程中换错了人物的头面),可我竟然视而不见,就象胡乱放在壁炉上的东西,纵有众目睽睽,竟无一人发现,任凭怎么找也找不着。但一旦得知他们的姓名后,我马上就准确无误地辨认出他们那隐隐约约音乐般的嗓音,因为我重新看到了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