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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看它是不是我要找的那张——也就是说,一张呼应我对自己应该爱的那个未曾谋面之人的概念的脸,一张我在想要爱人的强烈欲望之中单性生殖出来的脸。因此他的自我——我所谓他的自我指的是他对他自己而言的意义——我其实并不了解。我完全以自己为出发点创造他,就像浪漫主义的艺术作品,是呼应我自己内在幽魂的一个客体对象。我刚爱上他时真恨不得把他拆开来,就像一个孩子拆开发条玩具,以便了解内在那不可思议的机械原理。我想要看见比脱下衣服更赤裸的他。把他剥光并不困难,于是我拿起手术刀开始动手,但由于解剖过程完全操控在我一人手上,因此在他内里我只找到自己基于过往经验本来便能辨识的东西,就算找到任何不曾见过的新事物,我也坚定地置之不理。我是如此全神贯注于这番解剖,根本没想过他会不会觉得痛。
为了以这种方式创造出爱的对象,并发给它“确实被爱”的证书,我也必须努力营造出我自己在恋爱的概念。我仔细观察自己,寻找恋爱的各种迹象,果不其然,那些迹象一应俱全!渴求,欲望,自我牺牲,等等等。爱的症状我一个也不少。然而,尽管有这些赋格曲般的情绪,当路边与我搭讪的年轻男子在那色情电影般的房间里插入我身体时,我感觉到的只有欢愉。内疚是后来才出现的,当我发现自己在性爱当时完全不觉得内疚。究竟是感觉内疚还是不感觉内疚才符合我的角色性格?我迷糊了,已经搞不清楚自己这场表演的逻辑。有人背着我把我的剧本全盘搅乱,摄影师喝醉了,导演神经崩溃被送去疗养院,而与我一同演出的明星已经自行从手术台爬下,按照他自己的设计痛苦地重新缝好了自己!这一切全都在我注视镜子的时候发生。
你想想,这让我受到多大的侮辱。
我们争吵直到入夜,然后,一边继续争吵一边找了另一家旅社,但这家旅社和这个夜晚在每一方面都是前一夜的戏仿。(这才像话!脏乱和羞辱!啊!)这里没有蕾丝帘没有风铃没有月光也没有伤情诱人的雨的湿润低语,这里晦暗、寒酸、令人沮丧,放在地板上的床垫所铺的床单有泥点,不过起初我们没注意到,因为我们必须假装仍如以前那样一见面就满心热切激情,尽管现在已经没了感觉,仿佛只要演得够卖力就能重新创造出激情,虽然肌肤(它们比我们更了解我们自己)告诉我们两情相悦的日子已经结束。这是间寒酸的房间,窗下是停车场,再过去是公路,因此房间纸壁被往来交通那地狱般的嘈杂震得阵阵颤动。房里有台迟缓转动的电风扇,扇叶卡着死苍蝇,头上只有一条霓虹灯管,那无情照亮我们和一切的灯光令人几乎无法忍受。一个围着肮脏围裙的邋遢女人端来又淡又冷的棕色麦茶,随即关上门。我不让他亲吻我两腿之间,怕他会尝出昨夜历险的痕迹,这又是自欺的一点点偏执妄想。
我不知道选择那家破烂旅社是否跟内疚有关,但当时我感觉那里再适合不过了。
我记得,那里的空气比煮了一整天的茶更浓,天花板上有蟑螂在爬。前半夜我一直在哭,哭到精疲力竭,但他转过身去睡了——他看穿了那个伎俩,虽然我没有看穿,因为我不知道自己在说谎。但我睡不着,因为墙壁震动和交通噪音太吵。我们已经关掉那盏刺眼的灯,后来我看见一道光照在他脸上,心想:“现在还太早,不可能已经天亮了。”但只是另一个人悄悄拉开没上锁的门:在这家声名狼藉的旅社,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我放声大叫,入侵者逃逸无踪。情人被我的叫喊吵醒,以为我发疯了,立刻紧紧勒住我,怕我杀死他。
当时我们俩年纪都够大了,应该更清楚状况才是。
我打开灯想看现在几点,却惊讶地注意到他的五官愈来愈模糊,像可消去旧字另写新字的羊皮纸上的底层字痕。不久后我们就分手了,没几天的时间。那种步调不可能撑太久的。
然后那城市消失了,几乎立刻就失去那种令人骇异的魔力。一天早上我醒来,发现它已经变成我的家。尽管如今我仍竖起外套衣领一副孤单模样,并且总是注视镜子里的自己,但这些都只是习惯,丝毫提供不了关于我角色性格的线索,不管那角色是什么。
世上最困难的表演就是自然而然的演出,不是吗?除此之外,一切都是刻意技巧。
[18]译注:指教堂的祝圣仪式。
主人
他发现自己的天赋志业是猎杀动物,从此便浪迹天,远离温带,直到不知餍足的非洲烈日侵蚀他的眼瞳,白他的头发,黧黑他的皮肤,使他与原来的模样恰为反负片:他变成白色猎人,在模仿死亡的放逐中流离,种出于自我意志的剥夺失所。看见猎物临终抽搐,他随之销魂喘息。他杀,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爱。
他首度展现施暴倾向,是在英格兰一所小小的公立校。在校内臊臭刺鼻的厕所,他把新来男生的头按进桶,冲水淹没他们咕噜咕噜的抗议声。青春期过后,将无法定义但变本加厉的怒气发泄在伦敦几个大火车(国王十字、维多利亚、尤斯顿……)附近廉价旅社床上,用牙齿、指甲,有时还用皮带,在年轻女人苍躲闪的身体上留下一道道伤口。但阴凉多雨的家乡只提供这些色调浅淡的放纵,始终无法满足他,直到去到炙热地区,他的凶狠才得到野兽派色彩,磨炼得更加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