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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看得出带的是什么,但背带的东西都很沉重。由于命运不同,性格各异,有的坚强刚毅,有的心灵受创。他们下船后,经过汽车往来的湖边,走进天光明朗、宁静安详的草滩,阳光不时映出一张张特别兴奋或高兴中仍带谨慎的脸,也映出丝巾、头发、脑门、草帽;胸中开始呼出紧张的重负,或者提高了被压低的真诚,这些心情和最古老的城市一样悠久,甚至更为久远;还有那潜入腹胸、肩膀、腿部的种种欲念和逃避之心,是早在伊甸园和人类堕落[33]时就有的。
我那位像德国人的哥哥,比一般人都长得高大,白色皮肤,金褐色头发,穿得像庆祝七月四日独立纪念日那么花哨,有点像个快活洒脱的吉卜赛人。他微笑着,最先映入我眼帘的是那颗断了的牙齿,双排扣和花格布上装敞开着,双手紧拎着两只手提包。他的蓝眼睛中迸发出奕奕神采,十分英俊潇洒,这种英姿也从他的双颊延伸到脖子,精神抖擞,一股子男子汉气概。他脚穿尖头皮鞋,双手被提包拉得笔直,步子四平八稳地走过跳板,一面往码头阴处张望寻找着我。我从没见过他像此时此刻这般帅气,衣冠楚楚,沐着阳光,和人群一起拥上前来。他搂住我,和他的身子相贴,闻到他的味儿,我有说不出的高兴。我们相对咧嘴而笑,做起怪相,拍拍彼此的脸颊,摸摸对方的胡子,还逗趣地使劲较量了一番握力。
“怎么样,你这个傻瓜?”
“你呢,大阔佬?”
西蒙这么说并不是有意刺我,虽然他有一阵子因为我赚得比他多,生活奢侈,而对我有点冷淡。
“家里怎么样——妈好吗?”
“嗯,眼睛不行,你知道。不过她很好。”
接着,他把女朋友叫上前来——是个高头大马、皮肤黝黑的女孩子,名叫塞西·弗莱克斯纳,我在学校时就认识她,她就住在我们那一带。她父亲在破产以前开一家服装用品店——卖工装裤、帆布劳动手套、长内裤、高统套鞋之类的东西;他身体肥胖,脸色苍白,胆小怕事,是个性格内向的男人,总是在那些货箱后面忙碌着。可是他这个女儿,虽因自己身材高大而不安,却实在是一件漂亮的杰作,两腿修长,精致,丰臀外翘;她的嘴很大,要不是有点爱吮咂,真可说是美得很;还有那双眼睛,眼皮层次虽多,但那慢悠悠的眨动,十分迷人,颇有撩人欲念之妙;因而,她不得不稍微垂下这对眼睛来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