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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酒,热气轰然冲上脑门,夺罕知道自己也有些醉了。
“我还……真不高兴。”他糊里糊涂地笑,“大家都安宁了,不打仗了,右菩敦人看我是个英雄,可是我自己的子民都避着我,他们甚至不愿看着我的眼睛,哈。”羊肉吃光了,有人就在火堆旁现宰,血淋淋的羊肚肠一把把从肚腔里扯出,丢进木桶里,恶腥扑面。
“和平嘛,是个好、好玩意儿,可惜泡在一桶又臭又腥的血里。你想要它,就得先染上一手的血。”马贼打了一个长嗝,气味比那桶浸泡在血中的羊下水还可怕,“到那时候,把自己也弄得又臭又腥,当然人人避之不及了。”夺罕苦笑了:“你说得对。”马贼没大没小地拍着他的手臂,用一种醉醺醺的恳切神色看他:“再过几百年,几千年,汗王和英雄都还是,嗝,还是这样的,又不止你一个,有什么可委屈的。”夺罕终于笑出了声,伸手提过一坛新开的酒,回头再找马贼,却发现他已经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鼾声震耳欲聋。
烈血炎龙 9
十五岁的夺罕牵着马,登上低缓的碎石坡,看见了远处灰绿的海。
太阳还未升起,天光阴冷,黑泥滩上刚退过潮,到处是淤积的水洼。女人弓着腰,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时不时停下脚步,将手指戳进稀泥,抠出一颗蛤蜊丢进篮子。
夺罕有些踌躇,他不知道该跟这女人说些什么,于是就在原地又站了一会儿。战马垂首在风化多孔的碱石缝里寻找食物,一无所获,失望地朝天打了一串响鼻。
拾蛤蜊的女人闻声抬头,发现了石坡上的夺罕,愣住了。
夺罕想,她大概不认得我了吧。毕竟他们只在一年前的夜里匆匆见过一面,交谈数句,确切地说,是他说了几句话,她呆滞地听着。
但女人忽然丢下篮子,朝他狂奔过来。她横穿过黑泥滩,没穿鞋的泥脚踩着尖锐沙砾,往坡顶飞跑,瘦弱的身子歪歪倒倒,也不肯跑慢些,只能笨拙地张着两手保持平衡。没一会儿她就到了近前,扑过来抓住夺罕手腕,像是怕他逃走。
女人很矮,夺罕才十五岁,也足比她高出一个头。她喘着气环顾四周,没有看到别的人影,又探头往夺罕背后去找,可夺罕是独自来的,这叫她失望了。女人两眼流露出愁苦的神色,如同一个急于倾诉的哑子。夺罕被她看得不自在,赶紧从鞍袋里掏出钱袋,递到她面前。
女人慢慢放开了手。她的手让盐水浸得肿胀发白,每处骨节都歪扭地突出,指甲塞满了湿泥。她迟疑地伸出这样一只手,让夺罕把装满银铢的小袋放进她的掌心里。
她看看钱袋,又看看他,说了些什么,是临碣郡的渔村方言,夺罕听不明白,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