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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其他人。但那男人很不满,说他也有权使用厕所,骂我滥用职权。我好言劝阻,他不听,于是我们吵起来了,我说了几句后,方哥就从厕所走出来。他在惩教署工作了很多年,很懂得处理这种麻烦。我之前押送犯人到医院,都没遇过这种事……
——结果那男人被吴方喝退?
是的,方哥说可以召来员警将他拘捕,他就摸摸鼻子、一脸不快地走了。
——接下来你们发现石本添跳窗逃亡?
嗯……方哥回到厕所后,不到几秒,我就听到他大喊“别逃!”,连忙冲进厕所支援,方哥站在窗前,指著外面,我走近他身后一看,只见到穿着咖啡色囚衣的石本添向着一辆白色汽车直奔。我叫方哥从楼梯包抄,我就直接跳出视窗追过去。
——但你追不上。
是的……我追不上。或者我沿着窗缘攀下去的动作太慢吧!我走到车道时,石本添已经跳上车子,任凭我如何努力也追不上,唉……
——你和吴方之后就联络署方?
没错……唉,这次麻烦大了……不过责任不在我身上吧?我没有犯错啊?我已经依足规则执行任务啊?方哥是老鸟,他一定无事吧,但我只在惩教署工作了几年,长官,你要替我向署方好好说明啊…… ——施先生,我们只是负责调查,惩教署的内部聆讯是你们署方的事,警方无权干涉。
哎……但署方会参考警方的调查报告吧?拜托,别把我当成代罪羔羊,我不想丢掉差事……
——谈回案件吧。你从窗口追出去时,有没有留意手铐在地上?
咦?啊,好像是,我不太记得了。
——我们在现场找到这根发夹,你认为石本添用它来开锁吗?是……吧?我不清楚,我只肯定钥匙一直在我身上。署方的手铐并不特别,如果说石本添懂得用发夹开锁,一点也不出奇……
——这根发夹会是石本添事前藏在身上的吗?
应该不是……方哥有替石本添搜身。
*
看完两段影片,蔡督察站起来,说:“就和简报前知道的差不多吧。”
“差很多喔。”
冷不防地,关振铎吐出这一句。蔡督察和小明不由得盯着坐在自己位子上,双手十指互扣,一脸从容的关振铎。
“差很多?”蔡督察问。
“他们的口供,提供了一个很明显的破案方向。”
“什么方向?”
“那个穿红色T恤的长发男人。”关振铎神态自若地说:“那家伙是共犯。”
“共犯?他可能只是普通市民……”蔡督察反驳道。
“你是想说,石本添趁著这个巧合逃走吧。没错那长发男人有可能纯粹巧合地制造出让石本添逃走的机会,但有两点令这个巧合变得很诡异。第一,那场骚动前后不过两分钟,吴方离开洗手间亦不过一分钟,在如此短促的时间框架里,石本添能有效地闹锁和跳窗,一定是事前有所准备。如果事出突然,石本添必须在一分钟作出计画、决定行动再准确执行,这太无理了。以他这种擅长策画的智慧型犯人,不会利用‘偶然’这种不稳定因素,万一事败,他就失去,惩教署认为他是个不用提防的囚犯b这极为有利的筹码——这是他逃走计画中的最大优势。”
关振铎轮流瞄了蔡督察和小明一眼,看到他俩没有疑问,就继续说下去。
“第二,那男人的行为未免太异常吧?小明,假设你人有三急,走到洗手间前却被某人妨碍,你会怎么办?”
“唔……匆忙跑到另一间厕所解决。”
“对,而那个男人却跟两名穿制服的惩教人员纠缠了两分钟。正常人就算不知道妨碍公职人员有罪,看到穿制服的纪律部队,或多或少会有一点敬畏心,如果守在门口的是穿便服的普通人,会找碴的人或许存在,但明知对方执行公务中,还特意挑衅,这家伙就大有问题。我的想法是,他一直在候诊室待机,等到石本添有所行动,便用这方法引开贴身监视的吴方,为石本添制造那一分钟的逃走机会。”
“可是,或者他并不是内急呢?他可能只想到洗手间洗手之类,又或者他是二楼的职员,所以对两名陌生的惩教人员的举动感到不满……”小明提出异议。
“假如他是在急症室候诊的病人或家属,他会到二楼使用洗手间,就是因为一楼人太多,他不得不到二楼解决,这样的话,他更不会在惩教人员身上浪赞时间,因为他必须尽早回到急症室等候护士叫名,或是陪伴亲人。如果他是职员,也不会做出这种行为——二楼是警务社会服务部,就算那男人不是医院社工,也是从事向病人及家属提供心理辅导或援助的相关工作。从事这种职业的人,会莫名其妙地跟他人为洗手间这种小事起冲突吗?”
“那么我们……”蔡督察本来认定是“石本添抓住机会逃跑”,但经关振铎一说,发现对方的说法更合理。
“翻看医院所有监视器影片,找那长发男人的踪迹。他很可能会乔装,说不定那长发是假发,但只要依据时间筛选,便能够缩小范围。”
“嗯。另外要找那两个惩教人员做肖像拼图吧?他们应该会记得那人的样子……”
“找年长的那侗吴方就好了。”关振铎说:“那个二级惩教助理太菜,别浪费时间在他身上。拼图做好就发给柴湾的狗仔队,除了找石本添外,也要铋意这男人。”
蔡督察正要走出组长室,给下属下指令时,两位元探员敲了敲房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