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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印出来并装订成册,那他们一定也是些大作家了。于是她下了个惊人的命令,让书商把店里所有值得一看的书全部送到她家里。说罢,她走出了店门。
她来到了海德公园。她过去很熟悉这个公园(就在那棵被劈成两半的树下,汉密尔顿公爵曾被莫汉勋爵一剑刺穿)。她的嘴唇开始下意识地把刚才的电报内容编成毫无意义的旋律,唱出声来:生活格林谄媚,拉提根,格鲁姆夫卜。弄得几个公园管理人很疑虑地上下打量她,直到他们发现她脖子上戴着珍珠项链,才断定她精神正常,没什么毛病。在一棵大树下,她摊开从书店带出来的一打报纸和评论期刊,趴在地上,双肘支起身子,聚精会神地探索这些文字大师们如何操练散文写作这门技艺。因为她还被一种古老的轻信主宰着,即认为铅字是神圣的,在她眼里,即使是一张周报上模糊的字迹也有几分不可亵渎的光彩。于是她侧躺在手肘上,开始读尼古拉斯爵士的一篇诗歌评论文章,被评论的诗集主人是她的老相识——约翰·邓恩[64]。但她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位置离蟒湖很近。无数条狗的吠声在她耳边响起。马车轮子不断从她身边经过。头上的树叶沙沙作响,像在叹气一般。不时有镶了边的裙子和猩红色的紧身裤在她眼前几步远的地方穿过草坪。一个巨大的皮球砸在她的报纸上弹了起来。紫罗兰色、橙黄色、鲜红色、蓝色的光透过树叶的缝隙,一闪一闪地照在她的翡翠戒指上。她读完一句话,仰头看看天空;她仰头看看天空,又低头看看报纸。生活?文学?要把两者融为一体?可是那该有多么难啊!因为——又过来了一条猩红色的紧腿裤——艾迪生会怎么办呢?那边有两只狗立在后腿上跳舞,如果兰姆见到了会怎么形容?因为读尼古拉斯爵士和他的朋友们的评论文章(她一边四下张望,一边阅读),让她产生了这样一种印象——这时她站起来,走了几步——即人永远、永远也不应该说出自己真正所想的东西。(她站在蟒湖边。湖水是青铜色的,湖面穿梭着轻舟。)读这些文章让她有种极其不适的感觉,它们让人觉得,你必须一直模仿其他人的风格写作(泪水涌上了她的眼眶)。她用脚尖推开一只小船,想道,我没法这样(如同所有文章一样,尼古拉斯爵士的文章在隔了十分钟后,连同他房间的陈设、他的头颅、他的猫、他的书桌、他写作当天的具体时刻等等,一起浮现在她的脑海里),我想我做不到像他那样去看、去思考:坐在书房里,不,不是书房,是发了霉的起居室里,一坐就是一整天,和漂亮的年轻人交谈,给他们讲些“绝对不要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