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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敌人心胆俱裂的逃走,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战机!
萨迪斯的一万步兵,在短时间内,足够抵挡住逃跑敌人的攻击。
罗马人最擅长的就是打阵地战和防御战!
骑兵将军自然有自己的判断!
另一边,埃德加将军明知道追不上敌人,但是也得硬着头皮追上去。在他的身后,罗马步兵方阵还保持着阵型没有混乱,但是速度却是慢得可以。而速度最快的沙漠飞斧兵,则是如一群乌合之众,已经造成了自己人的踩踏伤亡。在最混乱的沙漠飞斧兵之后,则是角斗士和奴隶们组成的炮灰部队,这些人的速度不慢,但是一样的已经造成了自己人的踩踏伤亡。
在数万的大军中,不管是进攻还是后退,首先讲究的就是阵型不乱。因为实际上。只要自己的阵型一乱,被彼此推倒从而踩死的人往往比被敌人杀死的人更多。这也是任何军队首先要训练阵型的最根本原因。不管一个人战技有多高,在数万人上十万人的团战中。一旦自己军队的阵型混乱,必然造成拥挤踩踏,于是士兵个人的战力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罗马时代里的军队交战跟华夏国的历史上两军交战情形有所不同,华夏古国两军交战,大军不动,彼此先派出一员大将在阵前单挑,往往被砍死将军的一方会因为士气受挫而战败。所以将军个人的勇力被推到了至高的地步,出现了所谓万人敌之类的猛将,不过历史上的将军们个人勇力究竟达到如何恐惧的地步。其实有待斟酌。
即便华夏国的两军交战的胜利很大部分取决于将军在阵前的单挑,但是随后的大军混战中,也是谁的阵型先被冲乱谁就会输!如果阵型自乱,那就会一败涂地。也就是所谓的兵败如山倒!
而罗马的十万大军。在追击铯雷斯盟军的过程中,首先是雇佣兵阵型乱了。罗马的士兵方阵虽然没有乱,但是速度却快不起来。几万人一起排阵奔跑,动作脚步协调一致,想快也快不起来。
埃德加的大军人数虽然多,但是训练有素的罗马士兵不过五万,其余五万都是雇佣兵团。雇佣兵团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要把他们指挥好并凝成一股绳。历史上也只有被得到公认的跟亚历山大齐名的汉尼拔做到了这一点!
尽管如此,埃德加将军却是骑虎难下。不得不催促大军前进。至于埃德加精心准备用来对付铯雷斯人的长枪兵,却是在追击战中表现得最无用的了。他们的长枪武器,注定了他们只能以齐步走的方阵推进。铯雷斯的骑兵早就因为马其顿的塞萨战役而威名远扬,铯雷斯盟军一进入小亚细亚的地盘上,也是首先以骑兵之威力击溃了尼可米迪亚城市的守军,在守军溃逃回城市的时候,就连城门都来不及关上就被铯雷斯骑兵给追了进去,从而一举占领了罗马在小亚细亚地区的第一个大城市——尼可米迪亚!
埃德加将军收集了铯雷斯盟军的诸多资料细节,于是专门针对铯雷斯无坚不摧的骑兵,精心布置了长枪兵。
只是现在,长枪兵成了整个部队前进的累赘!长枪兵手持数米长的长枪,连小跑一会都必须停下来齐步走,以调整呼吸。那对付骑兵的最佳武器数米长的长枪,注定了枪兵们的速度无法跟轻步兵和重步兵们相比。
埃德加将军干脆下令数个长枪兵团就地防守城门,他带着轻重步兵和弓箭手们去追赶铯雷斯主力。
轰轰的脚步声中,地皮都叜颤抖!
埃德加一马当先,冲在了最前面。
“将军,骑兵陷进了敌人的步兵包围圈!情势危急!”有骑兵冲了过来,满脸的血污。
埃德加大怒:“塞恩将军是怎么指挥的?”
“敌人在逃跑中突然散开,我们骑兵马快,冲了过去,没有想到这些家伙悍不畏死,竟然合围过来,把塞恩将军的六千骑兵围在了核心。”
埃德加的脸色立即白了。
骑兵被步兵围住,失去了速度优势和远射优势,那就是个死。要知道罗马骑兵还是相当于很落后原始的裸骑,骑兵们没有配备高桥马鞍和马镫。这两样东西,小亚细亚的罗马人暂时还没有。在通讯极其不发达的时代里,对于各种信息和新技术发明的反应都是很滞后的!
埃德加立即传令沙漠的飞斧兵去营救被围困的罗马骑兵。
两万步兵人围困住六千骑兵,那基本就是死路一条。
“敌人一定不是溃逃!”埃德加反应过来,背脊上惊起了一阵冷汗:“传令,角斗士和努力军团火速去支援骑兵部队。”
清醒过来的埃德加连忙再发出一条命令。
沙漠飞斧兵和角斗士奴隶军团接令,向斜刺里冲出,去解救陷入了敌人步兵包围的罗马骑兵。
“罗马荣光,随我冲锋!”埃德加大喊。
他现在明白了对方的溃逃是假象,显然是想以绝对优势的兵力去先吃掉迂回包抄他们的赛迪斯援军,以骑兵绝对的速度对萨迪斯援军打个措手不及。
他现在终于领教到了飞鹰陈剑的厉害!所谓名不虚传!
总兵力,埃德加处于绝对的优势,兵种布置上,也非常有针对性,但是,敌人以退为进,瞬间制造出了两个局部战局,每个局部战局,都是以绝对压倒性的兵力优势和兵种优势对付他的人马。
埃德加的额头冒出了汗珠!
疾驰中,他的身边百人团跟在他身后,而步兵大队则越拉越远。不管埃德加怎么心急,后面的大部队都无法跟上来。
埃德加心中突然泛起无力感,他看向数里外的左侧,那里喊杀震天,两万铯雷斯步兵正在围剿六千罗马骑兵,而前去增援的两支军团看起来怎么速度显得那么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