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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会为爱——为了我对他的爱情——而死也说不定。
这些事我只对最亲近的朋友艾格尼丝·莱斯特伍德提过,并且要她用生命发誓为我保守秘密,否则就会死于背叛。她也保证说如果她把我正爱着什么人的事说出去就会被吊死、被溺死、被分尸。她保证说如果自己背叛了我的信任了就会像我的表姐安妮王后一样上断头台。如果她说了,就会在断头台上身首异处。
我对玛格丽特·莫顿也说过同样的话,而她告诉我,就是死亡也不能让她开口,哪怕把她丢进熊堆或是绑上火刑柱也不会。
这是件好事,因为这意味着她们中的一个肯定会在弗朗西斯今夜到房间里来之前告诉他的。那样他就会知道我喜欢他的事了。
我认识他有几个月了,但感觉简直就像过了半辈子。刚开始我只能看着他,但现在他已经笑着和我打招呼了。他甚至还有一次叫出了我的名字。他和家族里的其他青年小伙一道到这个房间来拜访女孩子们,但他想追的女孩是琼·巴尔默。她的眼睛长得像只青蛙似的,如果她不是那么善于逢迎的话,根本没人会看她第二眼。但她太擅长这么做了,所以现在反倒是我不会被他多看一眼了。这不公平,太不公平了。她比我大十岁,而且结过婚,清楚怎样吸引一个男人,而我只会被男人当做一个小孩。但我会证明给他们看我不是一个小孩子。我十四岁了,已经为恋爱做好了准备,我已经准备好等待我的爱人了,我是这么爱弗朗西斯,以至于如果不立刻见到他我都觉得要死掉了。
四小时四十分。
但是现在,从今天起事情就会完全不同,现在我有十四岁了,情况势必会改变的,必须如此,我能确定。我会戴上我的法式兜帽,我会告诉弗朗西斯说我已经十四岁了,而他将见到一个真正的我。我现在已经是一个女人了,并非一无所知,我已经长大了。这之后我倒要看看,一旦他可以穿过房间躺上我的床,他还会和那张老青蛙脸呆在一起多久。
老实说他并非我的初恋,但当我第一次看到亨利·马诺克斯的时候,并未在他身上感受到任何类似现在这样的激情。如果他对别人说我有,那么一定是在撒谎。当我还只是个住在乡下的小姑娘时,亨利·马诺克斯对我来说还算不错。那时我真的是个孩子,只知道弹维吉诺琴,对接吻和爱抚这类事一无所知。因此,当他第一次亲吻我的时候,我甚至都不觉得喜欢,我央求他停下来,而当他将手放到我的裙子上时,我甚至被吓得高声尖叫和哭喊起来。我那时只有十一岁,根本预料不到作为一个女人的那种欢愉,但现在我已经完全了解了,这三年里,我已经在女仆的休息室里学到了我所需要的所有关于诱惑男人的技巧。我知道一个男人想要什么,我也知道如何与他们调情,并且知道什么时候该停。
我的名声就是我的嫁妆——祖母说我也没有其他可拿出手的了,那只阴阳怪气的老猫——没有人会说凯萨琳·霍华德不懂如何把握自己和自己的家庭。
我现在是个女人了,再也不是个孩子。
当我还是个乡下小孩的时候,几乎不懂任何事,也没见过什么人,至少没见过什么大人物,而马诺克斯想当我的情人。我那时应该让他得手的,毕竟他已经软硬兼施地求了我好几个星期,想完完全全地得到我。但到了最后,是他自己因为害怕被人逮到而放弃了。因为那时他已经二十出头,而我只有十一岁,人们也许会觉得我们品行不良,我起码得有十三岁才行。但现在我住在朗伯斯的诺福克庄园里,不用再埋没在苏塞克斯这样的小地方了。就连国王本人都有可能骑着马经过这儿的大门,大主教则与我们为邻,我的伯父诺福克公爵,尽管身边总是围绕着一大群人,他还是一度记住了我的名字。我现在离亨利·马诺克斯很远了,已经不是一个他威胁几句就能从我这儿得到亲吻甚至更多的乡下姑娘了。我的身价已经远高于此。我知道房事是个什么样子,我是个霍华德家族的女孩,前景光明。现在对我来说只有一件非常棘手的事——原本,一旦到了进宫的年纪,作为一个霍华德家的女孩,我应该会被送到王后的身边去做侍女,但问题是宫里就没有王后!这真是个灾难,根本就没有王后,简王后生产之后就死了,因此我根本就无事可做,也不可能有机会进宫去了。这对我来说真是太不幸了,我简直觉得没有女孩子会和我一样倒霉:在伦敦度过自己的十四岁生日,王后却已经逝世,整个宫廷都陷入哀悼好几年了。我有时甚至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故意与我作对,好像人们就想让我到死都还是个老处女似的。
如果根本不会有贵族见到我,我打扮得再漂亮又有什么意义?
如果没有人能看见我,又有谁会知道我多么迷人呢?
如果不是因为我心中的爱人,我甜美的、英俊的爱人弗朗西斯,弗朗西斯,弗朗西斯……我最终一定会感到绝望,在自己变成一个老女人之前就把自己投进泰晤士河底。
但是感谢上帝,至少还有弗朗西斯做我的希望,他已经成了我的整个世界!上帝啊,如果你真是全知全能的,你会为这个被你造得如此精美的人儿安排一个好将来吧?你一定另有安排的对吧?十四岁是个完美的时机,以上帝的智慧,他一定不会让我在朗伯斯荒废生命的,对吧?
1539年11月 简·波琳 于诺福克郡 布里克林大宅
它终于来了。就在白日逐渐变短,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