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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真对不起,”他说,“你的雇主出国了,病人也是。不过,他们会在一个月内回来。我想你能坚持到他们回来吧?”
我一直在街上游荡,直到突然想起要再问人借点钱。还有一个月要等,我手头只有十九先令六便士。这个消息让我吃了一惊。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该干什么。我一整天都在街上游荡,到了晚上,因为丝毫不知道怎样能在伦敦找到便宜的住处,我来到一家“家庭”旅馆,那里一个晚上收七先令六便士。付了钱后,我手上就只剩下十先令两便士了。
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已经有了计划。虽然我迟早都要到B那儿拿更多的钱,但这样做似乎不太体面,同时我还要想办法省吃俭用,维持生存。以前的经历告诉我,不要把最好的衣服拿去典当。我打算把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车站的行李寄存处,除了第二好的衣服,因为可以用它换便宜的衣服,没准还能赚一英镑。如果我想靠三十个先令过一个月,我必须穿很差的衣服——越破烂越好。我不知道三十个先令能不能维持一个月的生活。在这点上,比起伦敦,我更了解巴黎。或许我可以乞讨,或者卖鞋带。我想起在星期天报纸上读过的一些文章,里面提到有些乞丐的裤子里居然缝了两千英镑。这样看来,无论如何,大家都知道在伦敦饿死是不可能的,所以没什么可担心的。
为了把衣服卖掉,我来到伦敦朗伯斯区,那里的人都很穷而且有很多旧衣店。第一家店的老板很有礼貌,但不肯收我的衣服,第二家店的老板粗鲁无礼,第三家店的老板是个聋子,也许他是装出来的。第四家店的店员是个高大的金发年轻人,全身皮肤呈粉红色,看上去就像一块火腿。他看着我身上穿的衣服,轻蔑地用拇指和食指摸了一下。
“这货色很差劲,”他说,“非常差劲。”(其实这是一套挺好的衣服)“你想用它换什么?”
我解释说我想换一些旧一点的衣服,再加上他愿意付的钱。他想了想,挑了几件看上去脏兮兮的旧衣服,扔到柜台上。“那钱呢?”我说,希望可以拿到一英镑。他撅起嘴,拿出一个先令,放到衣服旁。我没有跟他争辩——我本来是准备跟他争辩的,但当我张开嘴准备说话时,他伸出手好像打算把那一先令拿走,那时,我知道没人能帮到我了。他让我在店铺后面的一个小房间把衣服换了。
换来的衣服是一件曾是深棕色的大衣、一条黑色粗棉布裤、一条围巾和一顶布帽。我还穿着我自己的衬衫、短袜和靴子,口袋里还留着一把梳子和一把剃须刀。穿着这身衣服让人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曾经穿过够差的货色了,但这套衣服要差得多。这身衣服邋遢又没型,它们,怎么说呢?难看极了,上面有如铜绿般积了很久的污渍,已经不能仅仅用不体面来形容。一个小时后,在朗伯斯区我看到了一个落魄的家伙向我走来,他显然是个流浪汉,我再仔细一看,原来那是我自己在商店橱窗里反射出来的样子,我的脸上沾满了尘土。灰尘最能体现一个人的生存状态,若你穿戴整齐,灰尘就离你远远的。但只要你穿得破破烂烂,灰尘就从四面八方朝你袭来。
我在街上呆到夜深,不停地走着。穿成这样,我有点怕警察会把我当成无业游民给逮捕,我也不敢跟任何人说话,生怕他们会注意到我的口音和我的穿着不相符。(之后我发现这种情况并没出现。)我换的这身衣服让我立刻进入到一个新世界,每个人对我的态度似乎都突然转变了。我帮一个小贩扶起他弄翻的手推车。“谢谢,老兄,”他咧开嘴笑着说。在之前没人叫过我“老兄”,这是这身衣服产生的效果。这也是我第一次留意到,女人的态度是怎样随着男人穿着的不同而改变的。如果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男人经过,她们会露出厌恶的表情,打着颤地躲开,就像他是一只死猫似的。衣着真是充满魔力,哪怕只是第一天穿上流浪汉的衣服,你都无论如何很难不感到,你真的变得身份低下。你可能会感受到第一天坐牢所感受到的那种耻辱,这种感受虽荒谬无理,但却非常真实。
到了大概十一点,我开始找睡觉的地方。我听说过提供床铺的小客店(顺便提一句,人们从来不叫它们小客店),我估计花大约四便士可以睡一晚吧。我看到一个男人,应该是劳工之类的人,站在滑铁卢路边,于是我停下脚步问他。我说我身无分文,想找个最便宜的地方睡一晚。
“噢,”他说,“你可以到街对面的那间房子,牌子上写着‘单身汉的好住处’。那是个睡觉的好地方,我时不时也会去那儿过夜,又便宜又干净。”
那房子很高,看上去很残旧,窗户透出昏暗的灯光。有些窗还用牛皮纸打了补丁。我走到一条石头铺的过道,看到一个睡眼惺忪无精打采的男孩在通向地下室的门口。地下室传来喃喃的低语声,一股热气混合着乳酪的味道冲了出来。男孩打着呵欠,伸出手。
“想过夜?先付钱。”
我付了钱,男孩领我上了一条摇摇晃晃又没有灯照的楼梯,来到一间卧室。里面混合着着止痛膏气味和亚麻腐臭的味道,窗户似乎都关得严严实实,一开始里面几乎让人窒息。借着房间里点着的一支蜡烛,我发现这间房约摸十五平方英尺大,八英尺高,放了八张床,其中六张床上已经有人了,他们的身上堆着自己的衣服,甚至还有靴子,显得奇形怪状。有个人在角落里咳得很厉害,听得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