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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比厌恶。
我一躺在床上就发现床硬得像块木板一样,至于枕头,不过就是一块硬硬的圆柱状的木头而已。这比睡在桌子上还要糟,因为这张床不够六英尺长,而且还很窄,床垫凸了出来,睡觉时你得留神才不会掉下来。被单散发着浓烈的汗臭味,我的鼻子都不感离它太近。另外,床上物品只有被单和棉布床单,所以尽管很闷可也不暖和。整个晚上,房间里的各种噪音此起彼伏。睡在我左边的那个男人——我猜应该是水手——差不多每隔一小时都会起来,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点香烟。另一个男人膀胱有毛病,一整晚起床六次去使用夜壶,响声很大。睡在墙角的那个男人每二十分钟都会咳嗽发作一次,规律得让人条件反射想要听他下一次咳嗽,就像在听狗对着月亮嚎叫一样。这种声音难听之极,简直难以用言语描述,咳嗽声里夹杂着一种冒泡和干呕的声音,就像那个男人的五脏六腑在翻江倒海。有一次他擦亮一根火柴,借着火光,我发现他是一个年纪非常大的老人,脸色灰白,双颊凹陷,如同死尸一般。他把他的裤子包在头上当睡帽,不知为什么,这让我很不舒服。每次他一咳嗽或者另外那个男人骂脏话,一个睡意朦胧的声音就会从另一张床传来:
“闭嘴!看在老天的份上,闭嘴!”我总共只睡了一个小时。早上,我有种模模糊糊的感觉,有一个褐色的巨物向我压来,把我弄醒。我睁开眼睛,原来是水手的一只脚,伸出床来几乎碰到我的脸。它是深棕色的,就像印度人的脏脚,而且上面还有脏东西。墙壁上到处斑斑点点,被单三个星期才洗一次,已经变成赭色了。我起床换好衣服,然后下楼。地下室有一排洗脸盘,还有两条滑腻腻的毛巾。我口袋里有块肥皂,正当我准备洗脸的时,发现每条毛巾上面都有污垢——顽固、粘稠,就像鞋油一样黑。我没洗脸就出去了。总之,这客栈并像描述的那般便宜干净。但后来我发现,它是相当有代表性的客栈。
我过了河,朝东走了很长一段路,最后来到了塔山的一间咖啡店。那是一间普通的伦敦咖啡店,跟其他上千家差不多,但去过巴黎后,我觉得它奇怪又陌生。店内不太通风,里面有四十年代很流行的高背长凳,当天的菜单用肥皂写在镜子上,一个十四岁的女孩负责端菜。劳工们用报纸包裹着食物吃,拿无杯托的大杯子喝茶,就像中国杂技演员一样。一个犹太人独自在角落里,埋头伏在盘子上,狼吞虎咽般地吃着培根,好像生怕别人看到他吃东西一样。
“我想要茶、面包和黄油。”我对那个女孩说。
她盯着我看了看。“没有黄油,只有人造黄油,”她略带惊讶地回答道。然后她就以伦敦最常见的方式嚷道:“一大杯茶,两块面包。”就像在巴黎说要一大杯红酒一样。
我座位旁边的墙上有张告示,上面写着“禁止偷糖”,告示下有个会写诗的客人写下:
偷糖之人
会被称为卑鄙的——
但有人使劲地划掉了最后的一个单词。这就是英国。茶和两块面包花了我三个半便士,我还剩八先令两便士。
注 释
[1]敦刻尔克(英语:Dunkirk,法语:Dunkerque)是法国东北部靠近比利时边境的港口城市。(译注)
[2]蒂尔伯利(Tilbury)是英格兰东南部重要的著名港口。(译注)
[3]英吉利海峡,又名拉芒什海峡(英语:English Channel,原文简称为Channel)是分隔英国与欧洲大陆的法国、并连接大西洋与北海的海峡。(译注)
第二十五章
靠着八个先令我过了三天四夜。有了在滑铁卢路糟糕的经历后,我向东走,来到了佩尼费尔斯的一个寄宿所过夜。这是一家典型寄宿所,像伦敦里其他的客栈一样。这里可以住五十到一百个人,是由一个“副手”管理,这人是老板的代理人,也就是说,这些客栈是营利的,属于有钱人的产业。一间宿舍能睡十五到二十个人,床也是又冷又硬,但被单倒是一个星期不到就洗一次,算是进步。住宿费用是九便士或一先令(收一先令的宿舍里,床与床之间的距离是六英尺,而不是四英尺),一般晚上七点就要付钱,否则就走人。
楼下是厨房,对所有房客开放,免费提供炉火、煮东西的锅、茶碗和烤面包用的叉,厨房里终年日夜烧着两盆火。房客们轮流负责烧火,打扫厨房和铺床。其中有个地位比较高的房客,看起来像诺曼人,名叫史蒂夫,是码头工人,他被称作“房子的头头”,负责仲裁争端,也是这里不收钱的打手,负责对付滋事的人。
我挺喜欢那厨房。它在地下深处,是个天花板很低的地下室,里面很热,焦煤烟让人昏昏沉沉,唯一的光源是炉火,照出角落一片黑天鹅绒般的光影。绳子从天花板拉下,用来晾换洗的衣服。人们的脸被热得通红,其中大部分是码头工人,拿着饭盆在火边走来走去。他们有些光着身子,因为衣服洗了,在等晾干。到了晚上,人们喜欢玩纸牌和跳棋游戏,一起唱歌,最喜欢唱的歌是“我是个爸妈都不喜欢的小孩”,另一首受欢迎的歌是关于船只失事的。有时夜深,有人会买一桶便宜的螺回来,大家一起吃。大家通常都会分享食物,而且会照顾失业的人。有个脸色苍白,身材瘦小的人,看上去似乎命不久矣,他们管他叫“气洞布朗”,看过好几次医生,身上都已经开过三次刀了,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