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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旦一个词真的成了脏话,它似乎便失去了原本的意思,也就是说,它失去了让其成为脏话的原因。一个词变成骂人的话,是因为它表示某种事物,但正是因为它变成了骂人的话,它便不再指代那个事物。比如“日”这个词,伦敦人现在已经不用,或者说很少使用这个词的原始意义了。他们一天到晚把这个词挂在嘴边,但它仅仅是句脏话,没有任何意义。与之相类似的是“鸡奸者”,这个词也正在迅速失去其本来的意思。在法语里也能找到类似的例子,比如“foutre”(相当于“日”),现在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脏字而已。同样地,“bougre”(意思为“家伙”)这个词偶尔还能在巴黎听到,但用这个词的人,或是说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它原本的意思。我们能得出的规律似乎是:用作脏话的词有着某种神奇之处,把它们和其他词区别开来,使得其不能用于日常对话之中。
用来侮辱他人的词似乎和脏话如出一辙。一个词成了侮辱他人的话之后,人们会觉得那是因为它有不好的含义,但实际上,它侮辱性的用法和其本身的意义并无很大关联。例如:对于伦敦人来说,最恶毒的侮辱是“杂种”,但就其含义而言,根本没有一点侮辱性。无论是在伦敦还是巴黎,对女人最大的侮辱就是称她为“奶牛”,但这个词可能甚至是个溢美之词,因为奶牛是最受人喜爱的动物之一。显然,一个词之所以带有侮辱性,只是因为它就是用来侮辱人的,和字典里的含义无关。话语,尤其是骂人话,因公众的意愿而存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看看一句脏话如何在跨越了国界之后改变其本质会很有趣。在英国,没有人会反对你把“Jem'en foils”[5]印出来,但在法国你得把它印成“Jem'en f—”。再举个例子,“barnshoot”这个词,它是印度语“bahinchut”[6]的讹化,那个词在印度是个极其恶毒且不可饶恕的侮辱性用词,但在英国只是句玩笑话而已。我甚至在一本学校的教科书上看到过这个词,是在阿里斯托芬[7]的一部戏剧里,注释者提到这是一位波斯大使的乱语,并对其进行了解释。看来这位注释者知道这词的意思,但因为是个外来词,已经失去了原本作为脏话的本性,所以能印出来。
关于在伦敦说脏话,另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是,男人通常不会在女人面前骂人,在巴黎可不一样。一个巴黎男工可能会尽量不在女人面前爆粗口,但他对此根本无所谓,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