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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
然后我跟他讲了济贫院厨房里浪费食物的情况,谈了我的想法,他一听,说话的口吻立即变了。我发现我唤醒了沉睡在每个英国工人内心的等级观念。虽然他和其他人一样挨着饿,但他马上就明白了为什么那些食物该倒掉,而不是给流浪汉享用。他很严肃地告诫我:
“他们必须这么做。”他说,“如果他们把这些地方弄得太舒适,全国的渣滓都会跑来。正是因为伙食不好,才能把他们挡在门外。这里的流浪汉都是懒骨头,不肯去干活,这是他们最大的问题。你不能鼓励他们好吃懒做,他们就是渣滓。”
我和他争论了一番,想证明他是错的,但他听不进去。他一再说:
“你可千万别同情这儿的流浪汉,他们就是渣滓。你可别用你我这种人的标准来判断他们。他们是渣滓,渣滓而已。”
看他把自己与“这儿的流浪汉”微妙地区别开来很有意思。他已经流浪了半年,但他似乎在暗示,在上帝眼中,自己不是个流浪汉。我想应该有不少流浪汉感谢上帝没让自己沦落为流浪汉。他们就跟某些远足者一样,称其他远足者玩的是小伎俩。
三个小时总算熬过去了。六点时晚饭来了,我们却发现根本难以下咽;早上的面包已经够难啃的了(周六晚上切好的),到这时已经硬得像船上吃的饼干。幸好上面抹了一层油,我们就把油刮下来吃,总比什么都没有强。六点一刻,我们被勒令上床睡觉。这时有新的流浪汉来了,为了不混淆不同天进来的流浪汉(怕有传染病),新来的住单间,我们睡宿舍。我们的宿舍跟谷仓很像,三十张床紧挨在一起,还放了只桶,算是当作夜壶。宿舍里的气味极其难闻,年纪大一点的整夜咳个没完,还要起夜。但那么多人在一个房间倒也暖和,我们多少睡了一会儿。
第二天早上十点,遣散的时间到了,我们做完最后一次体检,领了一大块面包和奶酪作为午饭。威廉和弗雷德仗着有一先令,把面包钉在了收容所的栏杆上,说是一种抗议。他们觉得这是肯特郡第二间难熬到没法呆下去的收容所,简直就是个天大的笑话。就流浪汉而言,他们是开朗的那种。有个低能(每群流浪汉中都有个低能)说他实在累得走不动了,抓着栏杆不肯走,最后所长不得不给他一脚,把他踹走了。我和帕迪往北去伦敦。其他多数人去艾德山,据说那儿的收容所是英国最差的[3]。
那天又是个秋高气爽的日子,路上静悄悄的,偶尔有几辆车开过去。闻够了收容所里混杂着汗水、肥皂水和污水的恶臭后,空气像野蔷薇般芬芳。路上好像只有我们两个流浪汉,然后我听见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有人在喊。是小个子斯考蒂,那个格拉斯哥流浪汉,他正喘着粗气追赶我们。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锈迹斑斑的盒子,满脸堆笑,像是来还人情的样子。
“伙计,这是给你的,”他诚恳地说,“我欠你几个烟头。昨天你请我抽烟,今天早上出来的时候,所长把烟盒还给我了。知恩图报嘛。给你。”
他把四根受潮变形、腐烂变味的烟头塞到我的手里。
注 释
[1]格拉斯哥:苏格兰第一大城市和第一大商港,英国第三大城市。(译注)
[2]《昆丁·达沃德》:英国小说家司各特(1771-1832)的长篇小说,描写了路易十一和他的宫廷。(译注)
[3]后来我去过那里,没那么糟糕。
第三十六章
我想就流浪汉问题谈谈我的一些想法。想想流浪汉,还真是一种奇怪的产物,很值得思考思考。成千上万的这类人,竟会像很多永世漂泊的犹太人一样,游荡在英国各处,真是个奇怪的现象。不过,虽然这一现象明显需要关注,但除非能排除一些偏见,否则思考无从谈起。这种偏见根深蒂固,认为每个流浪汉本质上都是无赖。我们从小受的教育就是流浪汉都是无赖,因此在我们的心目中,形成了一种想象的或是典型的流浪汉形象——令人生厌、相当危险的一类人,宁可去死也不愿去干活和洗澡,除了乞讨、喝酒、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什么都不想干。这种流浪汉恶魔和杂志故事中邪恶的中国佬一样,都不足为信,但却难以摆脱这一形象。光“流浪汉”这个词本身就框住了这一形象,错误的观念又掩盖了有关流浪的真正问题。
看一个有关流浪的基本问题吧:到底为何会有流浪汉?这问题很有意思,但很少有人知道是什么让流浪汉选择了流浪。而且,基于对流浪汉怪物的信念,什么稀奇古怪的理由都出现了。例如有种说法是,流浪汉流浪是为了逃避干活,乞讨起来更方便,可以找机会犯罪,甚至——这种理由最不可能——因为他们喜欢流浪。我甚至在一本有关犯罪学的书上看到说,流浪是种返祖现象,是人类向游牧时代的回归。然而同时,流浪最显而易见的原因就摆在面前。流浪当然不是回归游牧时代——还不如说旅行推销员是种返祖现象。流浪汉流浪,并不是因为他喜欢,而是同汽车必须靠左行驶的原理一样,因为正好有法律迫使他这么做。一个穷困潦倒的人,如果得不到教区的帮助,只能求助于临时收容所,但每个收容所只能留他一晚,他自然就得不停换地方。他之所以四处流浪,是因为根据现行法律,他不这么做就会饿死。但人们从小就听惯了流浪汉怪物的故事,所以他们宁可相信在流浪的背后,或多或少有点邪恶的动机。
事实上,有关流浪汉怪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