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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惬,我或则身躯蠕动、或则肘臂揉搓,总之是使《肉笔浮世绘》中原先已经被抹开的一页两折益加松脱,里头(也就是反折在内的空白页)居然仍是龙芳的笔迹,写着:
日驻我使馆警卫罗德强实为周鸿庆之联络人。依总部(高阳按:指警备总部)入出境管理处记录,罗某曾多次往返香港、东京,时间皆在周氏异动前数日。余疑周氏自港潜赴大陆、复自大陆来日,皆罗氏所煽惑也。
这几行字的旁边是一个相当大的箭头符号,指向笔迹完全不同的几行小字:
我要去中华—
罗先生怎么说
说浮世绘养眼
罗先生说得好
那么东西可带来了
过了这五行,左边—也就是对折的另一空白页上—又是龙芳的笔迹:
此为周氏亲笔注记之应答暗语,应系周氏抵东京后转赴东宝摄影栅参观该厂自行研发之油压摄影机组当日(九月廿八),曾与罗某一晤,志之备忘也。余访此书于东宝道具部图籍组,登录者告余:此书曾于是日出借外宾传阅赏目。应似周氏偷晤罗某时随手匆记,文中刻意抹去“民国大使馆”字样,应似祛疑避嫌之故,以免同行团员之监控告发也。至若“东西可带来了”之语,既可作暗语看,亦可侧证周氏十月七日之行动似非“投诚”而实另有所图。以余所见:此案若得揭露,或可窥求罗某背后复有主使者,则非仅周氏之明暗可白,罗某坠楼之谜亦解矣。
然而,除了这本《肉笔浮世绘》上潦草的几行可能出自“周鸿庆”之手的备忘之外,龙芳似乎并没有其他的收获,是以才会在最后以寥寥数语作结,感叹道:
如无进一步证据,只能将本事徒托空言,摄制成一部电影;使十目所视,各自会心,或可迫使彼一幕后黑手狰狞出面欤?
从龙芳所记者研判,无论他是从“太子爷”或李绶武方面得知驹正春曾与“周鸿庆”接过头,而尝试与驹正春联络,才写下了他的住址—电话号码。然而他们缘悭一面—即使见了面,较之从富田利明口中所知者,也未必能更有什么斩获。是以龙芳才会想要借一个看似虚构的《东京红杏》故事,将《肉笔浮世绘》折页中“周鸿庆”亲笔留下的备忘细节,摄制成电影情节的一部分,以迫使那“背后的主使者”“狰狞出面”。可是在另一方面,龙芳于不得已中断调查之后,并未将《肉笔浮世绘》携回,反而还藏于东宝公司的图籍仓库之中,极可能是他已经警觉到:把书带回台湾,非但是个无力的孤证,反而行怀璧其罪之虞。只可憾他如此谨慎将事,仍不免粉身碎骨于万丈晴空了。
我掩卷长思,竟然想不起龙芳的面容,倒是《东京红杏》的梗概却逐渐清晰起来—
高阳的残稿写到这里,正好是那张稿纸的最后一行。我应该有嗒然若失之感才对—仿佛追逐着某一标的,那标的却始终在数步开外,若即若离,及至最终扑身攫揽,怀中却空无一物了。不过,我并没有一丁点儿惆怅,因为我自己才会须是完成这份残稿的人。
46 理想的读者
如果径以高阳残稿之可疑可究者加以钻研对比,则接下来我应该立即为这一叠“随手”文字中几处有头无尾的线索作一番拾遗补阙的工夫。
先从一个小问题说起。残稿中提及哥老会首洪达展曾于一九五五到五八年之间设局用计,将化名“周鸿庆”的莫人杰送入“敌后”。高阳则仅借魏三爷之口声称:“这一节,在《上海小刀会沿革及洪门旁行秘本之研究》中也记之甚详。”并有“细读一回那陈秀美书前题记便了”之语一笔带过,而未暇道其究竟。
在那一列走走停停、似乎永远也不可能抵达目的地的火车上,我遂从书袋底部抽出这本上千页的大书,翻开前次浏览时根本未曾注意的题记。或许由于本书篇幅原就极长,题记也相当繁琐冗赘,除了包括类似一般工具书、教科书等著作之基于方便查考而订有凡例之外,还有几行感谢辞,不外是“若无某某之鼎力协助,则本文殆无法顺利出版问世……”诸如此类的陈腔滥调。然而,这篇题记的最后三行让我眸眼一亮—
此外,笔者更十分感激佑洪文化基金会驻香港分会的莫人杰先生所提供有关哥老会晚近发展的秘密史料。遗憾的是莫先生于十年前身陷大陆,生死未卜,笔者无法当面致意,仅此敬申谢悃。
乍读这三行文字,辞意俱无不妥。可是深玩细诘,却疑窦丛生。第一,“佑洪”早经覆案、可知为哥老会世袭首领厕身“老头子”特务系统之代号,岂能明目张胆以之成立什么文化基金会?第二,莫人杰这个名字从一九四五年借尸诈死之后便消失在人世之间,岂能于近二十年后复以本尊姓字向老漕帮“帮朋大老”之门徒提供哥老会的秘史?第三,从陈秀美这部著作之出版于一九六七年一月算起,倒推十年,则陈秀美应该尚未开始攻读其硕士学位,而莫人杰既已“身陷大陆”,又如何能未卜先知,且通过海峡两岸的封锁隔阂,使陈秀美得其晚近哥老会秘史之奥援呢?
然而,这三行彼此牾格的文字并没有困扰我太久,我立刻想起同样记载于残稿之中、出自龙芳亲笔的“使十目所视,各自会心,或可迫使幕后黑手狰狞出面”这几句话。显然,龙芳当年执意要将一部在高阳看来“写得糟透了”的故事拍成一部中日合作、耗资巨万的电影,以及陈秀美会在一部堪称体大思精、学术严谨的著述小题记感谢一个从来没能也不可能提供她任何史料的人,其用意是一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