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穿越 > 从华夏到中国 > 从华夏到中国_第28节
听书 - 从华夏到中国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8 +
自动播放×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全书进度
(共章)

从华夏到中国_第28节

从华夏到中国  | 作者:刘仲敬|  2026-01-14 19:32:53 | TXT下载 | ZIP下载

分享到:
关闭

胜利”,更类似“不以私智、人为歪曲神裁、随机”或“保证当事人在庭相对地位等于其原有社会地位”。

同阶级陪审团,即自由民审判自由民、贵族审判贵族,诸如此类。司法程序体现宪制习惯,政治共同体不等于地理居民。无差别居民陪审团替代同阶级陪审团,极有可能导致宪制退化,陪审团丧失责任感及同阶级保护性。

陪审制优越性原本在于责任感及同阶级保护性,有利于政治自由。就司法技能而已,布朗运动式散沙业余审判者原本不可能超过专业司法官僚。去其政治特征,则陪审制亡。

继承权与文明

继承权乃高级文明基础所在,一切文化积累无不有赖于此。

消灭继承权,无异于切断多数凡庸借以联系未来之直接感受。高级文明将墮落回太平洋多布岛水准,坐耗自然,不事积累,不知远谋,直至外人登陆,如宰群鸡。

迄今一切邦国无不以继承权为星宿海。民无远利,则国无负责任政治阶级。或者民财不私传而国柄可私传,一如动物庄园;或者民财国政皆无远谋,政治组织不堪一击,祖辈孙辈形同邻国,文化认同自行瓦解。远人以二三宪兵夷其社稷、二三教士化其种落,顾指间事。世界多数土著,皆以此亡。自身有能力支持高级文化,则断非一日兵威可劫。高级文化必须以历史认同及长时段积累为依据。随聚随散,永不能自拔于土著境界。土著个人并非不及远人,然其所恃传统单薄,不在远人同一数量级。

迄今人类学并未发现真正原始共产主义,亦未发现财产权与家庭继承权可以分离。原始民族财产观念不同,不贵金珠土地;然而杀敌谋生之燧石矿、武器、符咒界限分明,无异于文明人之良田、产业、著作。

继承权乃痛苦之源,然痛苦为一切智慧之母。文明目的不在于幸福,而在于善用痛苦以塑造自身。以鸦片烟幸福主义为目的者,无不短命而亡或困居荒野。高级文明能久存者,无不教人拜痛苦为师,以保护文明积累为神圣。

财产权以及大多数权利之根据,并不在于“个人努力”。“个人努力”或其他人为因素,不能创造先在权利。

“正好出生在一个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或继承正确的文明传统,正是绝大多数人及绝大多数文明存在基石。小学生并无“个人努力”胜过阿基米德,太平洋土著“个人努力”或辛劳才智并不逊于美国农场主;后者无非“正好出生在一个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而已。

文明即传统积累,邦国即记忆积累,个性即经验积累。以“个人努力”为政治或道德哲学基础,试图扭转以上因素,势必要求定期中断历史,返回原始状态。

设若两种文明或邦国,其一定期洗牌,其二保持连续积累,则后者必将吞噬前者。

“滚石不生苔,转业不聚财。”大多数人之大多数成就,一向主要依赖遗产。非财富遗产继承一向无法脱离财产继承权,独立存在。任何人动摇继承权,不可能不损及自身并制造政治噩梦。

造 法

先有政治共同体,末有宪法契约。

投票权乃宪法契约之末节,不足为重。

确定一个或多个政治共同体边界,而后可以讨论契约细节。

社会性内战结束前,一切武装冲突或宣传冲突皆属战争造法实验。其用途有二:一,自行造法;二,破坏假想敌造法。

规则与元规则

中世纪思想有一基本前提:神意构成一切秩序本原,包括政治秩序与自然秩序。二者并无实质区别,同属客观存在,人力只能认识,不能改变;只能发现,不能发明。

由此,经验科学与权能哲学、巫术思维隔离,西欧路径与全世界隔离。科学方法产生于神学与法学,继而波及自然哲学。前者产生基本法-自然法-宪政理论,后者产生基本法-自然法-科学理论。直至十九世纪末,权能哲学以功利主义-进步主义-社会主义面貌卷土重来,浇灌技术之果、戕害基本法之根。二十世纪末,巫术思维以后现代-多元主义面貌卷土重來,同时戕害树根、果实。

封建片论

承认西欧特殊性前提之下,日本封建制明显较中国官僚制更有利于自由、立宪政体及近代化。世界其余地区,封建制对照官僚制,同样如此。就此,秋风并未失实。然而,设若否定西欧特殊论,假定世界各地一切封建制无需其余多元因素及路径偶然性,同样可以产生或保持自由,则现有历史资料不能支持其说。

先秦儒家礼治较之西欧封建契约,明显缺乏权利主体概念,不具备司法救济及可诉讼性。西欧封建契约,自始即以司法权为一切权力根本,以法统为上帝秩序,超乎人力,只能认识,无从制造。君侯战争、骑士私斗,不过决斗裁判之扩大升级。总结习惯法、复兴罗马法,仅为司法体系化野入文,法统客观主义不可易。故而法学之盛,与其政治经济之简陋极不相称。兰开斯特王朝之初,仅牛津一地法学生常在三千以上。远在文艺复兴前,贵胄子弟未有不受王国习惯法教育者。

以上特殊性,不见于日本武家之治,甚至不见于希腊。西欧封建之外,无可类比者。故而西欧特殊论绝不可废,废之则不得不尽废信史,以求自圆其说。

扩张型财政

检索史料,自周至明(清代牵涉国际、变数过多,难以简单概括),能避免奔马型[1]通货膨胀,仅有以下三者:春秋战国至汉初,北朝至唐初,五代十国之南方几国。若非分裂,即为贵族封建制,或二者皆有。大一统王朝中

(快捷键:←) 上一章返回目录(快捷键:Enter)下一页 (快捷键:→)
next
play
next
close
自动阅读

阅读设置

5
X
Top
关闭
手机客户端
APP下载